
释“兮”
郭绍虞
我在1959年曾写过一篇《试论助词和其它虚词的关系》,说明汉语助词的特征在训诂上虽无意义,但在语句组织上有表达声气的作用,并且逐步演进,使它的文法意义更加明确。声气,或者称之为语气,似乎是抽象的不可捉摸的东西;但从语句组织来看它的作用的时候,就知道所谓声气或语气,并不是不可捉摸的。不仅不是不可捉摸,而且这种作用,还贯穿到助词外的其它虚词方面,所以《马氏文通》对于所有虚词都称它有表达语气的作用。助词和其它虚词,在这一点上是同性质的,所以能起演化作用。一般人往往说汉语虚词是从实词转化来的,我并不否认此说,但认为不能限于此说,因为在从实转虚之外,还有另一面从极虚转较虚的问题。所谓从极虚转较虚就是说在训诂上最没有意义可言的助词,可以转化为较有意义的其它虚词。我在上一篇文章所指出的就是这种现象。我是指出这种现象来补充虚词从实词转化说的。
这种现象是怎样产生的呢?若溯其源,当从汉语构词法中的词头、词尾、词间讲起。在汉语中是有较多的复音词的,但由于汉字是单音词,所以在书写的时候,这种复音词不可能在书写上有特殊的形式。由于这个矛盾,于是汉语复音词中部分带有词头、词尾或词间性的词,就不一定始终与词根保持紧密的结合,往往脱离词根而成为另一个单词。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从词头、词尾或词间转化的单词,就成为造句法中的发声词(或发语词)、收声词或语间词了。以前学者从训诂的角度来看这些词,认为它只表示声气作用,只用来足句,不能表达意义,于是称之为没有意义的语词。我们现在从文法的角度来看这些词,要在语句组织中看出它的文法意义,于是不仅觉得有意义可言,并且可以看出这些词的文法意义从简单到复杂、从含浑到清晰的演变情况。这种演变情况可分作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当这些单词作为发声词、收声词或语间词的时候,它的文法意义还是比较含混的。如发声词之“粤”,收声词之“兮”,便属这一类。这些词是随语气的缓急来定它的取舍的。语气越缓,不妨连用两个语气词如“候人兮猗”之类,语气稍急,就可以弃置不用。第二阶段,则成为一般的助词,可以表示一定的语气,所以它的文法意义就比较明显,但是在语句组织上的地位还不如其它虚词的重要。古汉语中对助词的运用,常是看作可有可无的。第三阶段,再转为其它虚词,于是在语句组织上的关系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了,但在古汉语中,往往随着语句音节的需要与否而或用或不用,还是看作可以简省的。这就因虚词有语气词的性质,所以这些语气词即使进入第三阶段,还保存着语气词的特征,可随语气的缓急,作取舍的标准。
这样三个阶段的演进状况,并不是所有语气词都是如此。有些词只进入第一阶段,有些词则进入第二阶段,只有少数语气词才可以明显地看出它逐步演进的情况。例如“涣乎”之“乎”,就是从词尾一直演变到作为介词“于”字的“乎”。这类的例子虽不太多,也不太少,用来说明语气词从极虚转较虚的过程,还是很有帮助的。
现在,为补充说明这个论点,特就几个具体的语气词来说明这关系。本文讲的是“兮”字,就题目言,好似和昔人解释单字之文没有分别,实则现在所释,是专就它文法上的作用说的。
《说文》:“兮,语所稽也。”金文中“兮”字亦屡见。可知“兮”字在古人语言中经常运用,所以特为造字。同时也可知“兮”字造得很早,所以见于文辞的也比较早。正由于这样,所以“兮”字还保存它原有的语气词的性质,没有转化为其它虚词。但是,“兮”字虽没有转化为其它虚词,而由于用法的渐趋复杂,于是在语句之间,也可以表达和其它虚词同样的语气。因此,从这方面窥测,也就比较容易看出语气词转化为其它虚词的可能性。
大抵《诗经》中之“兮”字,除用于句末外,较多地方还可以看出它的词尾性质。如《君子偕老》之“玼兮玼兮”“瑳兮瑳兮”,《淇奥》之“瑟兮兮”“赫兮咺兮”,《候人》之“荟兮蔚兮”“婉兮娈兮”,《芄兰》之“容兮遂兮”,《子衿》之“挑兮达兮”,《巷伯》之“萋兮斐兮”,这些“兮”字都有词尾性质,可以改为“然”字。即如《芄兰》之“垂带悸兮”,《伯兮》之“伯兮朅兮”,《羔裘》之“羔裘晏兮,三英粲兮”,《野有蔓草》之“零露漙兮”与“清扬婉兮”,《葛生》之“角枕粲兮,锦衾烂兮”诸句,如“悸兮”“朅兮”“晏兮”“粲兮”“漙兮”“婉兮”“烂兮”之类,也都有词尾作用,所以“粲兮”可作“粲然”,“烂兮”可作“烂然”,“赫兮”可作“赫赫”,“漙兮”可作“漙漙”,而同时“粲兮”“烂兮”,也可成为叠韵连语“粲烂”,“赫兮”“漙兮”也可作“赫赫然”“漙漙然”。本此类推,那么《周南·螽斯》诗中如“诜诜兮”“振振兮”“薨薨兮”“绳绳兮”“揖揖兮”“蛰蛰兮”等句,也可把“兮”字看作词尾。这种现象,在《楚辞》里就比较少了。只有用在语句中间的,还保留一些这样用的痕迹。如《九歌·东君》“观者憺兮忘归”,王逸注:“憺然意安而忘归”,那就以“憺然”释“憺兮”,可知“兮”字还有词尾作用。但证以《九歌·山鬼》“留灵修兮憺忘归”句,不用词尾,又可知“兮”字的词尾作用,是较早就离开词根而独立了。那么王逸注所谓“憺然意安而忘归”云者,也可能侧重在“兮”字的“而”字作用,于是这仅有的例,也不一定可说是词尾性质了。
刘淇《助字辨略》谓“兮”是“歌之余声”;其实,不仅歌有余声,即平常语言也有余声,这余声即所谓语气,也即《说文》所谓“语所稽也”。“语所稽”,似乎只表示一种停顿的作用,无意义可言;但是既用在语句之中,它的意义也自会逐渐趋于明确的。因此,《诗经》中的“兮”字,已有较明显的助词作用。如《齐风·猗嗟》之“仪既成兮”与“展我甥兮”诸句之“兮”字,已多少可以看出有助词“矣”字的意义了。再进一步,《楚辞》中的“兮”字用法,更有表达其它虚词意义的作用。《离骚》等篇之兮字用在两句之中,即使偶或可以看出上下句的连贯作用,也仅是个别现象,还不能说它表达了其它虚词的意义。但如《九歌》等篇把兮字用在一句之中,那么语句之间的虚词作用,就显得格外突出了。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说“兮”字已经转化为其它虚词,而是说在语气停顿之间,有可能跟着上下文的意义来体会它的不同语气和不同作用。这种现象在现代口语中同样是存在着的。例如“末”字。“要走就走”,这是语急的语气,中间不需要作停顿的。“要走末就走”,这是语缓的语气,一作停顿,此“末”字就有“则”字意义了。所以《说文》所谓“语所稽也”,就是说“兮”字是表示语气的符号,也即是记录语言中停顿时所发出的余声的符号。
那么我们怎样看出“兮”字可以表达助词外其它虚词的语气呢?这可以从几方面来说明:
一、注释 今以王逸《楚辞·九歌》注为例。王逸对于《九歌》中“兮”字的解释,往往采用其它虚词来说明。如《湘君》“蹇谁留兮中洲”注言“谁留待于水中之洲乎”?又“捐余袂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注言“设欲远去,犹捐袂佩置于水涯”。《少司命》“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注言“人居世间悲哀莫痛于与妻子生别离,天下之乐莫大于男女始相知之时”。这是由于这些例句在语气之间自有“于”字意义,所以王逸也于注中明言之。又如《云中君》“极劳心兮忡忡”,注言“心中烦劳而忡忡也”。《湘君》“望夫君兮未来”,注言“已供修祭祀,瞻望于君而未肯来”。《湘夫人》“洞庭波兮木叶下”,注言“湘水波而树叶落矣”。《大司命》“不寖近兮愈疏”,注言“不稍亲近而日以疏远”。王逸在注中又说明这些例句有“而”字意义。又如《湘君》“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注言“婚姻所好心意不同,则媒人疲劳而无功也”,又言“人交接初浅,恩不甚笃,则轻相与离绝”。又云:“交不忠兮怨长”,注言“朋友相与不厚则长相怨恨”。注又说明这几句的兮字有“则”字意义。又如《湘夫人》“合百草兮实庭”,注言“合百草之华以实庭中”,则“兮”字有“以”字意义。此外《文选》五臣注《湘夫人》“网薜荔兮为帷”句云:“网结以为帷帐”,洪兴祖《楚辞补注·大司命》“结桂枝兮延伫”句亦云:“此言司命既去,犹结桂枝以延望”,也都认为“兮”字有“以”义。他如《湘夫人》“观流水兮潺湲”补注谓“但见流水之潺湲耳”,则“兮”字有“之”义;《湘君》“美要眇兮宜修”,注言“二女之貌要眇而好又宜修饰也”,则“兮”字有“又”义。从以上这些注释之文来看,可知“兮”字所表达之语气是比较灵活的。这不是“兮”字本身含有这些意义,而是在语气停顿延长的情况下,自会起这些作用的关系。注家于无意之间说明这个道理,我们正可于此看出语气词转化为其它虚词的现象。
二、异文 除注释外,我们再可从各本的异文来说明这问题。为什么“兮”字只表示停顿作用,而能有表达其它虚词语气的作用呢?即因这些虚词在古汉语中常是可用可不用的。用了这些虚词,意义固然明确一些;不用,实际上也隐含这种语气。所以“兮”字当与其它虚词一同用的时候,则“兮”字就只有表示停顿声气的作用;当只用“兮”字而不用其它虚词的时候,则“兮”字就可兼有其它虚词所要表达的语气。比如上文说“兮”有“而”义,就因语句中不用“而”字,故有“而”义;若如《山鬼篇》“云容容兮而在下”,则此“兮”字就不含“而”义。上文说“兮”有“又”义,但如《山鬼篇》“猿啾啾兮又夜鸣”,则此“兮”字就不含“又”义。上文说“兮”有“于”义,但如《山鬼篇》“采三秀兮于山间”,则此兮字就不含“于”义。上文说兮有“以”义,但如《东君篇》“杳冥冥兮以东行”,则此兮字就不含“以”义。在这些例中,说明了“兮”字之所以能表达许多虚词之语气,正由于在语句组织中没有用这些虚词,所以“兮”字能代替这些虚词的作用。因此,从异文中,我们也可以根据这种规律,推知“兮”字在语句组织中所表示的许多虚词的语气。例如《湘夫人》“葺之兮荷盖”注云“一本作以荷盖”;又“缭之兮杜衡”,注云“一本兮下有以字”,可知此二句“兮”有“以”义。《湘君》“美要眇兮宜修”,注云:“一本宜上有又字”,可知此句“兮”有“又”义。这也说明了“兮”字在不与这些虚词结合用的时候,“兮”字就有表达这种语气的作用。
三、词例 假使说上所云云还近于猜想,那么再可以证之以词例。例如《离骚》中“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与《湘夫人》中“网薜荔兮为帷”同一句法;《离骚》中“聊逍遥以相羊”及“聊浮游以逍遥”诸句,又与《湘君》《湘夫人》中“聊逍遥兮容与”为同一句法。两相对照,可知“以”和“兮”的文法意义,完全一样。我们虽不能训“兮”为“以”,但是“兮”可转化成为表达“以”字的意义,则是事实。又如《离骚》中“结幽兰而延伫”,与《大司命》“结桂枝兮延伫”句法相同;《离骚》中“遵赤水而容与”“登阆风而马”“倚阊阖而望予”,与“济沅湘以南征兮”诸句,也与《河伯》中“登昆仑兮四望”,《大司命》中“逾空桑兮从女”诸句句法相近,此又“兮”通“以”“而”之证。又如《离骚》中“杂杜衡与芳芷”,与“扈江离与辟芷兮”诸句与《东皇太一》中“奠桂酒兮椒浆”之句法相似,所以“兮”也有“与”义。又如《离骚》中“朝发轫于苍梧兮,夕余至乎县圃”,“朝发轫于天津兮,夕余至乎西极”,以及“夕归次于穷石兮,朝濯发乎洧盘”,与《湘君》中“
(朝)骋骛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湘夫人》中“朝驰余马兮江皋,夕济兮西澨”诸语的句法也相类似,可知兮有“于”义、“乎”义。又如《离骚》中“贯薜荔之落蕊”与《东皇太一》之“抚长剑兮玉珥”,句法相同;《离骚》中“恐高辛之先我”与《湘夫人》之“闻佳人兮召予”句法相似;《离骚》中“载云旗之委蛇”与《湘夫人》之“观流水兮潺湲”句法亦近,又可知兮有“之”义。
根据上面这些例句,证以注解则通,校以异文亦合,核以词例更可相互印证,所以在词气歇宣之间是可以有各式各样的理解的。此后因语言组织日趋严密,于是逐渐产生固定的不同涵义的虚词,而兮字这类词遂逐渐处于淘汰地位了。
“兮”字为什么会有这样作用呢?证以现代口语中的词气也可以说明这问题。大抵语气一停顿,此时无声胜有声,自可令人体会到上下文中间所没有讲出的意义。“兮”字本来是表示停顿作用的余声,所以也可以体会出各种不同的语气。《湘君》“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大司命》“令飘风兮先驱,使冻雨兮洒尘”,这些都是语缓之例,故用兮字作一停顿。假使说得急一些,则如《离骚》“吾令凤鸟飞腾兮”,“吾令丰隆乘云兮”,“吾令帝阍开关兮”,“吾令羲和弭节兮”诸句,由于“兮”字用在句末,所以中间就不必停顿。这类“兮”字,略近口语“呢”字,表达声气的作用多,表达意义的作用少。但在同样的句型中,假使名词后面以形容词足句,那么作为主语的名词就变得更着重一些,而“兮”字就多少带有“则”字意义了。如《湘君》之“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大司命》之“灵衣兮被被”,“玉佩兮陆离”,《少司命》之“秋兰兮青青”,都是有“呢”字口气而接近于“则”字意义。假使主语为短语,那么“则”字意义就更明显,所以《湘君》中“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二句,王逸均以“则”字注“兮”字。
又如《大司命》之“广开兮天门”“纷总总兮九州”诸句,主语在后,述语在前,在这类倒句形式中,“兮”字略近口语“啊”字,也是表示声气作用为多,但在骈语中间,如《东皇太一》之“吉日兮辰良”,《湘君》之“桂棹兮兰枻”,《湘夫人》之“桂栋兮兰橑”,《少司命》之“绿叶兮紫茎”,虽也有“啊”字语气,但已有“与”字意义了。假使再在这类短语之前冠以动词,如《东皇太一》之“奠桂酒兮椒浆”,那么“与”字的意义就更为明显。或者同样是骈语的形式而前后之间可有联系的,那么“而”字的意义,比“啊”字的意义要强一些,如《东皇太一》之“扬枹兮拊鼓”,《湘君》之“横大江兮扬灵”,《东君》之“举长矢兮射天狼”,《国殇》之“援玉枹兮击鸣鼓”,都是如此。又或虽无联系而前后均成两个短语,“而”字的意义也就更强。例如《湘夫人》之“沅有茞兮醴有兰”,《少司命》之“人不言兮出不辞”,《山鬼》之“乘赤豹兮从文狸”,《国殇》之“凌余阵兮躐余行”,都是“而”字的意义比“啊”的语气强。再进一步,介词“于”字也可以在“啊”的语气中表示出来。如《湘君》之“鸟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湘夫人》之“鸟萃兮苹中,罾何为兮木上”等句,也是在“啊”的语气停顿中表示“于”义。
因此,从上述的论证,我们可以说明虚词中由极虚转较虚的可能性,但是并不能以后人的文法观点,去凿求以前这些语气词的文法意义说:“兮、以也、而也、与也、于也。”这正像我们不能训“言”为“而”、为“乃”、为“则”,是同一的道理。
(原载《江海学刊》1961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