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夏、商、西周三代
大禹之后,其子启建立了夏王朝。但人们由于尊崇禹,故将禹视为夏王朝的缔造者。但从文献记载看,禹本人并没有构建“家天下”的意图。真正构建“家天下”的应该从夏启算起。此时私有制已经出现,适应私有制发展的国家制度便也应运而生。夏王朝已经具有了国家的形态,按照传统的理解,夏王朝是中国最早的国家。
夏、商、西周,被儒家学者称为“三代”,并被认为是中华文明的黄金时代,如北宋思想家张载说:“为治不法三代,终苟道也。”意思是说,政治改革应效法三代,不效法三代终究是苟且之道。儒者大都抱持这种意见。其实,儒家学者所说的“三代”相当笼统,因为关于夏代和商代的材料很少,它的制度和文明到底有多好,都是儒者们想出来的。所以他们笼统地说“三代”,其实主要推崇的是西周礼乐文明。
在夏代和商代、商代和周代交接之际,有两个重要事件:一个是商汤王的革命,一个是周武王的革命。
“革命”这两个字,近年用得非常滥,什么技术革命啊、思想革命啊,好像只有用了“革命”二字才算彻底,才算达到了最高层级。这两个字在古代不轻易讲。古代讲“革命”有其特定意义,即指一个新王朝推翻旧王朝。“命”指“天命”,是上天给予一个王朝天然的合法性。商汤王和周武王打着上天赋予新命的旗号,去革除前朝的旧命。儒家至少从孟子开始,就明确肯定和拥护“革命”,认为国君暴虐无道,人民有起而革命的权利,推翻旧王朝,建立新王朝。
夏朝和商朝,长期以来保留着原始氏族时代的孑遗,严格来说,还不是一种典型国家的形态,而更像一种高级的部落联盟。在当时小邦林立的形势下,夏、商统治者与其他邦国的关系,更像是盟主和盟员国的关系,不是君臣关系。
商朝末年,还有许许多多小邦。商王朝属于大邦,号称“大邦殷”。它经常派兵去征伐其他方国。可能是由于它的军队大部分在外,留守都城的军队不是很多。周武王联合其他西部八个邦国,突袭了商的首都,牧野一战,大败殷商军队,周武王攻进殷商都城,斩杀了商纣王,推翻了殷商王朝,建立了周王朝。
周王朝一下子掌握了一个非常大的产业。它所统辖的辽阔地域中,有那么多小邦国,怎么管辖呢?周族人很聪明,他们不想采用殷商那种联盟式的管理方式,以致小邦诸侯总是叛乱;而是采用“分封制”,将自己的族亲和功臣分封到各个地区做诸侯,实施有效管理。这些诸侯权力很大,土地权、行政权、军事权等,什么权力都有,并且可以世袭君权。他们对中央王朝的义务,就是纳贡、助祭和藩卫。西周时期,疆域很广,分封姬姓五十余国。当时西周政治是任人唯亲,不是任人唯贤。任人唯亲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就是从西周分封制开始的。在当时形势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当时,只能信任和依靠自己的族亲和功臣。在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任人唯亲有其合理性,周人就是靠“任人唯亲”统治那么大一个疆域的。西周初期,中央王朝用分封制的方式把诸侯国控制得很好。当时周族人的核心价值观就四句话:“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这四条中,“亲亲”是最要紧的。什么是“亲亲”?就是亲近那些有血缘关系的族亲,在政治上就是任人唯亲。如果没有“亲亲”的原则,凭什么分封自己的亲属啊?政治的地缘关系要靠家族的血缘关系来维系,在周族的观念中,“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近现代革命队伍中的人互称“同志”,“同志”一词就是从这儿来的。周族人同时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是同一个族群的,你没法揣测他的心理。这个思想到现在还流传着,你跟他不是一个族群的,便对他抱着警惕之心。
现代社会,很多大企业依然是家族企业,包括美国洛克菲勒的家族公司等,这些家族公司,可能会聘请有能力的外人来管理,但它不会让外人来继承财产和资本。
“尊尊”“长长”,强调的是一种社会秩序。地位低的人要尊敬地位高的人,年幼的要尊重年长的。“男女有别”对于社会管理也很重要。原始社会没有私有财产,实行群婚制,男女杂处。西周时期早已是私有制,强调对偶婚,强调家族血缘关系的纯粹性,因而强调“男女有别”,女人不能再同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关系。这种价值观有相应的族规和国法来维护,由此而形成一种社会秩序。
周公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制礼作乐”。按我的理解,不是说“礼”“乐”制度都是由周公首创和制定的。古代的“礼”“乐”,可能有相当一部分,是原始氏族社会自然而然传习下来的社会风俗。关于这一部分内容,研究法学的人称之为“自然法”。与“自然法”相对的是“成文法”——人为制定的国家法典。但我们必须说,西周的“礼”并不全是自然法,其中有一部分是以周公为代表的政治家制定的礼乐制度,即所谓“制礼作乐”。
周公所制定的“礼”的核心内容是“宗子法”,即嫡长子继承制,也就是历史学家通常说的“宗法制度”。制定这个制度的宗旨在于维护西周政权的稳定。
在世袭制的时代,究竟什么人可以继承君位,这是一个最为重要的政治问题。一个王朝政治,往往在最高权力继承者的确定之时、在政权更替之时发生争夺内斗和社会动乱。
西周天子和诸侯国君主,在正妻之外,还有许多妾妃,因之而有许多子嗣。正妻所生儿子称为“嫡出”,妾妃所生儿子称为“庶出”。那时的君主跟后世差不多,有很多后妃,因而有很多子嗣。那选谁来做继承人呢?如果继承人没有确定,当一位君主去世后,他的儿子们就可能凭借自己背后的势力,为争夺君位大开杀戒,造成国家动乱,有时候一乱,几十年都平定不了。
一位国君去世,谁来做新一任的君主?在殷商时代,有两个办法:一是“兄终弟及”,兄长去世了由弟弟继承君位。二是父子之间的继承。父亲去世了,由儿子继承大统。但是,儿子也不止一个。那怎么办?那就由嫡长子来继承。周公研究殷商的历史,发现殷商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时,政治相对稳定。
周公于是规定周王朝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就是说君后所生的长子有继承权。嫡长子也叫“宗子”,宗子为君,余子皆是臣,有嫡庶而有贵贱之分。同样是兄弟,地位从小就是不一样的。
立为太子就更不一样了。立谁为太子,与智商高低没有关系,只看他是不是嫡长子。这是老天定的,一旦定下来,别的王子就不能争了。继承人若没定下来,王子之间就会相互争夺,因而导致天下大乱。嫡长子继承制的好处,就是使国家不乱,社会不乱。国家和社会不乱,对人民来讲就是最大的好处。这看起来是一个非常自私的制度,却体现了天下的大公。这里我们援引一段王国维的话。王国维是近代一位伟大的学者,他研究甲骨文、金文很有成就。他有一篇重要文章叫《殷周制度论》,其中说了一段很精辟的话。他说:“所谓‘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者,乃传子法之精髓。……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者定,任人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这段话是讲嫡长子继承制的历史合理性。天下安定,是人民最大的利益。至于君王的儿子之间立谁不立谁,是否公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使国家长治久安。国家几十年、几百年不乱,靠的就是这个制度。这个制度不仅周王室要实行,各诸侯国都必须实行。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的诸侯国,周王朝和其他诸侯国有权讨伐它,因为它背叛了祖制。西周后来灭亡就与周幽王背叛祖制有关系。周幽王废了申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姒之子伯服为太子,乱了祖制。由于周幽王废了申国公主和外孙,引起申国的不满,申国便联络犬戎攻打周幽王,把周幽王杀了,扶立太子宜臼为国君。这件事说明“嫡长子继承制”在当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
然而,依靠分封制度来维系的西周政治,发展到后来,出现了尾大不掉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周王室与各诸侯之间的血缘关系越来越疏远,而各诸侯国日益壮大,周王室日益衰落,使得各诸侯国逐渐轻视周王室。利益关系比血缘关系更为重要。碰到利益冲突,同姓之间也会争得你死我活。吕思勉的《中国制度史》讲到“宗法”制度时有这样一段话:“行封建之制者虽强,有自亡之道焉。……必欲以百世不迁之大宗抟结之,使虽远而不散。其所抟结者,亦其名而已矣,其实则为路人矣,路人安能无相攻?”这是说,血缘关系越来越淡以后,亲属之间的关系就如同路人之间的关系一样淡薄。路人之间碰到利益冲突,很容易互相攻击。吕思勉又讲了另外一段话,他说:“封建之始,地广人稀,诸侯壤地,各不相接,其后则犬牙相错矣。”分封之始,地广人稀,诸侯国之间没有明确的国界。各诸侯国发展若干代,一两百年之后,人口增多,国与国之间的疆界犬牙相错。到此时,很容易产生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和竞争,战争也就多起来了。说到底是一种利害之争、利益之争,血缘关系此时已经不再起什么作用。因此,春秋战国时代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如上所说,在华夏文明形成时期,有过一个强大的社会政治结构,即血缘宗法制度。在血缘宗法制度基础上所形成的文化,就是血缘宗法文化。这种文化有它的宗教信仰。中国古代的宗教有两大特点:一是信奉上天,上天也叫上帝。“上帝”这个词不是从西方来的,是中国上古时候就有的。二是信奉祖先。由此构成中国人“敬天法祖”的宗教传统。
在周天子所主持的祭礼中,有两个最重要的祭祀:一是“郊祭”,即“祭天”;二是“禘祭”,即祭先祖。这两种祭礼是为周天子所垄断的,其他任何人(包括各国诸侯)不可以举行同样的祭礼,否则便是“僭越”。周天子是大宗,从理论上说,只有大宗可以祭祀文王。周公的后代,虽然也是文王的后代,因为是小宗,只能祭祀周公,不能祭祀文王,否则就是“僭越”。宗教祭祀权力被宗子垄断,这是中国古代宗教的最显著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很难独立发展。在西方,由于宗教独立发展,出现了“教权”高于“皇权”的情形,皇帝加冕还要跪在教主面前。中国不是这样,宗教的权力牢牢控制在最高统治者手里。
当时诸侯、卿大夫最害怕的过错就是“僭越”,但后来“礼崩乐坏”,“僭越”的事情就渐渐多了起来。在那时,礼仪排场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天子有天子的礼仪排场,诸侯有诸侯的礼仪排场,卿大夫有卿大夫的礼仪排场。诸侯用了天子的礼仪排场,就是“僭越”。诸侯的卿大夫也用起天子的礼仪排场,那就更是“僭越”。比如,天子祭祀时有八佾舞,舞者有八排,每排八人,共有六十四人,是周天子的规格。鲁国的卿大夫季孙氏在家宴上也搞“八佾舞于庭”这一套,那当然是严重的“僭越”,以致孔子说“是可忍,孰不可忍”。对于这种严重的“僭越”行为若能忍受,还有什么不可忍受的呢?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评述说:“季氏亦僭于公室,陪臣执国政,是以鲁自大夫以下皆僭,离于正道。故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这是说孔子完全看不惯季孙氏“离于正道”的行为。在孔子的言论中,以及在先秦儒家文献中,有很多批评僭礼行为的内容。
我们现在似乎不太讲礼仪规格,但实际上也有。2015年9月13日大阅兵,习主席乘阅兵车在行进中时慰问官兵说:“同志们辛苦啦!”官兵回答:“为人民服务。”这就是现在的军礼。好像有哪个学校开学搞军训,校长也坐上敞篷车阅兵,站在车上喊:“同学们辛苦啦!”同学们回答:“为人民服务。”校长在上面感到很过瘾,接着又喊:“同学们晒黑啦!”同学们回答:“校长更黑!”这就是“僭越”。听说还有个土豪,在乡里也建了一个天安门。天安门是中国国家庄严神圣的象征。你土豪再有钱,但天安门能随便建吗?土豪无知,不知道这是“僭越”。我们在这方面也应该有相应的知识教育和立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