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大众化与解放区小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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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谈论文学大众化离不开“五四”文学革命,很多研究文学大众化的学者认为,20世纪30年代的文学大众化运动是“五四”时期文学革命合乎逻辑的发展,“30年代文艺大众化运动的兴起,从时代和文学的关系看,是工农革命运动的兴起要求文艺做出直接反应的结果;从外来文学影响看,列宁关于文艺是‘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的论断,提供了最权威的理论指南;从文学思潮的继承延续看,又是五四‘国民文学’‘平民文学’‘民众文学’合乎时代潮流的发展”[5]。“五四”文学革命的主题之一就是立足于解决文学同广大下层民众的隔膜问题,“五四”文学革命的倡导者们发现中国传统诗文不为普通民众所接受、所喜爱,普通民众所喜爱的是一些评书、弹词、戏曲之类的民间形式的文学作品,中国传统诗文的接受群体主要为封建士大夫及知识分子。胡适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国语言“文言分离”的问题,因此,他主张把白话文作为文学的通用语言,建设言文合一的白话文学既符合时代的发展需要,也能改变目前文学和民众隔膜的现象。胡适认为文学革命的宗旨就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6],虽然胡适的这个说法侧重于文学的形式,正是因为侧重形式,才有可能深入其本体规律。只有建设一种用活的语言写作的新文学,新文学才有可能反映我们民族的思想、情感、生活、心理,才能反映全新的时代内容,新文学才能为民众所接受、所喜爱;而只有以这样的新文学作为载体,这种语言才有活力,才能适应现代民众的生活。可以说胡适的这一主张的确为“五四”文学革命指明了方向和宗旨。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古代文学的最大不同就是中国现代文学反映了现代中国民众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思想、情感、生活、心理,中国现代文学不再是作为“载道”、“代圣贤立言”的附庸性工具而存在,而拥有了独立的审美价值。除胡适外,陈独秀、钱玄同、刘半农等也主张建设一种平易、抒情、写实、通俗的文学,其目的就是建立一种全新的现代中国文学。

“五四”文学革命虽然以建设一种平易、抒情、写实、通俗的、为普通民众所喜爱的新文学为目的,但新文学后来的发展却又造成了新文学和普通民众的疏离。新文学可以是通俗的文学,但是新文学又不单单是通俗文学,并不以普通民众看懂为目的。周作人在其影响深远的《平民文学》一文中指出:“白话的平民文学比古文原是更通俗,但并非单以通俗为唯一之目的。因为平民文学不是专做给平民看的,乃是研究平民生活——人的生活——的文学。他的目的,并非要想将人类的思想趣味竭力按下,同平民一样,乃是想将人类的生活提高,得到适当的一个地位。凡是先知或引路的人的话,本非全数的人尽能懂得,所以平民的文学,现在也不必个个‘田夫野老’都可领会。”[7]从思想内容上说,中国新文学要高于一般民众,只有高于一般民众的思想,才能提高民众的思想水平,如果普通民众能接受新文学,那么普通民众的思想知识必须提高到足够的程度才能接受新文学。长期的封建传统思想伦理教育以及小生产者落后意识的长期影响,导致了普通民众在思想上和先进的知识分子存在较大的差距,而新文学的倡导者们就是以西方先进的民主、科学、自由、平等、独立等观念对国民进行思想启蒙,而普通民众对这些思想观念相当疏离与陌生,因而对新文学感到难以理解、难以接受。

在新文学的创作方面,新文学不是一夜之间建成的,需要足够的、充分的思想资源、艺术资源为其建构基础,在接受西方文学资源还是传统文学资源的问题上,具有留学背景、开放视野的新文学倡导者们大都把眼光转向了西方文学。这一代具有世界眼光的知识分子对待传统中国文学有点偏激,对之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对西方文学持完全肯定的态度。胡适说:“中国文学的方法实在不完备,不够作我们的模范。”而“西洋的文学方法,比我们的文学,实在完备得多,高明得多,不可不取例”。因此,“不可不赶紧翻译西洋的文学名著做我们的模范”[8]。胡适认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方法有问题,没有资格做我们的模范。周作人说:“在中国文学中,想得上文所说理想的平民文学,原极为难。”[9]周作人认为中国古典文学没有理想的平民文学。鲁迅先生更从创作实践的角度说:“大约所依仗的全在先前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上的知识,此外的准备,一点也没有。”[10]其实,在晚清时期,《新小说》派小说家就有了明确的学习外国小说的自觉意识,在梁启超的影响下,当时的《新小说》派作家们积极师法外国小说,他们的小说因而有了现代小说的萌芽,成为中国现代小说的起点。很显然,“五四”时期,学习外国小说技法已经成为中国新文学作家的共识。对外国文学的成功借鉴,中国新文学因之完成了现代体式的转型,这种具有现代性的小说赢得了以青年学生、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读者群,却没有完全走进普通民众中间。旨在拉近文学与广大民众距离的中国现代文学却导致了新文学和普通民众的更大的隔膜,从而引起了后来的文学大众化思潮。

文学大众化容易引起的误解是下层民众没有自己的文学审美活动,其实,知识分子有知识分子的文学,那么下层民众也有自己的审美活动。在民国之前,下层民众识字的很少,他们的文学审美活动以视听方式为主。“自宋元以来,戏曲表演成为民间娱乐的一种主要形式(小说在民间主要是通过说书人来传播的,可以近似地归为曲艺领域),各个地方几乎都发展出来属于自己的戏曲剧种,在演化中相互融合,也不断分化。”[11]在中国古代,戏曲的发达程度是不可想象的,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戏曲品种,北京有京剧,山东唱吕剧,河南有豫剧,安徽唱黄梅戏,江苏有昆腔,陕西吼秦腔。广大农村,几乎所有农民都能哼上一两句戏文,甚至那些不识字的农民都能给孩子讲戏曲故事。“五四”以后,普通市民看的是以张恨水的小说为代表的通俗言情小说,而农民喜欢看的是评书、戏曲等民间文学艺术。赵树理、孙犁、马烽等解放区农民作家都提到他们小时候所听过的评书、看过的戏曲等民间文学作品,“你逛过农村的庙会集市吗?那里有一种地摊,摆满了《封神榜》《施公案》《七侠五义》《笑林广记》之类的小册子和廉价的小唱本,生意真好啊”[12]!既然他们都有自己的文学审美活动,为什么还要文学大众化呢?原因很简单,这些文学作品所蕴含的思想内容不符合时代、革命的需要。无论是白话文学的倡导者胡适、陈独秀,文艺大众化倡导者瞿秋白,还是抗战时期的毛泽东,他们都认为普通民众阅读、欣赏的文学作品在思想内容上是陈腐的、落后的,必须代之以现代的、革命思想的文学作品,虽然他们心中对“现代的”“革命的”思想内涵理解并不相同。只不过胡适、陈独秀认为民间文学在形式上、艺术手法上也是落后的、简单的、不适合时代的,陈独秀认为:“其形体则陈陈相因,有骨无肉,有形无神,乃装饰品而非实用品。”[13]而毛泽东则肯定了民间形式、民族形式接近民众、为民众所喜爱的一面,应该充分学习借鉴。文学大众化思潮的实质是把先进的思想与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用文学作为教育民众的工具。“一方面,文化精英们有可能形成正确的思想(经过改造和锻炼),可他们却很容易陷入阳春白雪的形式主义的泥淖;另一方面,大众虽有喜闻乐见的丰富形式,却缺乏正确的思想,而两者的结合看来是一种理想的状态。”[14]经过“五四”文学革命,小说一跃而登上文坛正宗地位,成为“文学之最上层”,但并非所有小说都能享有如此殊荣。“经过五四文学革命,师法西方的新体白话小说占据了文学的中心地位,连历史上那些有价值的小说也有幸沾光得到重新评价,脱去了‘鄙俗’的帽子。但是有一部分小说却享受不到这种幸运,那就是面对中国市民大众的通俗小说——所谓鸳鸯蝴蝶派或《礼拜六》派小说,它们仍被新文学家、文学史家摒弃于现代文学之外。”[15]除了这部分小说之外,其他如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也未受到重视,因而,新文学家们也就没有注意到此类小说在艺术上的可取之处,把它们作为封建伦理思想、小市民道德的载体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