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府索隐:中国古代文学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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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生年为延载元年,享年68岁,是有证可稽的。

王维《责躬荐弟表》中说他愿尽削己官,使远在蜀州为刺史的王缙得归还京师,以便兄弟朝夕团聚。王缙为蜀州刺史当在上元元年(760)。《全唐诗》卷三一三收有皇甫澈的《赋四相诗并序》,云:“蜀州刺史厅壁,记居相位者前后四公。”所咏四公题为:《中书令汉阳王张柬之》、《中书令钟绍京》、《礼部尚书门下侍郎平章事李岘》、《门下侍郎平章事王缙》。既然是“前后四公”,当然是按时间先后来排列的。据《旧唐书·肃宗纪》载,乾元二年(759),“五月辛巳,贬宰相李岘蜀州刺史”。又据周勋初先生《高适年谱》,高适由彭州刺史转蜀州刺史在上元元年九月,至宝应二年(763)二月始离任,当从。则王缙为蜀州刺史必在李岘之后,高适之前,即上元元年初至是年九月之间。杜甫有《和裴迪登新津寺寄王侍郎》一诗,并注曰:“王时牧蜀。”63按新津寺在新津县;新津县,属蜀州,诗写于上元元年秋,则此“王侍郎”,必为王缙无疑。据两唐书《王缙传》,缙于至德、乾元年间(756—760)曾任过宪部侍郎,即刑部侍郎,故云。王维在《责躬荐弟表》中称:“臣弟蜀州刺史缙。”64 知时王缙正在蜀州任上,则此表当作于上元元年九月之前。表中又说“臣又逼近悬车。朝暮入地,阒然孤独,迥无子孙”。古人七十致仕,辞官闲居,废车不用,谓之“悬车”。汉班固《白虎通义·致仕》云:“臣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跂踦之属,是以退去。”后来人们就把70岁称作悬车之年,《旧唐书·良吏下·阎济美传》:“以年及悬车,上表乞骸骨,以工部尚书致仕。”《薛苹传》:“除左散骑常侍致仕。时有年过悬车而不知止者,唯苹年至而无疾请告,角巾东洛,时甚高之。”这可与《新唐书·薛苹传》对读:“除左散骑常侍,年七十致仕。是时有年过苹不肯去,故论者高苹。”王维写表时67岁,故曰“逼近悬车”。若据二谱,上元元年,王维只有60岁,与“悬车”之年相差10岁,不得言“逼近悬车”。又,按两《唐书·王缙传》所载其卒年推,时王缙六十有一,故表中说:“两人又俱自首,一别恐隔黄泉。”

王维《谢弟缙新授左散骑常侍状》写于“上元二年五月四日”。状中说:“臣之兄弟,皆迫桑榆。每至一别,恐难再见。匪躬之节,诚不顾家;临老之年,实悲远道。”王维文章,往往有骈散融合之妙,而令人不觉,如上文“两人又俱自首,一别恐隔黄泉”,“两人”对“一别”,“白首”对“黄泉”。此状亦对甚工:“兄弟”对“桑榆”,“一别”对“再见”。“匪躬”四句不仅对仗工切,而且化用典故而使人忘其用事。“匪躬之节”,出自孔颖达《周易正义》卷四:《周易》“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正义》疏“匪躬之故”曰:“尽忠于君,匪以私身之故而不往济君,故曰匪躬之故。”“临老之年”,今人多以为非用典,意解为“临近老年之时”。其实历代对“老年”,是有具体年龄限制的。在唐代,“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65时王维已超过了60岁,按唐律就不能再曰“临老之年”。可见,“临老之年”是在用典。《国语》卷十九《吴语》:“王乃命有司大徇于军,曰:‘有父母耆老而无昆弟者,以告。’”韦昭注曰:“六十曰耆,七十曰老。”王维用典出处也讲究工对,“匪躬”两句用经疏典,以赞王缙忠节;“临老”二句用史注典,以称自己年岁。王维时年68岁,故曰“临老之年”。若据二谱,则王维此时61岁,不得称“临老之年”。时王缙已是六十有二,故曰:“臣之兄弟,皆迫桑榆。”

王维《与魏居士书》,是劝魏征后裔魏某接受朝廷所授起居舍人官职的。文末云:“仆年且六十,足力不强,上不能原本理体,裨补国朝;下不能殖货聚谷,博施穷窘。偷禄苟活,诚罪人也。然才不出众,德在人下,存亡去就,如九牛一毛耳。”66这篇文章写于何时,对考订王维生年关系重大。陈铁民先生认为这篇文章写于乾元元年(758)春之后,反映了王维受安禄山伪职,又被宥罪复官后的愧疚心情。67但细绎全文,文中既无“逆胡”、“中兴”等字眼,又无陷贼自贱之心迹,如他在乾元、上元年间所写表、状中常有的那样。故可肯定此文必不写于安史之乱中,而写于安史之乱前王维任吏部郎中时。魏居士之所以被朝廷“超拜右史”,很可能是由时任吏部郎中的王维举荐的结果。据陈谱,王维拜吏部郎中在天宝十一载(752),当从。王维在文中以忠孝之义,朝隐之理,劝魏某就职,与他此时的思想心情颇相符。时王维因母丧丁忧守孝已满,服阕后即拜吏部郎中,可谓忠孝两全,且又亦官亦隐,而与他宥罪复官后之愧疚心情全然不同。至于文中说他“偷禄苟活,诚罪人也”、“德在人下”云云,不过是谦词而已。《责躬荐弟表》中王维称自己“久窃天官,每惭尸素”,就是对他天宝年间任吏部郎中时“偷禄苟活,诚罪人也”的最好注脚。王维于乾元年间宥罪复官后绝不会写这类劝人做官食禄的文章的,因为这会授人以恋爵贪禄、不思悔悟把柄的,只能是奉佛报恩,守默忏罪而已。

天宝十一载,王维59岁,故曰“仆年且六十”。

(原载《文史哲》200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