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成果
1.普查成果说明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涉及全省11个市的115个县(市、区),大同市和阳泉市的城区、矿区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已计入相应市的郊区面积中。115个县(市、区)中黄河流域涉及69个县(市、区),海河流域涉及30个县(市、区),黄河、海河流域均涉及的有16个县(市、区)。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涉及全省8个市的49个县(市、区),阳泉、长治、晋城3市未涉及。
本次普查向国普办提交的成果有电子数据和纸质数据,其中电子数据包含“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xls”“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表.xls”“水土保持措施汇总表.xls”(H506-3表、H506-4表)、“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汇总表.xls”(H507-2表、H507-3表)、“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景观照片”等。纸质数据为《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P506表)、《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表》(P507表)和《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工作报告》。
2.全省普查成果
(1)水土保持措施。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现状数量为50482.5km2,治理度为46.5%,其中梯田819373.3hm2,坝地121129.2hm2,其他基本农田484273.1hm2,乔木林1697898.2hm2,灌木林716569.4hm2,经济林451933.9hm2,种草122496.6hm2,封禁治理620412.1hm2,其他措施14163.8hm2。淤地坝普查现状数量为18007座,已淤地面积25751.4hm2。小型蓄水保土工程普查现状数量为点状213439 个,线状2657.5km。山西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汇总表见表3-4。
表3-4 山西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汇总表
(2)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截至2011年底,全省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现状数量为1116座。山西省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汇总表见表3-5。
表3-5 山西省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汇总表
3.分流域普查成果
(1)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现状数量为32139.2km2,治理度为45.7%,其中梯田569788.2hm2,坝地77136hm2,其他基本农田336084.2hm2,乔木林1038619.2hm2,灌木林419301.4hm2,经济林341319.1hm2,种草74214hm2,封禁治理345556.8hm2,其他措施11901.5hm2。淤地坝普查数量为17676座,已淤地面积24945.8hm2。小型蓄水保土工程普查数量为点状156750个,线状1738.4km。
(2)海河流域。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现状数量为18343.3km2,治理度为48.1%,其中梯田249585.1hm2,坝地43993.2hm2,其他基本农田148188.9hm2,乔木林659279hm2,灌木林297269hm2,经济林110614.8hm2,种草48282.6hm2,封禁治理274855.6hm2,其他措施2262.3hm2。淤地坝普查数量为331座,已淤地面积805.6hm2。小型蓄水保土工程普查数量为点状56689个,线状919.1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