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和对跨境电商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加强对跨境电商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为指导跨境电商发展打下法制基础。了解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相关协议及发展趋势、国际国内出台的对促进跨境电商的竞争力政策以及跨境电商中涉及的诸如支付、税收、物流、电子合同等方面的政策规则框架等相关知识。
开篇案例
上海“跨境通”跨境电商试点获利好政策支持
在中国进出口外贸需求趋紧的背景下,由政府部门运作的跨境电商正蓬勃兴起。2013年8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商务部等9个部委《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已经开展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展开新政策试点。随后,上海市出台《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实验区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通关模式试点业务的公告》和《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相关事宜的公告》。《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实验区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通关模式试点业务的公告》中推进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一般出口三种主要模式。《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相关事宜的公告》中明确:(1)参与企业的备案要求要提高,完善海关对企业及商品的监管;(2)完善服务平台数据(订单、运单、支付),以便海关集中审核放行;(3)明确海关审核、查验及物流企业在收件时的查验内件权利等。
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试点模式为网上直购进口模式、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和一般出口模式,城市跨境电商在于直购和保税进口以及一般出口。上海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简称“跨境通”)自2013年12月28日上线以来,逐步完善跨境服务三大模式,目前已经形成直邮中国和自贸赚取模式,“跨境通”销售的产品类别主要是母婴、保健食品、箱包、服装服饰、化妆品五大类产品,集中在快消品领域,商品价格与实体店相比,可优惠30%左右。
截至2014年12月,上海海关直购进口模式成交约2.4万单,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成交约3.2万单,合计货值逾1700万元。同时,上海海关已为55家电商企业、12家物流仓储企业完成跨境电商备案工作,业务涵盖美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多个跨境网购热点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品牌集聚规模效应初步显现。
目前,上海在自贸区外,松江区、嘉定区和普陀区均成为开展跨境电商区域。至2014年前三季度,上海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9066亿元,同比增长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