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定律:村庄视域中的国家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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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田野工作与研究方法

(一)田野工作

2009年7月12日到8月5日,在贺雪峰教授的带领下,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师生一行25人到湖北省岳平县宝恩镇开展暑期农村调查。在调查中,25人被分成四个小队,每个小队驻村调查一个村庄。这四个村庄在地域上是紧挨在一起的,分别是科发村、东坝村、名山村、盘龙村。根据调查安排,每个小队的成员都是白天分散调查,晚上以小队为单位就调查内容展开讨论;同时,每三天各个小队的成员都要集中到一起参加一次大组讨论,每个小队都要汇报各自的调查发现以及从调查资料中获得的经验或理论灵感。调查回来之后,四个小队都安排成员撰写了所调查村庄的村治模式,其中,王君磊、夏柱智和赵晓峰(2009b)各自撰写了科发村的村治模式,刘燕舞、桂华(2009)各自撰写了东坝村的村治模式,袁松、王德福和余练(2009)合作撰写了名山村的村治模式,林辉煌(2009)独自撰写了盘龙村的村治模式,而其他的调查成员也分别撰写了不同数量的论文、报告及随笔。

在调查中,我们采用的是半结构访谈法,访谈对象包括县、乡、村三级地方政府组织的干部及工作人员,村庄里的老干部,民间精英及普通村民等。我们希望以村庄调查为基础,通过将不同村庄的结构化特征在对比中相互佐证,通过与县、乡干部的互动式交流,试图从中归纳出地方社会的区域化特征,以此来达到理解地方社会的目的。2009年底,笔者初步选定了博士论文的写作主题,准备在宝恩镇开展博士论文的调查工作。为此,笔者在出发前又仔细阅读了2009年暑假参与调查的诸多同人撰写的村治模式、论文、报告及随笔,并与部分曾经参与调查的人员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做完这些工作之后,笔者初步决定将研究单位确定为行政村,将研究方法确定为社区研究法。

2010年3月初,笔者再次来到了宝恩镇开展博士论文的专项调研工作。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笔者发现四个村庄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无论是以行政村,还是以自然村(自然湾)为研究单位,都难以充分地理解地域社会里的农民生活特征。

如表0-1所示,笔者调查所涉及的行政村和自然湾中,有以下关系是以单个村庄为研究单位的社区研究法所难以兼顾的:一是不同的行政村、不同的自然湾之间的差别很大,比如,王家湾是宝恩镇的第一大自然湾,在地方势力很大,东坝村及周边其他行政村的其他湾子都难以从地位上构成对王家湾的挑战。二是科发村初建于1957年,第一批开荒者是王家湾的人。1979年,科发村成立科发大队时,从宝恩公社各个大队和生产队抽调了数百个青壮年劳动力,并将原属其他大队管辖的后陈湾、石家湾和朱家湾收编了。所以,科发村与王家湾及宝恩镇的其他行政村及自然湾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三是从行政区划上来说,名山村、东坝村、盘龙村三个行政村及它们下辖的各个自然湾在新中国成立后的60余年里进行过多次撤并、重划。在人民公社时期,桥头湾和陈家湾曾经属于东坝村(东坝大队)管辖,分田到户以后脱离出来与其他几个湾子一起成立了官桥村;刘家湾在1962~1972年前后是以刘家大队的编制存在的;孙家湾、杨家湾、张家湾、王兴湾、前张湾则属于名山大队。1972年,刘家大队、名山大队和盘龙大队合并成立了新名山大队。到1977年,新名山大队解体,原编制得以恢复。分田到户以后,大队变身成为行政村、小队变身成为村民小组,刘家村、名山村和盘龙村都保留了自己的单位编制。然而,到1999年,刘家村、名山村、官桥村的桥头湾和陈家湾在新一轮的体制变革中组建成新名山村。从调查中的情况来看,体制单位的多次变革、重划使村子与村子之间、湾子与湾子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四是除行政区划变更的因素之外,各个自然湾在历史上也因为频繁的互动形成了复杂的关系,如王家湾与刘家湾、王家湾与前张湾之间都曾经发生过宗族械斗事件,刘家湾与杨家湾之间保持着世代不通婚的习俗等。而湾子与湾子之间发生的宗族械斗和存在的世代不通婚的现象在当地是普遍的情况。

表0-1 本研究田野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村和自然村(湾)一览

鉴于此,在调查的中期,笔者决定放弃选择一个特定村庄为研究单位的设想,试图借用区域社会史的研究方法,从区域小社会来理解村庄,在村庄里来理解农民的生活逻辑。所以,从3月初到7月初,笔者跑遍了名山村的所有湾子,调研了东坝村的部分湾子,再次深入到科发村开展访谈工作,并从侧面了解了盘龙村的一些情况。而本研究中使用的有关宝恩镇农村的相关材料基本上都来自这两次农村调查所得。

岳平县始建于宋乾德五年(公元967年),具有悠久的历史。岳平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地处幕阜山脉北侧的边缘丘陵地带,地形分布为南山北丘东西湖,南高北低东西平,一般海拔高度为120~200米,最高点海拔839.9米,最低点海拔11米。岳平县地跨东经114° 31′~115°20′、北纬29°40′~30°15′,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主要是东风,夏季多东南风,秋季多西南风,冬季多西北风。岳平县年平均气温16.9℃,极端最高气温40.1℃,极端最低气温-10℃,年均无霜期261天,年均降水量为1385.8毫米。

宝恩镇位于岳平县西北部,面积120平方千米,其中镇区面积3.5平方千米;总人口6.38万人,其中镇区人口1.5万人。辖31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308个村民小组、320多个自然湾。

除了宝恩镇的调查之外,笔者还在2010年7月和8月参与了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组织的河南豫南县调研,了解了当地社会文化及乡村治理的基本情况,并对当地的宗族问题和农民的公私观念问题给予了重点关注。此外,在读研究生期间,笔者还在湖北其他地方,以及河南、山西、四川、广东等省份的一些农村地区开展过调查,且大多数调查都是集体调查,都以撰写村治模式为手段,以理解地方社会为目的。所有这些调查,对于笔者在区域对比中理解岳平县农村的结构化特征和地方社会文化,以及地方社会秩序都有相当大的帮助。

(二)研究方法

从田野工作的介绍中就可以轻易地发现,本研究试图超越以单个社区为研究单位的个案研究法,尝试构建一个新的能够更全面地观察地方传统和地方文化,了解农民认同观念和行为逻辑,理解地方社会秩序形成机制及乡村治理状况的区域性的研究单位。笔者将本研究的研究方法初步概括为:以地方小区域为研究单位,在区域社会里理解村庄,在村庄里理解农民生活。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社区研究法被引进中国学界,为中国社会学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方法论基础。奠定社区研究法在学界主导性地位的成名之作,无疑是被马林诺夫斯基赞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的费孝通撰写的《江村经济》(2006a)一书。然而,社区研究自兴起之日起,就遭遇到了方法论上的两大困境:一是弗里德曼提出的“社区能否构成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基本研究单元”(王铭铭,1997);二是利奇提出的“个别社区的微观研究能否概括中国国情”(费孝通,2006a),也即村庄社区研究的代表性问题。为了走出方法论上的第一个困境,弗里德曼(2000)在后续的研究中提出了乡村研究中的宗族范式,施坚雅(1998)则提出了市场体系理论。而费孝通在面对利奇关于个案研究的代表性质疑时,提出要将社区研究法应用到不同类型农村的调研中,试图通过理想类型的不断构建,达到逐步接近全局,认识整个中国的研究目的(2006a: 425)。

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随着社会学学科的恢复和社会学研究的再次兴起,社区研究得以复兴。然而,在新的形势下,大多数学者主动回避个案的代表性问题,而将社区研究作为一种方法用来研究任何社会学关心的问题,以至于“社区已经成为一个检验各种各样人类特征的假设和命题的试验场,而不是对宏观社会进行概括的‘样本’”(卢晖临,2005)。为此,朱晓阳(2004)、卢晖临(2007)等人试图超越个案中的经验,关注经验背后的社会科学观念和宏观结构,以理论重构来统领经验,以此来处理个案中的特殊性与理论建构普遍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并分别提出了延伸个案法和扩展个案法。而华中村治研究的学者认为在经历过集体化之后的今天,村庄已经构成中国乡村所有区域的基本社会结构单元(陈柏峰,2011),村庄研究应该坚持整体主义的研究进路,采用村庄生活的视角,结构化地理解各种村庄现象,形成对村庄的整体认知,从而理解所研究的专题与其他村庄政治社会现象之间的关联(陈柏峰,2011),也即村庄研究的进路应该是在“现象之间找关联,村庄内部提问题”(郭亮,2009)。由于村庄在理解问题中具有极端重要的地位,申端锋等(2009)在专题研究中提出要以重大的问题意识来统领村庄研究,将村庄与一个超越具体村庄的中国问题联系起来,赋予村庄以中国内涵和方法论意义,进而提出一种“作为方法的村庄”的研究进路。此外,还有一些专题研究采用了“区域比较视野下的深度个案”的研究方法(谭同学,2007;杨华,2010a)。

当然,除了上述研究之外,学界仍然有人在试图解决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曹锦清等人(1995)在20世纪80年代末研究浙北农村时提出要把中国农村划分为几大文化生态区,分区域研究中国农村(1995)。1990年,陆学艺(2001)主持了一项大型的“全国百村调查”,希望通过对不同类型农村的调查研究来解决中国农村的全貌问题。对此,华中村治研究的学者群体也在不断地做出有益的探索。贺雪峰(2008d)认为,要想打通个案村庄与中国社会之间的关系关键是要理解区域,通过不同的区域模式的建构,来加深对中国社会的深刻认识。为此,要以个案调查为基础,撰写村治模式。村治模式就是村级治理中存在的那些相对稳定的内在关系,是村庄应对外来政策、法律和制度的过程中呈现的相对稳定的结构性关系。一般来讲,村治模式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村庄内生性的因素;二是村庄内生因素应对外来制度时的反应机制;三是村庄内生因素在应对外来制度时产生的后果(2009b)。在此方法论的指导下,近些年来,华中村治研究的学者们在全国各个省市区展开农村调查,都以撰写村治模式,建构区域理想类型进而理解中国农村社会的全貌为目标。

华中村治研究学者群体在建构区域类型方面的努力,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的区域经济社会史研究有着相似的地方,都比较强调对地方性知识和区域文化被创造与传播机制的研究,试图从社会历史文化相似性等角度超越行政区划和地域界限来建构区域类型。比如区域经济社会史研究者陈春生认为:“通过实地调查与文献解读的结合,更容易发现,在‘国家’与‘民间’的长期互动中形成的国家的或精英的‘话语’背后,百姓日常活动所反映出来的空间观念和地域认同意识,是在实际历史过程中不断变化的。从不局限于行政区划的、网络状的‘区域’视角出发,有可能重新解释中国的社会历史”(赵世瑜,2006),而这与华中村治研究学者群体的主张有着类似和交叉的地方。华中村治研究学者群体在建构区域类型时,初步将中国农村分为北方农村、中部农村和南方农村,以中部农村为例,湖北荆门地区和东三省则同属一个类型。但不同的地方在于,华中村治研究学者群体不局限于区域研究,而希望以不断增多的区域社会的研究,逐渐实现对中国农村社会全貌的认识。

随着调查次数的不断增多和调查经验的不断丰富,我们认为融合集体调查、集体讨论、集体撰写村治模式等为一体的集体学术的团队作业方式是建构区域理想类型的最为有力的手段,也是华中村治研究学者群体近些年基本的学术追求。通过在同一个地方,多个村庄的调查和以村庄为单位的多个村治模式的撰写,可以在短期内形成对特定区域的质性把握,并在集体讨论中进一步归纳出区域社会的理想模式,深化对地方社会结构化特征的理解。我们认为这种集体学术的研究进路是沟通个案村庄与区域社会的重要的操作化手段,将研究专题置于地方社会之中,以地方小区域为研究单位,在区域社会里理解村庄,在村庄里理解生活,是社区研究方法论的一种有益探索。同时,为了增强理论建构的普遍性意义,又可以采取区域比较的研究方法,在不同区域类型的农村地方社会里研究同一个专题,再将呈现的研究结果进行区域对照分析,进一步地修改、完善理论。而笔者就试图在本研究中贯彻使用这一基本的研究方法,虽然它仍有诸多的不足,但是它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学术群体多年来的学术自觉与学术努力。

从本研究的情况来看,岳平农村在区域类型上属于是南方农村,南方农村的宗族势力一直比较强,南方农民的宗族认同意识也比较浓厚,村庄社会的性质更加接近于乡土中国,虽然近些年来随着现代性因素的渗透,村庄也在发生加速度的变化,但是仍然可以被认为是最接近传统的村庄,农民对于公与私问题的认识也就有更多的传统性色彩,以此为基础来建构农民公私观念的理解图式和村庄社会秩序生成机制的理想类型也就更加切合于传统。相对来说,中部农村和北方农村,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前宗族势力也比较强,但是容易受战乱引发的社会动荡等社会因素及黄河与长江时不时地泛滥成灾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在村居民以血缘关系向上可以追溯的历史都比较短,地方社会文化的基础并不牢固。所以,随着政权建设的展开,国家权力逐步下沉到村庄介入农民的生活,再加上消费主义裹挟下的市场因素的长驱直入,中部农村和北方农村在缺乏强有力的内生抵抗力量的情况下,发生了远比南方农村快得多的质性变化。其中,中部农村变得比北方农村更加彻底,宗族势力和宗族认同意识几乎不再发生什么作用,成为原子化农村的典型,而北方农村的宗族势力和宗族认同意识虽然还在影响农民的生活,但也只是以碎片化的形态(如户族、小亲族等)出现。随着时间的流逝,现代性因素的持续渗透,南方农村也极有可能会向原子化的中部农村的方向转型。所以,以南方农村的代表岳平农村为研究单位和材料来源,即便不能完全代表整个中国农村,也仍然可以构成理解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理想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