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媒介变革与新闻理论研究变轨——2015年我国新闻理论研究综述(5)
在实际的新闻业务中,新闻专业主义常常受到虚假新闻和烂尾新闻的冲击。虚假新闻就是为了达到某一目的而采用发布假信息达到欺骗当事者的一种舆论。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白红义、江海伦等人发布了《2014年虚假新闻研究报告》,报告中根据案例分析了2014年的虚假新闻,然后分析其原因,并在结论部分就虚假新闻的治理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分别是巩固维护新闻质量的行业共识;创设提升新闻质量的工作常规;建立制造虚假新闻的惩罚机制。[53]在新媒体环境中,对于打击虚假新闻也是不遗余力。美国社交网站“脸书”2015年1月20日宣布,该公司将采取行动遏制虚假新闻在其网站上的传播。什么样的新闻属于虚假信息?“脸书”将这个任务“外包”给了广大用户,在页面上添加了一个举报键,用户可说明某新闻是故意造假和欺诈或是经权威渠道辟谣的假新闻。[54]虚假新闻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假新闻、失实新闻等可以归入虚假新闻之列。虚假新闻中有一种页数表现形式——“伪新闻”,其实质是:将不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当作有新闻价值的新闻事实;或夸大或消减新闻事实的新闻价值。作者主要分析了伪新闻的特征、主要表现,探析了伪新闻产生的核心原因以及提出治理伪新闻现象的一些针对性对策。[55]烂尾新闻在新媒体语境中经常出现,这主要是因为随着舆论新热点的不断出现,这些“烂尾”新闻迅速被媒体和受众遗忘,除了浪费了大量“注意力”资源以外没有留下任何反思。烂尾新闻确实新闻业的一大问题,是需要整个行业有危机意识的。并就烂尾新闻的治理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分别从媒体从业者、媒体机构、媒体管理部门和新闻教育机构四方面出发。[56]不管是虚假新闻还是烂尾新闻,都有违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以及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在治理的方面,应该更加从根本上去解决这一问题。
6.媒介的变革与发展
党东耀在《媒介再造——媒介融合的本质探析》为媒介融合的价值取向进行了思考。从WEB1.0时代到WEB2.0时代,历经网络媒体的兴起,社会化媒体的崛起,传播平台由固网向移动网络转型等阶段。实践表明,媒介融合始终由媒介再造的过程推动着,媒介再造也是媒介融合的路径。媒介融合需要通过媒介再造来实现,它既是对媒介再造目标的要求,也是对媒介再造效果的评价。因此,必须紧紧把握好媒介再造作为媒介融合的本质,重塑媒介流程、产业链和价值链。[57]尹明华在《破解媒介融合的相关性制约因素》提出了更好促进媒介融合的方法。媒介融合是近年来我国传媒业发展的大趋势,对其中存在的制约性因素的探讨具有积极意义。该文为作者近期演讲的记录稿,对目前制约我国传统媒体融合发展的诸多因素做了有意义的探索。其中包括:全覆盖、可占有、快繁殖的内容分发渠道的缺乏、缺少可购买的第三方实时数据社会提供者、从内容为王到理解为王的转换障碍、被选择被评价的自我角色定位障碍、社交媒体传播新方式对复合型竞争能力的新要求等。[58]
在媒介变革相关研究方面,陈力丹和熊壮概述了2014年我国新闻传播学界研究中的十个新鲜话题。对“媒体融合”、微传播、线上内容生产模式、微信公众账号作为传播新方式的试验场、网络事件的扎堆、媒体反腐、新闻传播学论文质量和学术道德问题以及公共外交等话题进行了研究,并引进了“数字遗忘权”新话题。[59]杨娟分析大数据技术驱动下新闻生产要素的变化情况,探讨了中国新闻生产方式变革的主要原因,特别是数据新闻生产发展缓慢的制约因素。提出,中国的新闻生产应该借助大数据技术,做到产品形态多样化、生产技能专业化、生产方式本土化和发展思路理性化,从而建构中国特色的数据新闻生产模式。由于大数据时代新闻资源的新特点。媒体要从体量巨大的碎片信息中提取素材,加工成各种各样的新闻产品,便于受众随时随地随意获取有用信息,就必须借助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处理。加之媒体之间的新闻信息采集、编辑、处理、反馈以及相应技术设备,都已达到深度融合。
用自然科学的方法重建新闻客观性。全数据分析模式提升了数据的代表性,建立在大数据技术之上的事件分析和解读,比单纯依靠记者判断和专家采访更有说服力,使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得到增强。以此生产的客观新闻报道,更容易被受众接受,也更能体现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数据新闻的生产不再完全依赖社会精英提供内容,而是更多依赖国家统计部门、社会化媒体和物联网相关行业的大数据。以上这些都构成了新闻生产方式变革的原因。
然而,中国的数据新闻生产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首先由于中国具有长篇叙事的历史文化积淀。数据新闻多种链接、多种动态、多种进出口呈现的信息量固然巨大,与人们的接受习惯不相符合。其次,数据新闻宏大的叙述产品比较贴近美国的受众的需求,与中国以平民阶层为主体的受众的文化特征和审美需求不太吻合。加上中西方传媒市场的发展差异。
当然,数据新闻只是传媒产品的一种类型,不可能取代旧有的新闻生产方式。对此应当持有的态度是,在促进数据新闻发展的同时,促进新闻产品形态多样化、生产技能专业化、生产方式本土化、发展思路理性化。说到底,新闻生产的终极目标还是报道事实真相,引导受众与社会建立和谐关系。[60]
随着社会发展、媒体变革和学科的进步,新闻传播理论亟待拓展、深化与创新。从方法论路径讲,应当从体系建构转向问题研究,且在弄清研究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学术创新,更要正确处理好全球视野与本土学术的关系,才能切实有效地推进新闻传播理论的深化与创新。新闻传播理论深化与创新的方法论路径,首先是学术取向问题,即是注重学科体系建构还是突出问题研究;其次是研究传统与学术创新的关系问题,即如何在研究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再次是西方学术与本土学术的关系问题,即如何在全球视野中做好本土学术研究。对研究者来说,做任何一项研究,都要把自己的问题建立在相关论域的理论脉络之中,以对学术背景的阐释作为研究基础。对新闻传播学科来说,则应当加强对重要理论学说的专题研究,梳理各种理论学说的发展脉络、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把握其理论精髓,澄清其错误与局限,从而建构起科学的理论发展脉络。关于真正意义上的传播研究本土化,祝建华说得好,应“从本土实情出发(而不是从某一理论或假设出发)、广泛搜索国际学术界的知识巨库、从中严格选择直接相关而又能够操作化的概念、命题或框架,以此为基础而发展本土化理论。”具体可从两方面进行操作:首先,要有明确的本土问题意识,要分析研究中国语境中的新闻传播问题。其次,要在认真梳理古今中外研究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学术创新。[61]
童兵在分析中国新闻传媒改革的重大课题时提出,就新闻传媒产业而言,当前要下决心在下面三个方面力争有所突破。其一,在传媒管理制度上有所突破,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其二,在传媒运作机制上有所突破,在坚持传媒事业与企业分开、采编与经营分开、采编播人员与经营人员不混岗的前提下,确保不同岗位的不同人员职责明确,分配合理。其三,在国有传媒资产监管运营上有所突破,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的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通过对马克思和列宁的办报经历的简要回顾可以看出,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没有“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或者“只算经济账,不算政治账”的片面政治主张和新闻政策。他们既重视现代传媒的社会效益,又重视它们的经济效益,在坚持“双效统一”的原则下,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应该指出,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政治立场,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新闻政策。《指导意见》的要求阐明了新闻媒体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引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双效统一”的使命和责任。在具体执行环节,应切实把握好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和坚持“双效统一”的量化指标。就新闻传媒产业而言,当前要下决心在下面三个方面力争有所突破。其一,在传媒管理制度上有所突破,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其二,在传媒运作机制上有所突破,在坚持传媒事业与企业分开、采编与经营分开、采编播人员与经营人员不混岗的前提下,确保不同岗位的不同人员职责明确,分配合理。其三,在国有传媒资产监管运营上有所突破,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的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62]
针对用户生产内容对新闻生产方式的变革的影响,曾祥敏和朱玉芳指出核实、求证、赋予意义是专业媒体在使用用户生产内容中的前提和重要环节,用户生产内容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专业新闻生产与用户生产内容在一系列的合作、确认、纠错中,最终能提炼出报道事实的本质。目前,已经有不少媒体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用户生产内容的求证机制上正进行尝试和努力。针对用户生产内容的求证机制,首先,公众信息的发布必须验证其真伪,因此一套严格有效的求证机制成为必需。在此方面,美联社、路透社、《纽约时报》、BBC等西方媒体近年来都相应增加了对使用社交媒体的指引,制定了相应的求证制度;其次可通过提供专门的内容平台、开展线上培训课程、开放学习素材等途径从源头上予以把关;再次面对海量的用户生产内容,建立一个有序的审核团队和机制显得非常必要;另外可使用基于电脑智能的验证工具;制定社区准则和条款的方式促使用户承担发布责任。[63]
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普遍出现下滑的趋势的背景下,程曼丽认为“主编将死”的视角尚未脱离媒体本位和新闻传播学科自身的局限性。如果以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就不难发现,媒体或传统媒体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变局不是孤立存在的现象,而是社会大变局图景中的一部分。新的媒介生态、社会生态提出的全新问题是:第一,媒体经营者是否能够关注并了解社会公众的现实需求,及时提供影响和指导其实现需求的有效工具。第二,媒体经营者是否能够注意到社会公众的潜在需求,并通过创新思维和独到的策划为其潜在需求提供实现的窗口。[64]
喻国明认为互联网作为一种“高维媒介”,激活了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传播的全新格局。“个人”被激活之后媒介生态的重构本质上是一场革命,而“平台型媒体”则是“互联网+”时代媒体转型融合发展的一个主流模式。平台型媒体的操作要点是:打造一个吸引和掌握着海量流量的开放平台;构建新型的信息节点及节点集群;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应从传播机构的管理者转变为社会传播生态的共建者。“平台型媒体”:运行法则与操作有三个要点:一是开放连接是第一生产力:媒体运营的观念变革,二是传统媒体模式无法简单地平移型媒体:关于“TheDaily之死”的思考,三是“产销合一”的生产模式:平台型媒体内容生产和价值构建的节点。[65]
隋岩和陈一愚认为在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个体或群体利用媒介关注度汲取资源在短期内实现阶层跨越的事件屡见不鲜,媒介已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资源配置与社会阶层彼此干涉、密切相关,同时,社会阶层也是观察社会结构的重要窗口。资源配置机制与社会结构演变间的关联,当下社会行动体借助媒介关注度实现社会阶层流变,体现了媒介在资源配置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传媒业已成长为一种与家族继承、政府分配和市场调节同样重要的资源配置机制,是各种资源得以配置的重要环节。[66]
强月新和刘莲莲认为法律、行业法规、行政手段、书面或口头命令构成了我国媒介规制的基本结构。整体上看,该结构存在几方面问题:方式上,正式规制的柔性与非正式规制的刚性相混合导致了规制效力错位,并使得媒介规制缺乏稳定性;内容上,授权性规定少,禁止性规定多,使得媒体经营管理行为面临边界不清的尴尬;范围上,我国媒介规制尚存在诸多空白领域,导致媒体经营管理行为缺乏制度保障。这种规制结构的形成与我国的探索性改革思路、运动型治理方式及“条块结合”的媒体管理格局等因素相关。[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