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章 “绿色幸福”
从一本六百页的传记中,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了解到了约翰·济慈的生平,书的封面为深绿色,正面用烫金字体印着“约翰·济慈——西德尼·科尔文”。1917年,斯克里布纳出版公司在纽约出版了这本书,以纪念济慈第一部诗集出版一百周年。该书全名为《约翰·济慈:生平和诗歌、友人、批评者及成名之后》。作者是英国文化领域中的一位杰出人物。他曾任剑桥大学斯莱德艺术教授,在著名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英年早逝之前,两人是密友。后来他还成为大英博物馆绘画部管理员。
在序言中,科尔文解释说,他的这本书,是全面而系统地描述济慈生平和诗歌的首次尝试。三十年前,他为一个名为“英国文学家”的通俗传记系列写了一本关于这位诗人的小册子,但如今,由于年事已高,无法服兵役,于是他在1914年至1917年的“惊心动魄的岁月”中“找到了慰藉和追求”。通过全面检视已出版和未出版的资料,科尔文深入研究并撰写了第一部全面的济慈传记。结合济慈朋友的回忆、各种评论和新闻报道,特别是诗人的那些充分揭示自我的信件,科尔文能够以文学传记作家所罕见的翔实与权威,再现传主的日常生活和内心世界。自科尔文之后,优秀的济慈传记层出不穷,它们在心理学、文学批评和历史背景方面都有着丰富的见解,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传记中并未出现更多的关于济慈的新材料。济慈可以做我们的向导,就像他曾是菲茨杰拉德的向导一样。
*
托马斯·济慈,或济慈这个姓氏,来自西部。他的家族属于德文郡或康沃尔郡,这两个郡位于英格兰遥远的西南部,濒临大西洋。就像一个世纪后美国西部的人涌向东部纽约寻找财富那样,托马斯也去了东部伦敦。作为乡下人,他对马匹了如指掌。到二十岁时,他已成为一家兼营马车出租的客栈的马夫领班,这家客栈名叫“天鹅与圆环”,从那儿可以俯瞰伦敦城东端的摩尔菲尔德。1794年10月,托马斯娶了雇主约翰·詹宁斯的女儿弗朗西丝,彼时十九岁的她正当青春,充满活力。
一年后,他们的第一个儿子约翰·济慈出生。他就像是在马厩里诞生并成长的现代耶稣,这一想法也在未来激发了这位谦卑天才的浪漫主义才情,但事实上,他的确切出生地已很难考证(关于他是出生在1795年10月29日还是31日,记录也各不相同)。在他三岁时,一家人从客栈楼上的房间搬到了离喧闹的城市道路不远的一所房子里。那时,小约翰已经有了一个名叫乔治的弟弟。一年后,另一个男孩托马斯也诞生了,过了三年,他们又搬回了“天鹅与圆环”客栈。此时,詹宁斯已决定退休,由托马斯·济慈接任经理一职。从此,人们可以从“济慈马厩”买到马匹了。第二年夏天,即1803年6月,弗朗西丝·济慈生下了她唯一的女儿范妮。
科尔文记录了约翰·济慈年幼时的两件轶事。据济慈一家在城市道路边居住时的一位邻居老太太说,当济慈第一次学会说话时,“他没有认真回答大人的问题,而是一边重复别人讲话中的最后一个词,一边咯咯地大笑”。据说济慈非常爱自己的母亲。有一次,母亲生病了,医生嘱咐她要好好休息,小济慈就拿着一把古旧的宝剑守在门口,不让任何人进去打扰她。艺术家本杰明·罗伯特·海登在济慈的人生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擅长添枝加叶,从而为这则轶事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还是个婴孩的时候,他就脾气暴躁,难以管教。五岁左右时,有一次他拿起一把出鞘的宝剑,关上门执拗地不让任何人出去。他的母亲试图出去,但在他粗暴的威胁下,竟吓得哭泣起来,不得不收起脚步等待,直到有人从窗户外看到她的困境赶来救援,才脱身。
济慈在未来的某天会写道:“任何有价值的人生都是个连续不断的象征性故事——很少有人能看到自己生活中的神秘之处——生活就像《圣经》的经文一样象喻丰富。”他接着说,真正的诗人,如莎士比亚,都过着寓言般的生活,他们的作品就是对人生寓言的一种诠释。同样地,文学传记作家可以通过传主的作品推断出他们的性格,并在生活中发现寓言化的事件。因此,济慈是天生的押韵诗人,具有与生俱来的幽默感和丰沛的情感。
1804年4月,济慈八岁时,父亲在深夜骑马回家的途中被绊了一下,跌落下来,头重重地撞在了地上。凌晨一点钟他才被一个守夜人发现,天刚亮就死了。两个月后,弗朗西丝·济慈再婚,新丈夫继任“天鹅与圆环”客栈经理。第二年春天,她的父亲老詹宁斯先生也撒手人寰,给家人留下了一笔数目不菲的遗产。但遗嘱的内容并不十分明晰,弗朗西丝觉得自己被排除在继承者之外,于是向大法官法庭提起诉讼。官司虽以失败告终,但却延缓了济慈兄妹继承遗产的可能性。就在法院做出判决之时,她的第二次婚姻也宣告破裂,有一段时间她从家里消失了,可能是在外买醉不归。
约翰、乔治、汤姆和范妮当时实际上成了孤儿。他们不得不相依为命。从此,弟弟妹妹成为济慈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们不得不搬到埃德蒙顿,和老詹宁斯的遗孀——他们的外祖母住在一起,这是伦敦以北几英里处的一个村庄,靠近一个叫恩菲尔德的村子,约翰和乔治曾在那里上过一所规模不大但很好的学校。
克拉克的学校在“异议”传统中提供了与众不同的教育模式。在过去为培养绅士开设的“公立”寄宿学校里,课程设置几乎完全局限于希腊和拉丁经典。与此不同,校长约翰·克拉克为学生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课程:拉丁语仍然是日常学习的主要部分,但也有法语翻译、英国历史、数学、科学(力学、光学,甚至天文学)、植物学和园艺——学校甚至划出许多小地块供学生种植和照料植物。这是一种实用性教育,是在为中产阶级下层的男孩未来从事贸易工作做准备,但同时也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即他们应该为来之不易的英国自由传统、思想和宗教自由,以及混合政体感到自豪。那些在17世纪中叶为反对君主专制主义而斗争并写作的人被视为英雄,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诗人和小册子作家约翰·弥尔顿。约翰·克拉克是一位和蔼可亲、开明大方的教育者,他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济慈兄弟的父亲角色。
通过三位亲历者的描述,科尔文重现了约翰·济慈孩提时代的学生形象。弟弟乔治这样描述心地善良却脾气暴躁的哥哥:“我们时而友爱,时而争吵,时而打斗。”济慈的同窗爱德华·霍姆斯也对这位未来诗人的暴躁脾气做了详细描述。霍姆斯后来成为著名的音乐评论家,并撰写了第一部翔实而深入的莫扎特英文传记。他回忆说,济慈童年时并不喜爱读书:“他的嗜好是打架。他可以和任何人打上一架——不论是早上、中午还是晚上,连他的弟弟也不例外。这对他来说是一件乐事。”霍姆斯说,他最终通过和济慈打架,才赢得了他的友谊。他“在各个方面都是激情的化身”:
在所有与对抗有关的运动中,他都表现得很出色……这种暴力和激烈——好斗而开朗的性格,无论表现以激动的眼泪或骇人的大笑,都近乎歇斯底里——将有助于勾勒济慈少年时代的形象。这些特质展现了非凡的人格和丰富的情感,令男孩们无比着迷,没有人比他更受欢迎了。
读到这儿,同样好斗、漂亮和受欢迎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简直就是在观看一幅自己的画像——只不过,他是费了一番力气才培养出使自己在同龄人中受欢迎的人格。他们都有一种装腔作势的特质。
在科尔文提到的第三个亲历者、校长之子查尔斯·考登·克拉克的回忆中,济慈性格的戏剧性一面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查尔斯年长济慈八岁,对济慈极为喜爱和宽容,仿佛他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弟弟。济慈的模仿天赋,加上“猎犬般的勇气”,使他在男孩中很受欢迎:
那位出色的演员埃德蒙·基恩——顺便说一句,他是济慈的偶像——的特征之一就是与济慈长得很相像;这两个人在脸庞和身材方面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有一次,一位助理教员(初级教师)因为弟弟汤姆的一些无礼行为,打了他一个耳光,约翰冲上前去,摆出一副不会善罢甘休的姿势,据说与那个老师厮打了起来——对方可是比他高出一大截的。
当济慈发脾气的时候,比他高大强壮的弟弟乔治有时不得不抱紧他以使其安静下来。“然而,这些只不过是些零星之火;因为他对弟弟们有着浓浓的温情,这一点在他们最艰难的时刻也得到了证明。”
查尔斯·考登·克拉克很喜欢济慈,因为他“对卑鄙的动机毫无意识,宽容开朗,慷慨大方”。他在《作家回忆录》中继续说,直到学习生涯行将结束时,济慈才变成一个热爱阅读的人。他觉得,是自己让这个小男孩领略到了诗歌的乐趣,尤其是通过埃德蒙·斯宾塞的《仙后》,这是一部伊丽莎白时代的充满魔幻意象和骑士冒险的仙境史诗。克拉克还记得济慈向自己归还借阅的那本斯宾塞诗集时的情形,他站起身来,魁梧而威严,挑出斯宾塞的一个典型的复合形容词说道:“多么了不起的模样——拱起大海波浪的鲸鱼!”
济慈的第一首诗是《仿斯宾塞》。它写的不是一条拱起大海波浪的鲸鱼,而是一只有着“黑玉般眼睛(jetty eyes)”的天鹅,在独自迤逦而行,“背上斜倚着一个妩媚的仙女(fay)”。文字往往会像天鹅一样飘进作家的潜意识。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费伊(Fay)会妩媚地斜倚着身子,用渴望的眼神望着码头(jetty)那边。
*
1809年夏天,济慈的母亲再次出现,并来到埃德蒙顿与家人住在一起,但第二年春天,她就死于某种身体“衰竭”——几乎可以肯定是肺结核。约翰是她最疼爱的儿子;据说,他为她做饭,喂她吃药,整晚为她读小说;在母亲去世后,他悲伤不已,甚至躲到了校长书桌底下的角落里。弗朗西丝的去世导致济慈一家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外祖母詹宁斯不得不物色新的遗嘱执行人来处理遗产,并让其担任济慈兄妹的法定监护人。承担这一角色的是一位名叫理查德·阿比的茶商,同外祖母一样来自北方的乡间。他让约翰退学,并将其送到埃德蒙顿的一位药剂师那里当学徒,这个药剂师在济慈母亲临终前一直照顾着她。
人们对济慈的学徒岁月知之甚少,只知道他常和师傅吵架;据查尔斯·考登·克拉克说,在这段时间,济慈培养出了对诗歌和自然的新热情。科尔文的传记将这些有限的资料与其自由的想象力结合在一起,描绘出了一幅生动的济慈少年时代的画面:夜晚,他漫步于乡间,这里有“蜿蜒的榆树荫道、茂密的树篱和起伏的牧场,公园和游乐场令人心旷神怡”,他的心灵沉浸在融入大自然的喜悦中,与“他在希腊神话中所读到的那些美丽的画面”融合在一起,他所处的乡村环境的魅力“由于月光的魔力而增强为一种奇怪的超自然的刺激”。科尔文观察到,只有在青春期,人们才能不知不觉地沉浸在这样的快乐中,“没有哪个年轻人像济慈那样沉醉其中”。济慈诗歌中丰富的自然意象,以及那些他从时常翻阅的约翰·伦普里尔的《神话大系》中收集到的神话典故,都源自这段年少时期的乡村生活。当时,伦敦郊区正在缓慢扩张,乡村已经开始逐渐消失。济慈曾就读的克拉克学校停办后,校舍就被改建为火车站。现如今,恩菲尔德和埃德蒙顿之间已经看不见任何草地和灌木丛了。
*
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试图引导自己最后一位情人希拉·格雷厄姆完成他所谓的“一人大学”:这是一门雄心勃勃的课程,集文学、历史和哲学作品的阅读于一体。在他为她准备的济慈作品阅读清单上,有一首简短的抒情诗,以“十二月凄凉的寒夜里”开头。它将自然和人类进行了对比。树是“快乐的”(幸运的),因为在十二月,风在枝干上“呼啸逞强”时,它从来不牵记春天的“绿色幸福”。溪涧是“快活的、快活的”,因为当它冻结的时候,它不记得曾在“太阳神阿波罗夏日的容颜”下汩汩流淌。但对我们来说就不一样了。我们不得不带着悲伤回顾我们自己的“绿色幸福”,即失去的青春欢乐:
啊,但愿少男少女们
都跟你们的遭际相似!
但是他们之中有谁人
对欢乐消逝不心痛神驰?
世事无常,人们都感知,
这种创伤,却无法医治,
麻木也不能使变化停止——
这些从未表露在诗内。[1]
“世事无常,人们都感知”(The feel of not to feel it)是令人惊叹的一行诗句,尽管济慈的朋友理查德·伍德豪斯认为这句诗给人以不舒服的感觉。伍德豪斯是一位受过伊顿公学教育的律师,文学修养颇高,整理并保存了许多济慈诗歌的手稿:他不喜欢“feel”被当作名词使用,认为“feeling”才是正确形式。当这首诗在济慈去世后出版时,伍德豪斯把这一句改成了平淡无奇的“To know the change and feel it”,这样做显然破坏了这首诗的原创性。当一个人处于痛苦的状态时,对过往幸福的回忆会增加其痛苦,这是一个古老的诗歌主题。但济慈却独辟蹊径:用诗歌来麻痹悲伤,从而创造出一种不为世事无常而遗憾的感觉。菲茨杰拉德的悲剧在于,酒精越来越多地取代写作,成为他麻痹感官的方式,使自己感知不到失去了年轻时的“绿色幸福”。
*
约翰·济慈没有留下关于他童年的记录,也很少直接提及自己的早年生活,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自己的早期记忆。欧内斯特·海明威记得,1925年的一天,斯科特和泽尔达邀请他和妻子去他们位于蒂尔西特街的那所又暗又闷的巴黎公寓共进午餐。房间里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是属于菲茨杰拉德夫妇的,除了几本斯科特的书,封面用浅蓝色皮革装订,书名是金色的。斯科特还颇为自豪地向客人展示了自己的另一本书,那是他的总账本:一本十三又四分之三英寸[2]高的“标准空白簿”,于他写作生涯刚开始时,购自明尼苏达州圣保罗的文具制造商布朗—布洛吉特与斯佩里公司。他把空白簿的每一页分成几栏,就像账本那样,一丝不苟地记录下所有小说的出版细节和收入情况,以及改编电影剧本的收入。令海明威感到不解的是,这些记录“就像航海日志一样事无巨细”,“斯科特把总账本展示给我们夫妇看,那样子好似博物馆的馆长”。他介绍着自己的这些收入,就好像是在一所“看不见风景”的公寓里介绍窗外风景一样。这似乎与菲茨杰拉德看似随心所欲的混乱生活大相径庭,他和海明威在里昂的一次冒险中所遭遇的种种意外就证明了这一点,当时他和海明威只是为了开回一辆拆掉了顶棚的汽车。
海明威没有提到总账本的最后四十页。但正是在这四十页里,菲茨杰拉德表现出了对自己的收入与人生同等重视的态度。慢慢地,他以“我的人生大纲”的形式,将这本珍贵之书的后半部分填满了。对早年人生的回忆记录包括,成年菲茨杰拉德认为塑造了他身份的那些东西。第一页写着:
1896年9月24日 下午3点30分,爱德华和莫莉的儿子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诞生。日子是星期天。体重是10磅6盎司[3]。地点是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劳雷尔大街481号。
10月 他受洗了,并第一次被带出门,去了劳雷尔大街上的兰伯特街头小店。
11月 患疝气。
1897年2月 第一次会笑。
5月 学会爬行——冒出第一颗牙,也头一次得感冒。
7月 第一次会说话。说的是单音节词“up”。
这些直白的记录既揭示了事实,也掩藏了事实。其中没有提到的是,他的名字源自其父19世纪早期的一位远房亲戚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这位远亲曾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诗人,最著名的作品名为《保卫麦克亨利堡》,一首爱国主义抒情诗,灵感来自1812年英美战争中的一次战斗。这首诗后来被谱曲并命名为《星条旗之歌》。1916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激战正酣之际,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批准这首歌可以在军事和公共场合被正式使用(十五年后,国会通过一项法案,这首歌正式成为美国国歌)。可以这么说,歌词中的“晨光初现”“黄昏的余晖”和“历经炮火洗礼的亮星”早早就被写进了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的基因中。
“他受洗了”,这里的未尽之意是,他受洗成了罗马天主教徒。这在圣保罗并不是一件什么难事。他受洗的天主教大教堂的存在表明,这座城市忠于传统价值观,这与邻近的明尼阿波利斯形成鲜明对比,后者是新教投机暴发户的故乡。但斯科特的天主教背景也意味着,当身处普林斯顿和纽约时,他永远无法真正融入属于特权阶级的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圈子。他的父亲爱德华·菲茨杰拉德出生于内战前的南方邦联,具有爱尔兰血统,所以对那里一直充满怀旧之情。在这个以商业为导向的北方城市,爱德华总是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像个局外人。同时,在经济上他也是个失败者,依靠妻子继承的财产过活。妻子名叫莫莉·麦奎兰,是明尼苏达州一位杂货批发商的女儿,其父小时候即随全家自爱尔兰移民至此,后靠白手起家致富。
婚后不久,爱德华·菲茨杰拉德创办了一家名为“美国藤柳工厂”的公司。它在几年之内就破产了,也许是因为处在美国最寒冷的州之一,户外柳条家具的市场并不大。他不得不设法在宝洁公司谋到一份推销员的差事,这也解释了斯科特早年为什么会背井离乡:总账的记录显示,他两岁前,全家搬到布法罗,在冬天搬到华盛顿特区,春天又搬回布法罗,四岁时,全家搬到锡拉丘兹,六岁时又搬回布法罗。十一岁时,父亲失业了,全家又回到圣保罗。斯科特从而习惯了这种漂泊的生活。成年后,他从未真正在某个地方安顿下来过。
菲茨杰拉德以第三人称的方式,为自己绘就了一幅生动的人生图景。通过患疝气和感冒,以及两岁时“他的母亲担心他会得肺病”的例子,他暗示了自己患忧郁症的可能。对第一次学会笑的记录(可能是通过他的母亲),展现了他的幽默感,和济慈一样,幽默感是他生存的机制之一。他声称自己学会的第一个单词是“up”,这展现出一个向上爬的形象,表明他对社会地位以及那些他鄙视但又无法抗拒的富人非常迷恋。
他六岁时就开始记事了。当回忆过往时,第三人称的面具偶尔会滑落:
他开始记得许多事情,一块肮脏的空地,死猫常出现的地方,令人心惊胆战的四轮马车,那个父亲因说谎而坐牢的小女孩,和杰克·巴特勒之间的拉伯雷式[4]事件,又被这同一个男孩——一个军官之子——用球棒击打在头上,在我他的前额正中留下一道永远闪耀的伤疤,父亲给我买的一本关于美国的历史书;他成了美国革命之子。在父亲的怂恿下,他还和杂货店老板的儿子埃德加·米勒打了一场拳击。
他仿佛在为自己未来的文学主题提前撰写模板:那片躺着死猫的肮脏空地,预示着《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东卵和西卵之间布满灰尘的垃圾场;飞驰的四轮马车预示了他20世纪20年代小说中奔跑和碰撞的汽车;因说谎而入狱的父亲为他塑造幻想家和见不得人的骗子提供了启示;含混的拉伯雷式事件暗示了他的小说中不时出现的性恶作剧,但他很少对其进行明确的描述;打斗和拳击让我们为他的酒后斗殴做好心理准备,也让他意识到自己的渺小,并希望通过参军来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那位“美国革命之子”唤起了他对一战前那个旧美国(他在重建自己的早期人生,注意,是1919年),甚至是内战前的那个美国的忠诚。回忆完这一波事情之后,他立刻记起了自己去南方马里兰的姑姑家看望她的经历,还在他表妹塞西莉亚的婚礼上担任了“执花人”。“婚礼结束后,他开始捉弄他的两个黑人[5]朋友罗斯科和福里斯特,在一个乞丐男孩的协助下,他试图用绳子把他们捆起来”:这是他记忆中最早的恶作剧,但是这个恶作剧让他体会到了旧南方的种族紧张关系以及贫富之间的冲突。
过完九岁生日两个月后,“我他去了舞蹈学校,并爱上了南希·加德纳”。十岁时,他就在阁楼里排演戏剧,“全部取材于美国独立战争”。在这个年纪,他开始有了英雄崇拜的倾向:家里的一个朋友“带他去看篮球比赛,他狂热地崇拜一个深色头发的男孩,那个男孩打球时,眼神忧郁而又充满挑衅”。第二年,他去忏悔,用颤抖的声音对神父撒谎说:“哦,不,我从不说谎。”这就为他的短篇小说《赦免》播下了种子,这篇小说对他的写作生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时,他已经爱上了另一个女孩姬蒂,他在一个“接吻派对”上频繁地亲吻她。大约在这个时候,他的父亲从宝洁公司失业了。一听到这个消息,他就把游泳钱还给了母亲。
回到圣保罗后,全家搬去和他的外祖母一起住。他进入圣保罗学院就读,那是一所私立学校,里面大多数学生都家境优渥。入学第一年,他因为爱炫耀且喜欢夸夸其谈,所以并不受人欢迎。“有谁能毒死斯科特或有办法让他闭上嘴不”,学校里那个“最有活力的小子”恨恨地说(斯科特不仅将这段记忆记录在总账中,还以《最有活力的小子》写了一篇短篇小说)。斯科特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因为他养成了在床上阅读到深夜的习惯。
他不幸得了阑尾炎。在篮球方面,他一直处于第三梯队,从来没有升入过第二梯队;在棒球方面,他学会了如何投球。他还写剧本和小说。与母亲同行的暑假旅行让他得以一睹五大湖畔富人的住宅模样。在寒冷的冬天,那里的人们玩雪橇、滑冰和滑雪。在十几岁的时候,他有一段时间信仰宗教。在学院的最后一年,他进入了足球队,但在一场关键的比赛中踢丢了一球。十四岁半的时候,他开始满脑子都是女孩子,组建秘密俱乐部,不遵守校规:“舞蹈学校。玛丽。爱。三角恋……创立‘丑闻侦探’俱乐部。我开始抽烟……淘气的六人组……爱之链。”那年夏天,也是他在圣保罗学院的最后一个夏天,他打网球、打棒球、不做作业、逃学。他偷糖果、驾船出游、在铁路上玩耍,还听到了一个叫吉尼芙拉·金的女孩的名字。
当年秋天,他被父母送到了一所寄宿学校就读。这所纽曼中学位于新泽西州,从纽约乘地铁过去只需四十分钟,旨在为富有的罗马天主教家庭的孩子进入耶鲁或普林斯顿大学做准备。他踌躇满志,相信自己“有个性、有魅力、有吸引力、有风度,还有支配他人的能力”。不过,入学后的第一年并不顺利。他在学业上挣扎;他不擅长运动;他英俊的外表也遭受了质疑。情况在第二年好转起来。受大都市的诱惑,他去了纽约看演出。他开始努力学习,普林斯顿是他的志向。他加入校园生涯的第二支棒球队并成为投球手。他变得善于辩论,写了更多的故事和喜剧。他获得了西戈尼·费伊神父的庇护,费伊神父是董事会一位非常有教养的成员,他参观了这所学校,并精心培养了一些长相英俊、有智力潜能的男孩。
费伊主要是通过辞藻华美的书信,向菲茨杰拉德介绍了一种新的文化涵养,拓宽了他的学识与视野,同时还使他把目光投向了欧洲。在华盛顿特区的一次拜访中,十六岁的斯科特有幸和主教共饮,并结识了来访的英国作家沙恩·莱斯利。莱斯利魅力十足,是一位准男爵的儿子,有一半爱尔兰血统,信仰天主教,毕业于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温斯顿·丘吉尔和他是表兄弟,菲茨杰拉德后来激动地写道:“他坐在托尔斯泰脚边,和鲁珀特·布鲁克[6]一起游泳,他是属于统治阶级的英国年轻人,正如康普顿·麦肯齐[7]所说,这种感觉一定和做罗马公民的感觉一模一样。”在莱斯利和费伊的影响下,菲茨杰拉德眼中的天主教堂看起来如同“耀眼的金色之物”,那些精心安排的礼拜仪式,散发出“青春期梦想的浪漫魅力”。菲茨杰拉德在他们深刻的影响下,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伟大的天主教小说家。
*
他勉强考进了普林斯顿大学。在那里的经历孕育出了他的第一部小说《人间天堂》,但在大二的圣诞节假期,他的感情经历发生了重大转折。总账中1915年的第一条记录是“遇见吉尼芙拉”。这是一件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事,但在某种程度上,他还是希望把它抹去。
正是从玛丽·赫西那里,他第一次听说了吉尼芙拉·金的名字,在十四岁的斯科特的总账条目“玛丽。爱。三角恋”中,玛丽·赫西是主角之一。两个女孩是韦斯托弗学校的同班同学,该校是康涅狄格州一所规模较小的私立高中。吉尼芙拉容貌姣好,身材苗条,有着深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她是来明尼苏达州看望朋友的。当时她十六岁,斯科特十八岁。他们在位于圣保罗山顶富人区的玛丽家见面,而菲茨杰拉德一家则住在那里一所简陋的房子里。斯科特本应当晚乘火车返回东部,但他多待了一天,以便参加为吉尼芙拉举行的舞会。下午,两人并排坐在朋友汽车的后座,一起前往明尼阿波利斯;在派对上,他们几乎整个晚上都在一起跳舞。但后来他不得不去赶夜班火车。“他十一点坐车回普林斯顿了——唉!——”金在日记中写道,并补充说她已经“彻底喜欢上”他了。第二天,他通过特快专递写信给她,他们有时每天都要通信。俩人以前都没有写过这么长的信。他们在信中调情(她问,在舞会分别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吻我”),有时是开玩笑的,但更多的时候是浪漫的和情意绵绵的。
当年夏天,他们又见面了,一次在纽约,一次在森林湖,后者是芝加哥北岸的高档社区,她的家人住在这里的一栋大房子里。菲茨杰拉德在那里觉得自己就是个穷小子,浑身不自在。据吉尼芙拉统计,他们在一起总共不过十五个小时,但他确信自己遇到了一生的至爱。第二年冬天,他开始变得心烦意乱。由于健康状况不佳,成绩也很糟糕,他被迫暂停了在普林斯顿的学业。这意味着,当吉尼芙拉坐在前排,观看他和同学埃德蒙·威尔逊(昵称作“邦尼”)共同创作的滑稽剧,以及大学的戏剧三角俱乐部在芝加哥巡演时,他无法到现场。
他们有着共同的幻想,那就是在一起度过一个“完美时刻”。但事情未能如愿。第二年夏天,当再次去森林湖看她时,有人对他说:“穷小子休想娶富家女。”1917年1月,也即这段罗曼史开始两年后,两人已经互通了许多情书,但接吻的次数却寥寥无几,他在自己的总账本上记录了“与吉尼芙拉最终分手”。六个月后,她销毁了他的来信,一年后,她写信告诉他她要结婚了。在收到这封信的几天前,他遇到了一位名叫泽尔达·塞尔的南方姑娘。那是在1918年7月。在当年总账的下一页他是这样写的:
生命中最重要的
一年。每种情绪和
我毕生的使命已决定。
痛苦和狂喜,
但却是巨大的成功。
9月 在7日坠入爱河
1918年9月7日标志着这段关系的开始,并将对他的余生产生深远影响。三天前,吉尼芙拉举行了婚礼。他没有出席,而是把请帖贴在了自己的剪贴簿上。查尔斯·加菲尔德·金先生和夫人曾邀请他光临他们的女儿吉尼芙拉与威廉·汉密尔顿·米切尔先生在芝加哥的婚礼,米切尔是陆军航空队的一名少尉,也是非常富有的伊利诺伊州信托储蓄银行主席约翰·J.米切尔之子。
以吉尼芙拉为原型的形象在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中反复出现。黛西·费伊很大程度上就是依据她来塑造的——菲茨杰拉德曾公开承认,黛西的密友乔丹·贝克的原型来自吉尼芙拉的密友伊迪丝·卡明斯,后者后来还成了高尔夫冠军。吉尼芙拉的不同版本出现在许多标题具有济慈风格的故事中,如《约翰·杰克逊的阿卡狄》和《飞行与追求》。在他后来创作的精彩故事《罗勒与克利奥帕特拉》中,她是被铭记的爱情对象。故事结尾,主人公跳完舞,独自走到阳台上,一场早雪纷纷扬扬落下。他仰望星空,天上的群星是他“野心、奋斗和荣耀”的象征,他注意到“一颗星星已消失不见”。
1922年发表在《大都会》杂志上的一篇名为《冬天的梦》的短篇小说,让人重新记起了他与吉尼芙拉若有似无的浪漫故事。小说中的梦中情人,朱迪·琼斯,显而易见源自“我十八至二十岁时的初恋,她反复出现在我的小说中,永远不会被忘记”。这篇小说也许是菲茨杰拉德对济慈在《“呵,十二月凄凉的寒夜里”》一诗中提出的疑问的回答。
第一次邂逅的地点从舞会转换到湖边的高尔夫球场。小说中,菲茨杰拉德笔下的德克斯特·格林是个球童,这表明他出身卑微;朱迪·琼斯则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女孩,年仅十一岁。若干年后,德克斯特在外发了财,又回到这里故地重游。晚上,他借着星光游到湖面的一个浮码头上,躺在那里,他感受到了一种心醉神迷的归属感,“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在世上真是如鱼得水,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辉煌、那么迷人,此情此景,这辈子怕不会再有第二回了”。突然,一艘快速驶来的汽艇停在浮码头旁,令他毫无防备。接下来就是,朱迪·琼斯请他替自己驾驶汽艇,她则跑到系在船尾的那个高高翘起头的冲浪板上玩滑水。朱迪现在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大美人,住在湖边的一所大房子里。她邀请他去家里做客,那里常常有一群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围着她转,他充满磁性的声音赢得了她的关注(“你的声音像戏剧中的男主角”)。她送给德克斯特一个吻,这是菲茨杰拉德在遇见吉尼芙拉那天晚上不敢求的东西:
突然,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直直地望向他,嘴角向下微弯,脸蛋像花朵一样绽开。他屏声息气,感受到了来自她的某种无形的力量;他深切地体会到财富能够禁锢和留存青春与神秘,锦衣华服可以带来清新之姿,这些都安然凌驾于激烈挣扎的穷人之上。
她家的门廊沐浴在财富所带来的灿烂星辰下,显得明亮辉煌;她的眼睛似乎在命令他,于是他搂住了她,时髦的柳条长靠椅发出嘎吱的声响。随后他吻上了她那美妙、可爱的双唇,下决心一定要赢得她。
这是德克斯特·格林的“绿色幸福”时刻。这两段是整个故事中最优美的文字,瞬间捕捉到了年轻人激情澎湃的爱情气息、大房子的富丽堂皇、叙述者作为局外人的感觉,以及“财富所带来的灿烂星辰”与柳条长靠椅的吱吱声之间微妙而不协调的并置(出自失败的柳条家具制造商儿子之笔)。考虑到写作技巧方面的因素,菲茨杰拉德在1926年重印短篇小说集《那些忧伤的年轻人》时删去了《冬天的梦》中的这一段落,这看起来似乎有些令人不解。但他有充分的理由,因为当时他已经把这几段重新用于别处了:
她家的门廊沐浴在财富所带来的灿烂星辰中,显得明亮辉煌;当她转向他时,时髦的柳条长靠椅发出嘎吱的声响,随后他吻上了她那美妙、可爱的双唇。她着了凉,这使得她的声音比平常更沙哑、更动听,于是盖茨比深切地体会到富人拥有和保持的青春与神秘,体会到他们的各种华服是怎样地让人清新靓丽,体会到黛西,像镀了一层白银一样,熠熠生辉,安然自得地高居于穷苦人激烈的生存斗争之上。[8]
通过这样的段落,人们或许会明白,当菲茨杰拉德与海明威驾驶一辆拆掉顶棚的雷诺小汽车,在里昂返回巴黎的狂热之旅中时,为什么两人的状态是截然相反的了。海明威是一位散文大师。《流动的盛宴》让这次冒险之旅广为人知,在书中,他说,埃兹拉·庞德“教会了我不要信赖使用形容词,正如我后来学会了在某些情况下不信赖某些人那样”(这一观点的说服力因重复使用不确定形容词“某些”而有所减弱)。而深受济慈风格影响的菲茨杰拉德,则用形容词淹没了读者:璀璨的星光是买来的,穷人的生存斗争是激烈的,而且黛西的嘴唇是美妙和可爱的,声音是沙哑且动听的,整个人也是安然而高傲的。
在一段短暂的恋情之后,朱迪·琼斯抛弃了德克斯特·格林,并与另一个男人订了婚。之后婚姻又被解除了,当他们再次见面时,德克斯特已经和别人订了婚。朱迪说她想嫁给他。他们一起共度良宵。他为她毁掉了婚约,但随后她却反悔了,“他爱朱迪,只要没到老得爱不得的那一天,他就会一直爱下去——可是这姑娘他是无法拥有的了”。自此以后,他再也没见过她,但多年后,他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她已人老珠黄。
梦消散了。他身上有什么被带走了。心慌意乱中他将双眼埋进手掌,努力地回想:谢利岛上拍岸的湖水、月光下的走廊、高尔夫球场上的条纹球衫、炽热的阳光,还有她脖颈四周细软汗毛上泛着的金色;她回应他亲吻时温润的嘴唇、她满含忧郁和哀伤的双眼,还有她的风姿,就像早晨崭新的细亚麻布一样清新。唉,这些事物都已一去不复返了!它们一度存在,如今不会再有了。
但是他再也无法找回当年的感觉了。这种感觉已经消失殆尽。“他想去关心,他无处关心”:他抹去了自己的绿色幸福。他创造了济慈所说的“世事无常,人们都感知”:“他即便有过什么悲痛,也都遗落在那充满幻想的世界里了,遗落在那青春的世界里了,遗落在那生活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了,那里是他大做冬天之梦的地方。”
注释
[1]济慈《“呵,十二月凄凉的寒夜里”》片段。——译者注。
[2]1英寸为2.54厘米。——编者注。
[3]1磅约为0.45千克;1盎司为28.35克。——编者注。
[4]Rabelaisian,指夸张和讽刺的写作风格。拉伯雷,法国作家、《巨人传》作者。——编者注。
[5]他说的“黑人”可能指“黑爱尔兰人”。
[6]鲁珀特·布鲁克(1887—1915),英国“战争诗人”代表人物。——编者注。
[7]康普顿·麦肯齐(1883—1972),英国作家、编剧。——编者注。
[8]《了不起的盖茨比》段落。——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