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刘基《天说》继承并发展了柳宗元的“天人说”
刘基的《天说》分为上下两篇,字数不到1500字,但其内涵丰富,论述精辟,颇具思想性。通过研读,我们会发现刘基《天说》篇与柳宗元的《天说》篇一样,都是继承和发展了屈原《天问》、荀子《天论》中的“天人说”思想。我们已说过柳宗元《天说》中“天人说”强调天地与草木万物一样是自然存在物,是没有意志,故而与人的赏罚福祸没有关系。在刘基《天说》上篇就继承和发展了柳宗元的“天人说”,对“天能赏善罚恶”的“天命论”进行了批驳,他以“天之降祸福于人也,有诸”设问?明确表态否定,反问“否,天乌能降祸福于人哉?”如果“好善而恶恶,天之心也。福善而祸恶,天之道也”。“为善者不必福,为恶者不必祸,天之心违矣。”那么“使天而能降祸福于人也,而岂自戾其心以穷其道哉?”[21]假设天能够降福祸于人的话,那按照天之道则应是奖善罚恶,可现实情况却是为善者不一定有福,为恶者不一定有祸,这就成了“自戾其心”了。故而刘基明确表达曰:“天之不能降福祸于人亦明矣”。由此可见,刘基的“天之不能降福祸于人”可归纳为“福祸说”,乃是接受继承了柳宗元“天人说”观点。
刘基还在柳宗元“天人说”基础上进一步加以阐述,认为“祸福为气所为”,从“气”的角度对古代长期以来的疑惑争论进行了解答。文曰:“气有阴阳,邪正分焉。阴阳交错,邪正互胜。其行无方,其至无常,物之遭之,祸福形焉,非气有心于为之也。是故朝菌得湿而生,晞阳而死;靡草得寒而生,见暑而死。非气有心于生死之也,生于其所相得,而死于其所不相得也。是故正气福善而祸恶,邪气祸善而福恶。善恶成于人,而祸福从其所遇。气有所偏胜,人不能御也。”[22]刘基认为,气有阴阳,阴为邪,阳为正。阴阳交错,邪正互有胜负,无方也无常,只要万物遭受了阴阳,就形成了祸福,并不是气“有心为之”。这样,善恶、福祸就因所遇不同而有别,且气有偏胜,人无法抗拒。总之,无论是“天”,还是“人”都没有决定社会现实中出现的善恶、福祸的能力,只有阴阳、邪正之“气”才起决定性作用。
刘基的这一论述可谓进一步阐释了柳宗元的“天人说”,并且他还回答了“天听于气乎”的问题。他以“天”“人”皆为气,反驳了“天听于气”和“天果听于气”的观点,说“天之质,茫茫然气也”;又说“人也者,天之子也,善假于气以生之”。既然“天”和“人”都是物质性的“气”所生成,那么“天”就不一定要顺从“气”的支配,即“天不听于气”。
刘基又以“元气”说来佐证,也是继承和发展了柳宗元等前人的理论。曰:“天之气本正,邪气虽行于一时,必有复也。故气之正者,谓之元气。元气未尝有息也,故其复也可期,则生于邪者,亦不能以自容焉。”又称“有元气,乃有天地。天地有坏,元气无息”。在这里,他指出“元气”是“不息”“可复”的,是“正气”最终战胜“邪气”的“天理”。柳宗元回应屈原《天问》写成《天对》,认为“元气”是宇宙万物生成起源,曰:“往来屯屯,庞昧革化,惟元气存。”在《非国语·三川震》中曰:“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缺,是恶乎为我设?……又况天地之无倪,阴阳之无穷。”[23]而山崩地震则是“元气”“自动自休,自峙自流”的结果。
以“元气”论为基础,刘基在《天说》下篇还对风雨、雷电、晦明、寒暑等自然现象进行了解释,从而反驳了“天灾流行,阴阳舛讹,天以之警于人”的观点,这也是传统社会的主流观点。刘基称“天以气为质,气失其平则变”。明确“元气”论为前提,然后再解释自然现象。曰:“是故风雨、雷电、晦明、寒暑者,天之喘汗、呼嘘、动息、启闭收发也。”指出风雨等自然现象为“天”的启闭收发等行为,而“天”的如此行为又是怎么产生的呢?于是刘基再复归到“元气”来,分析“气”运行通畅与否出现的后果,曰:“气行而通,则阴阳和,律吕正,万物并育,五位时若,天之得其常也。气行而壅,壅则激,激则变,变而后病生焉。”[24]然后再具体描写“天之病”的表现,曰:“故吼而为暴风,郁而为虹霓,不平之气见也。抑拗愤结,回薄切错,暴怒溢发,冬雷夏霜,骤雨疾风,折木漂山,三光荡摩,五精乱行,昼昏夜明,瘴疫流行,水旱愆殃,天之病也。雾浊星妖,晕背祲氛,病将至而色先知也。”[25]气不平则天病,表现为骤雨疾风、冬雷夏霜、水旱愆殃、瘴疫流行等等“天之病状”。作为“天之气以生者”的万物自然也就出现病状了,表现为“瘥疠夭札,人之病也;狂乱反常,颠蹶披,中天之病气而不知其所为也”。如此解释可谓顺序合理,颇具逻辑性和说服力。
在“元气”说前提下,设若“天之气以生者”万物有病,天都不知怎么办,“天亦无如之何”,那还有谁为“善医者”。刘基提出了惟有“圣人”有神道,这是对其信奉的传统儒家“圣人”历史观的阐发,认为“惟圣人有神道焉。神道先知,防于未形,不待其机之发”。圣人能够先知先觉,防患未形。还以历史上的典型事件证明:“尧之水九载,汤之旱七载,天下之民不知其灾。朱均不才,为气所胜,则举舜、禹以当之。桀、纣反道,自绝于天,则率天下以伐之。”正是因为圣人的作为,才使得元气源源不断,“元气之不汩,圣人为之也”。
并以“医者”为喻,指出“圣人”即“良医”,“天有所不能”乃因“病于气”,只有圣人能治病,“惟圣人能救之,是故圣人犹良医也”。对古代“圣人”及其“医世”都指出,曰:“朱、均不肖,尧、舜医而瘳之;桀、纣暴虐,汤、武又医而瘳之。”圣人“孔子”则是“时不用,著其方”,曰:“周末孔子善医,而时不用,故著其方以传于世,《易》、《书》、《诗》、《春秋》是也。”[26]再举例两汉虽有能医者,然不能称为圣人,故而天道渐穷,文曰:“高、文、光武能于医而未圣,故病少愈而气不尽复。和、安以降,病作而无其医。桓、灵以钩吻为参、苓,而操、懿之徒,又加鸩焉,由是病入膏肓,而天道几乎穷矣!”[27]可以说,这也是刘基对“人定胜天”论的理性认识。
这样,我们再回头看刘基关于“人”的福祸观,就容易理解了。“圣人”能医天之病,因而能得福,而“为恶之人”自当得祸。因为“气之复也,有迟有速,而人之生也不久,故为恶之人,或当其身而受罚,或卒享福禄而无害。当其身而受罚者,先逢其复者也。享福禄而无害者,始终乎其气者也”。并且还以曹操和司马懿等人为例加以解释,曰:“以懿继操,以裕继懿,不于其身,而于其后昆。”这并不是“天有所私”,而是来自佛教中的“因果报应”论,这就是“天知地知神知鬼知,何谓无知;善报恶报速报迟报,终须有报”的道理。如此解释虽可通,但刘基并非佛教人士,因此,他又回归儒家观点,主张“修身以俟命”:“不怨天,不尤人,夭寿不二,修身以俟,惟知天者能之。”[28]
综上所述,刘基的《天说》上下篇所述观点是在继承前人,尤其是柳宗元“天人说”的基础上,结合社会时代背景,对其进行了新的阐发,从而对这一理论阐述更为全面,也更具合理性。
[1] (唐)韩愈:《韩昌黎集》,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10页。
[2] (唐)韩愈:《韩昌黎集》,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70页。
[3] (唐)柳宗元:《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07页。
[4] (唐)柳宗元:《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42—443页。
[5] (唐)刘禹锡:《刘禹锡集》,凤凰出版社2014年版,第291页。
[6] 荀子:《荀子》,岳麓书社2019年版,第192页。
[7]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17页。
[8]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18页。
[9] (唐)柳宗元:《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93页。
[10] (唐)柳宗元:《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16页。
[11] (唐)柳宗元:《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73页。
[12]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54页。
[13]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40页。
[14]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41页。
[15]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322页。
[16]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337页。
[17]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338页。
[18]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338页。
[19] (唐)柳宗元:《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35页。
[20]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20—21页。
[21]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86页。
[22]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86页。
[23] (唐)柳宗元:《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269页。
[24]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87页。
[25]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87—188页。
[26]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88页。
[27]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88页。
[28] (明)刘基:《刘伯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