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概念的界定
一 关于区域
“区域”一词最早语出《周礼·地官·序官》“廛人”,汉·郑玄注:“廛,民居区域之称。”另外一部比较早的提到“区域”一词的古代典籍是战国时期的《鹖冠子》:“天子中正,使者敢易言尊益区域……故四方从之,唯恐后至。”[1]这是对秦进行的郡、县、乡、扁、里、伍等政治建制后的情况的介绍,这里对区域所进行的划分是国家行政上进行分级治理的需要。“区域”一词自此流行。又《汉书·西域传》说:“孝武之世,图制匈奴,患者兼从西国,结党南羌,乃表河西,列四郡,开玉门,通四域,以断匈奴右臂,隔绝南羌、月氏。单于失援,由是远遁,而幕南无王庭……且通西域,近有龙堆,远则葱岭,身热、头痛、县度之厄。淮南、杜钦、扬雄之论,皆以为此天地所以界别区域,绝外内也。”[2]东汉末年,三国曹植《制命宗圣候孔羡奉家祀碑》又说:“内光区域,外被荒遐。殊方慕义,搏拊扬歌。”[3]另有晋朝潘岳的《为贾谧作赠陆机》诗中提到“芒芒九有,区域以分”[4];陆机的《吊魏武帝文》中又有“死生者,性命之区域”[5]。到了隋代,则有名为《区域图志》的图书出现。唐代刘知几著的《史通·序例》中说:“昔夫子修经,始发凡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科条一辨,彪炳可观。”[6]清代陈康祺的《郎潜纪闻》卷三云:“咨其风土,考其区域。”[7]从以上古文献论说来看,“区域”一直是作为一个地域性的概念出现的。之所以有区域的划分,主要是因为此地区与彼地区在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方面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早期的区域划分尤其如此。如先秦时期最重要的区域划分就是“九州”或“十二州”,它并不是行政区域上的划分,而是当时人们对自然地理特征的一种区域性的认识。在《尚书·夏书·禹贡》中记载了各州的特殊贡品以及运送物品的贡道,但提及较多的是自然地理环境。我们常说“禹别九州”,就是由于《禹贡》将中国分为九州,其实就是以山和水为标识,在地理上将天下分为九个区域,并对各个区域的大小、物产和土壤等进行了一一叙述。而那时的行政区划是以周天子的王畿为中心和周天子统治下的诸侯王国辐射形成的政治区域。其他古籍如《太平寰宇记》《舆地记胜》《方舆胜览》中,不仅详细记载了行政区划,还记载了各地的文化意味较浓的“风俗”“形胜”“古迹”“名宦”“题咏”等。可见,从远古时期,关于区域就有了行政和文化上的不同分别。但是行政区域和文化区域并不是截然分明的,有时候行政区域同时又可以看成是文化区域。而且,并非所有的行政区域的文化形态都是永久固定的,有时候因为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影响,又会发生变化或互相转化,或置或废,或并或分。这就不能不影响文化区域的形成和稳定。例如,《汉书·地理志》中先记录了《尚书·夏书·禹贡》和《周礼·夏官·职方氏》中关于各州的自然地理,又记录了汉室天下郡国,最后记录了秦、韩、燕、鲁、齐、卫、吴、粤等地风俗民情,这一叙述方式显然有行政区域和文化区域上的分别,而秦、韩、燕、鲁、齐、卫等先前在春秋战国时是行政区域,到了汉代,变成了文化区域。不过,后世对区域的划分,仍然重视山水的分界,由于山水的分隔带来交通上的阻碍,山水又是区域自然条件中恒定不变的,所以,它贯穿了整个区域划分的历史。特别是在古代交通不便利的情况下,地理条件的差异会带来物质基础上的差异,继而造成生活习俗上的较大差异,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区域。
总体而言,“区域”是反映一定时空范围内的经济社会文化特征的一个概念。它是地理学中经常用到的核心概念。一个有意义的区域概念,必须是自然要素与人文要素的有机融合。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考察,人们心中的区域概念实质应该是一种功能性的界定。由此可见,一般认为区域的概念应该分为地理和人文两个层面。地理又包括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人文包括风俗习惯、人格心理、礼仪制度等等。同时它又是个具有相对稳定的空间形态和文化形态的概念。区域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但在一定阶段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区域在内涵上可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具有一定的界限;二是区域内部的环境特征表现出明显的相似性和连续性;三是与其他区域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四是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具有一定的特色、优势和功能;五是区域之间不是截然分割的,相邻近的区域之间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联系,而且会相互影响。对区域的划分,包含多种因素,空间的、自然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历史的等,但是从历史实际来看,最受重视的还是行政的和文化上的。今天人们对区域文化或区域文学的研究,也主要是采取这两种方式。
二 关于区域文化
虽然“区域”一词早在先秦典籍中就已经出现,但是在古汉语中,并没有发现将“区域”和“文化”连在一起用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对“区域文化”的相关的理论论述。“区域文化”这一概念应该说是直接来源于近代才出现的文化地理学和人类文化学。
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文化,一方文化影响一方经济、造就一方社会。在中华大地上,不同的区域具有不同的社会结构和发展水平,由于其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民俗风情习惯、政治经济情况,在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积淀后,产生了文化背景的差异性,并孕育了具有不同特质的区域文化。如中原文化、三秦文化、燕赵文化、齐鲁文化、三晋文化、湖湘文化、巴蜀文化、徽文化、赣文化、闽文化等的形成明显与地理位置有关,它们是特定区域的生态、民俗、习惯等的独特表现。
那么什么是区域文化?作为一个科学概念,至今学术理论界仍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现在,一般认为,区域文化,也称为“地域文化”,是指文化在一定的地域环境中与环境相融合打上了地域的烙印的一种独特的文化。“地域”,是文化形成的空间背景,范围可大可小。众所周知,“文化”在广义上指的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在狭义上则指人类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宗教信仰、民风民俗、传统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典章制度等。一个国家或民族文化的存在离不开对地方文化传统的继承性。不同地方对本地区的文化传统所产生的文化效应的强化,就会产生不同的民俗文化,从而也产生了不一样的区域文化。可见,区域文化是一种具有地域特征的文化形态,它既有自然属性,也有人文属性,既有地理环境意义,又有历史意义。可以从自然区域、族群区域、经济区域、政治区域等方面加以把握。区域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但在一定历史阶段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例如,中国形成一定文化模式的关键时代是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诸子竞起,出现了诸如齐、楚、燕、秦、赵等不同的文化区域。这些文化区域积淀了各具特色的民风和习俗,长久地影响了中国思想文化的发展。比如说齐鲁文化,它是由齐文化和鲁文化融合而成的。当初西周实行王朝分封制时,姜子牙被分封到齐国,都营丘,他对当地的夷人实行了“因其俗,简其礼”的文化政策,在适应当地的风俗的基础上,对东夷文化进行改造,发展工商渔盐之业,从而形成了有别于周文化的齐文化。而鲁国的统治者周公长子伯禽,他采取了“变其俗,革其礼”的政策,用“尊尊而亲亲”的周礼来全面改变当地的风俗。据《史记》记载,姜子牙听到鲁国实行了与其不同的政策,感慨地说:“鲁后世其背面事秦矣!”意思是鲁国将来的发展势头敌不过齐国。可见齐国与鲁国由于采取的文化政策不同,决定了它们未来不同的国势和历史使命。《史记》中还记载到:“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8]在齐都临淄设有稷下学宫,齐威王、齐宣王时期有1000多个学者聚集在那里论学,稷下学宫延续了150年左右,它对于疏通整个中原地区的学术思想,尤其是齐鲁地区的文化积淀,实现齐鲁文化之间的融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儒家重要代表人物荀子50岁到稷下,在稷下十余年,在稷下学宫做校长三次,他的学问上承儒家,中染黄老之术,下启法家,可以说融合了诸子百家,是文化转型关键时期的重要人物,他耳濡目染感觉到了“齐鲁文化”并称的水到渠成,认为齐鲁之民与秦人“纵情性,安恣睢”的地域文化不同,最终完成了齐鲁文化的相对整体性的概念整合,从而形成了以先秦文化为核心,以齐鲁文化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先秦诸子齐鲁是中心地,诸子百家中,齐鲁各占一大半。儒家人士中从孔、颜、曾、子思到孟子、管仲、晏婴以及墨子、阴阳家谈天衍,再到兵家的姜子牙、孙武、孙膑及道家、法家的一些人物。
因此,鲁迅从人文地理学角度考察先秦诸子流派,认为:“察周季之思潮,略有四派。一邹鲁派,皆诵法先王,标榜仁义,以备世之急,儒有孔孟,墨有墨翟。二是陈宋派,老子生于苦县,本陈地也,言清净之治,迨庄周生于宋,则且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与庄语,’自无为而入于虚无。三曰郑卫派,郑有邓析、申不害,卫有公孙鞅,赵有慎到、公孙龙,韩有韩非,皆言名法。四曰燕齐派,则多作空疏迂怪之谈,齐之驺衍、奭、田骈、接予等,皆其卓者,亦秦汉方士所以出也。”[9]可见,在春秋时期“百家争鸣”年代,各种区域文化间的文化发展的繁盛状况是不均量的也是不均质的。这种区域间各有特色的文化因质长久地影响着后世文学的素质和气质。
区域文化研究实质就是主要研究人类文化的空间组合,与文化地理学有相似之处。这种空间组合是会随着人类历史进程而不断发生变化的。如时代的变迁、人口的迁移等,都会使地域环境改容易貌,随之区域的范围也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可见,对于区域的划分不是必须界限分明的。尤其是具有明显差异类型的区域文化在空间上常常会有重叠、交叉的现象发生,即使是一个类型的区域文化在历史发展的变迁中在边界上也会发生扩大或者缩小的变化,如汉文化的区域分布,有的学者将其分为沿海文化区、内地文化区和西部文化区,这三大文化区自西向东依次更替,南北延伸;也有的学者认为应该细分为关东文化区、燕赵文化区、淮河流域文化区、巴蜀文化区、黄土高原文化区、中原文化区、齐鲁文化区、荆湘文化区、鄱阳文化区、吴越文化区、岭南文化区、台湾海峡两岸文化区等;还有人主张应按大区划分为华南、华东、华中、华北、东北、西北、西南七个人文地理区。
不管如何划分,我国各区域的文化,都是以中华文化思想主体作为基础的,都是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带有中华文化普遍性特征的子文化或者分支文化。区域文化只是将中华文化的普遍性特征与本区域的特殊地理人文环境相结合,并突出了其中某些地方性的内容,或者对中华文化做出了与其他区域文化不同的理解而显示出本土的特色。区域文化需要经过长期的、持续的历史沉淀,才能形成自己的独特性,并与主体文化和其他区域文化相区别。同一区域内的文化具有长期性和相对的稳定性的特征。而不同区域文化之间是和而不同的关系。长期以来,组成中华文化的各区域文化既保持了自己的特质和个性,相互之间又能够和谐相处、共存共荣。它们不会因为各自的具体表现形态的异质性而歧视、排斥或者企图吞噬其他区域的文化,相反,它们不仅能够容纳其他区域文化的优长因素来发展自己,还形成了既使本地文化薪火相传,又不断引进其他区域文化的良好格局,从而使不同地区的文化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为推动中华文化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三 区域文化与文化圈及文化区
德国学者弗罗贝纽斯(1873—1938)、格雷布内尔(1877—1934)和施米特(1868—1954)都曾提出“文化圈”的概念。根据他们的论述,区域由为数众多的文化群体构成。区域中众多的文化群体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化特质,这些文化特质一般都是在一个地域的中心部位产生,然后向四周扩散和传播。中心区域创造文化,其余的周围地区传播文化。这也就形成了我们通常说的文化圈。不同的文化圈存在着文化传播的相互交叉性,并且在文化圈的边缘区域尤其表现明显。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建立起来的文化圈,都是中心文化区域的文化丛扩散的结果。在功能上相互关联的文化特征群组成了文化丛。所以,他们还认为,通过分析“一种文化中的各个文化丛,并溯源到一个或几个文化圈,可以再现任何文化的历史”。此外,西方的人类学家们还曾提出过“文化模式”这一概念。虽然他们对其含义的阐释有所不同,但共通之处在于他们的关注点是强调文化形成的结构,而不是文化的内容。因此,“文化模式”主要是研究一种文化所包括的诸成员间所具有的长期存在的相同或相似的文化结构。
但是由于相近或相邻的行政区域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关联,往往又会形成整体的相对稳定的文化形态,具有明显的相同或相近的区域文化色彩。比如,元朝统一后,从军事角度的考虑,打破文化差异,把中国地理的南北分界线定为淮河、桐柏山脉、大别山脉、秦岭一线,致使陕西部分在北,部分在南。之所以陕西南部的文化与四川的文化相近,是因为都是同一地域环境形成的文化。
此外,还有“文化区”这一概念,即文化的区域性,它是一个具有地区特征的文化地理空间概念。是具有相似的文化特征和相似的生存方式的地理范围,是一定的空间单位内的文化特质综合体。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内,总是表现出共同的区域特征,形成文化的区域综合体。对于文化区的划分通常采用文化要素叠置法,即对文化系统中具有代表性及具有因果关系的文化要素的特质进行研究,尤其区域分布状况,文化特质大致重合之处,可视为一个文化区域。从文化地理学角度看,文化区有核心区和边缘区之分。文化核心区一般都是文化发达区域,即文化保持长期稳定、繁荣的发展态势的地区,它往往集中代表了本区域内的文化,具有典型性,最能体现本区域文化的基本特征。当然与此相对的就是文化边缘区。但是,文化核心区也不是恒定不变的,当受到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文化繁荣鼎盛的时候,核心区就会向周边扩张,形成文化的辐射力量;当文化呈衰颓态势时,核心区就会呈现出向内收缩、内敛的状态。
文化区内由于具有相同特质的文化丛会向外扩散,从而形成一定的文化类型。有人认为,文化类型是不同人种或种族生活在不同的地理生态环境之中,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形成的不同文化体系的生活、行为、思维方式的形态特征;也有人认为,文化类型是指对世界各族的文化依据其历史与文明的根源、主要文化特征、与其他文化之间的联系等要素所进行的分类。
中国文化区域类型的形成,与早期部落分布、《禹贡》的九州划分、封建王朝的分封制以及州郡制有关。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在王朝分封的基础之上,国家对周边地区进行了兼并,再加上诸子对地域文化建构的推动,形成了中国区域类型文化。因此说,中国的文化区域与政治区域的划分关系极深。而区域文化就是在王朝政治区域划分的基础上,经过风俗、民性、信仰的积淀而形成的。中国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不断兼并和扩张,最后形成了几个重要的人文地理板块:秦、楚、齐、鲁、燕、韩、魏、赵、吴越以及后来的岭南、塞北、西域、关东、西藏、大理和闽台等,从而也就形成了诸如齐鲁文化、荆楚文化、湖湘文化、燕赵文化、巴蜀文化、晋文化、秦文化、岭南文化、关东文化、西藏文化等众多的不同源流、不同风貌的文化区域,由此生成的文学也千姿百态。
作为人类认识、改造自然的成就的总合,文化的形成、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始终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对任何时代、任何历史和文化研究者来说都是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在文化现象的研究中,文化地理学和人类文化学学者率先使用“文化区”的概念,它和区域文化之间不管是形式还是内容上都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也奠定了区域文化学研究的基本框架,即从空间、时间和社会发展本身等维度去研究不同区域间文化的差异性问题。一方面区域文化在空间上被“区域”框定;另一方面,它的形成、彰显和变迁也始终无法脱离历史的沉淀、传统的影响及时代的机缘。只有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发展,达到一定的成就水平,并与某一区域建立起较为稳固的联系或者说广泛、长期地存在于该地域人们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某种文化要素或者文化因子才有可能被称为区域文化的构成要素。而从与文化地理学和文化人类学相关联的视角,也可以说,区域文化乃是一种以文化区为载体,由具有区域性和差异性特征的各种文化要素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依据组合而成的,具有形式性、功能性及多层次性的特殊文化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