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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甘肃士绅的构成
一 士绅的基本含义
明清时期,“士”与“绅”由原本各有所指,逐渐发展为一个整体的概念,表现出“士绅”合指的趋向。[7]例如,叶梦殊在《阅世编》“冠服”篇中就将职官和举贡生员概称为绅士。该书在记述1660年(顺治十七年)苏松黜革绅衿13000 余人案时,把曾出仕者称为乡绅,未出仕者称为士、衿;合而言之,则统称绅衿。[8]因此,尽管学术界诸如吴晗、费孝通、王先明、周荣德、马敏、孔飞力、张仲礼等人的观点不尽相同,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把科举功名的获得者看作士绅的主要构成部分,也就是说,他们都认为功名、身份、学衔等是士绅身份的主要标志。在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张仲礼,他说:“绅士的地位是通过取得功名、学品、学衔和官职而获得的,凡属上述身份者自然成为绅士集团。功名、学品和学衔都用以表明持该身份者的受教育背景。官职一般只授给那些其教育背景业经考试证明的人。”[9]学界关于此概念的差别和分歧主要表现在是否包括在职的官员,是否包括生员,是否包括职官在乡的子弟,是否包括居乡的地主及其他具有较多财富和较高社会地位但未有任何功名职衔的地方精英分子等方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