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白河县的经济发展与人口情况
一 白河县的经济发展
白河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大巴山东段,隶属秦巴集中连片特困区,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21万余人中有近10万人居住在洪涝地质灾害高发区或生态环境脆弱的中高山区。“十年九灾、因灾致贫”是长期困扰白河人民安全与经济发展的最大难题。改革开放40年来,在国家、省市政府等领导下,历届中共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全力奋战,持续向贫困宣战,可以说白河的发展史就是持续与贫困落后抗争的斗争史。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救济式扶贫、20世纪90年代的八七扶贫攻坚和近十年的开发式扶贫等阶段,白河县扶贫开发已由解决温饱问题、巩固温饱成果进入加快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新阶段。
“十二五”期间,白河县经济总量稳步攀升,人均生产总值稳步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加快,累计实现生产总值200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8倍,年均增长14%,高于全国7.8%的平均水平。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达52.7亿元,是2010年的2.6倍。2016年白河县生产总值达59.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4%,高于陕西省7.6%和全国6.7%的增长水平(见表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59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35.96亿元,增长14.6%;第三产业增加值15.99亿元,增长8.2%。2016年,白河县人均生产总值为36117元,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来,白河县经济迅速增长,增长速度明显高于陕西省和全国;但从绝对数看,比全省和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低28.33%和33.09%(见表1-1)。
表1-1 2016年白河县生产总值及比较

“十二五”以来,白河县以转变县域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构建新型工业、现代农业、新型服务业相互支撑、互动融合的产业体系,三产结构由“十一五”末的25∶37∶38调整为2016年的12.7∶60.4∶26.9。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占比超过55%,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从三产发展结构看,“十二五”以来,白河县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农业和服务业发展速度相对较慢。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等,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从白河县“十二五”以来的三产发展结构看,白河县在脱贫攻坚决胜阶段,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条件,同时白河县农业农村也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当继续发挥白河县自然环境、生态保护、人文地理等优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以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
二 白河县的人口情况
白河县辖区总面积1453.4平方公里,辖区东西最大距离53.5公里,南北最大距离41.5公里。2016年末,户籍总人口21.4万,乡村人口18.5万,乡村人口占86.45%,比2015年增加12.11%。2016年,全县常住人口16.5万,乡村常住人口9.9万,乡村外流人口占乡村户籍人口的46.49%,可见白河县乡村人口大量外出。白河县城镇化率为40%,低于全国57.35%的水平,也低于陕西省55.34%和安康市45.59%的水平,可见白河县城镇化水平和人均生产总值水平均偏低,拖了整体发展的后腿。
2016年,白河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9元,比上年增长9.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0.81%,比陕西省平均水平低25.30%,比安康市平均水平低7.4%;白河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17元,比上年增长8.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1.92%,比陕西省平均水平低10.42%,比安康市平均水平低2.01%(见表1-2)。可见,白河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均较低。白河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3.0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72)11.40%,与陕西省3.03的水平和安康市3.02的水平差不多,可见白河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但多年来,白河县城乡收入差距一直在缩小,2010年为3.4,2015年为3.27。白河县农村居民收入上涨幅度较大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的根本原因。
表1-2 2016年白河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