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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与信念
我们已经提到过,对偏见恰当的定义包含两个基本元素。首先是要有表达喜爱或者厌恶的态度;其次必须要与过度归类(因而是错误的)的信念相关。带有偏见的表述有时表达的是态度,有时则表达的是信念。在下列几组陈述中,第一句表达的是态度,第二句表达的是信念:
讨论偏见时,有必要区分态度和信念吗?就某些方面而言,这并非必要。因为我们发现二者之一时,另一个通常也会存在。若不是抱持着对群体整体的概化信念,敌对态度也不会长久。当代研究显示,在偏见测试中表现出高度敌意的人,也会更坚定地认为其所排斥的群体有诸多令人厌恶的品质。
不过,对态度和信念的区分有时也颇有助益。例如,有些旨在弱化偏见的计划虽然能成功改变人的信念,但却无法改变人的态度。从某种程度上说,理性思考可以打破或改变人的信念。然而,人们总倾向于使用某种方式调整信念,使其符合自己更难转变的态度。
信念系统相当灵活,总能曲线救国,证明既有态度的正当性。这一过程被称为合理化。
请读者牢记偏见的两个基本要素,我们之后的讨论或许需要区分两者。但在本书中,如果使用偏见一词时没有对两个要素进行特别区分,则表示两个要素皆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