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桌旁的天使:珍妮特·弗雷姆自传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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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奥马鲁伊甸园街五十六号

我依然记得那漫长的火车旅行,一场充满陌生感的梦,到处都是陌生的风景。列车飞速越过无数座铁路桥,掠过长满亚麻的沼泽,黑色鸟喙般的亚麻花蕾耸立着,掠过一丛丛杨柳,经过一个个城镇:克林顿、凯坦加塔、米尔顿、巴尔克卢萨,每个名字都回荡着火车的节奏与声音,每个小镇的屋舍都以铁路色的火车站为中心而建。我确乎可以相信,这世界属于我爸爸这位铁路人,是他掌管着这世界,通过其漫长的铁路线,指导它运作。

我晕火车,晕得特厉害,昏昏沉沉地睡,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在晕晕乎乎的睡梦中,列车改变方向,从南地朝海滨飞驰,我觉得这是要回温德姆了。在余下的旅程中,我无法确定“正确”的方向,一旦想弄明白身处东南西北哪个方位,一阵眩晕便猛地袭来。我盖了件外套,躺在车厢里双人座位上,听车轮滑过铁轨,听乘务员宣布即将到站以及站名,听道口铃声叮当作响:叮叮,克林顿—克林顿,因奇克卢萨,巴尔克卢萨,凯坦加塔—凯坦加塔。我们已离开数英里,“凯坦加塔”之声却依旧紧随,回荡在耳际。克林顿—克林顿。列车跨越汹涌的河流,驶过一座座木桥,哗哒作响;风景越发荒凉,益发频繁地占据视野的,是沼泽、亚麻、灯芯草、垂柳这些水的至亲。

列车到达怀霍拉湖。有人讲,这湖极深,深不可测,直达地心;我向窗外望去,耳边响起妈妈不可磨灭的声音,充满了神秘和惊异:“怀霍拉湖,小家伙们,是怀霍拉湖。”

我们抵达卡弗舍姆[1],这地方让我突然想到前不久的事,因为虽然汉伯母(我误以为她叫“火腿”伯母[2])与面包师鲍勃伯父就住这儿,可对我来说,它的主要标志是那所工读学校。当初我给人“发现”是小偷时,家人就提到过那所学校。“会送你去卡弗舍姆的工读学校的。”默特尔不服管的时候,爸爸也特别喜欢用这话威胁她。坐在火车上,我看不到那间学校,也不知道它究竟是个什么,可脑海中却浮现出一所学校,蒙着褐色灰尘,惩罚就该是那种颜色吧。

抵达奥马鲁的第一夜,全家人住在米玛伯母(我们误以为她叫“矿工”婶婶[3])和的士司机阿列克斯伯父家,就在南山的码头街。第二天一早,我们出发,赶去即将住上十四年的地方:奥马鲁伊甸园街五十六号。

眼前是一条长街,两侧排列着一栋栋住房,我们的家被左右及对面高大的房子包围着。见此情形,母亲心下着慌,山崩地裂般地疾言道:“我们可从来没给别家房子围过啊。”仿佛这是个国家级甚至世界级灾难,同时也令我们意识到奥马鲁犯下的暴行,居然用房舍、居民和街道取代了我们熟悉的空旷原野,取代了南地天空下熠熠闪光的南极冰,取代了牛羊围场、黑沉沉的沼泽、褐色的河流,在那里,白日与暗夜触手可及,青草与草间昆虫皆能低语,且清晰可闻。

离开温德姆前,我们依依不舍地与奶牛“美丽”和“三色堇”告别,送她们去了牲口交易场。爸爸“放弃”了那辆福特T型车。大萧条来临了。

我们就要做真正的城里人了,会用上电灯,用上拉绳冲水的厕所,而不是单单一个茅坑。还别说,第一次冲水时,我们还真给吓了一跳。房间灯光亮起,照若白昼,笼罩家具的巨大暗影瞬间给剥去,眼前的一切显得粗粝,毫无遮拦。我们会跟城里人一样,牛奶一早便送到门口,爸爸会骑车去上班。面对如此巨变,我们小孩子先是有些懵,可从旅途疲劳中缓过劲后,便兴奋得难以自抑,快看啊,这房子,这地,还有屋后那座小山,长满了人工松林,那是镇子的后备资源,意料之中与我们家隔了一片“公牛围场”;围场上,一条水库下来的小溪淙淙流过。街道是新的,街名是新的,树木是新的,人也是新的。还有那片海。还有那所新学校。

就在我们的生活经历巨变的几个月后,内皮尔发生了大地震,这巧合颇具戏剧性。妈妈站在簇新的餐厅窗口,跟前摆着架银色镶边、棕色漆面的辛格牌缝纫机(看谁敢碰!),借着透出的灯光,绘声绘色地报道这场地震,经她描述,那灾难便活脱脱呈现在我们眼前。餐厅位于屋子正中,有一扇长方形大框格窗,装有沉重的滑轮和拉绳,我们小孩子喜欢攀上去,爬进爬出的,没用多久,拉绳就断掉了。家里唯一的电灯就在餐室里。母亲养成了习惯,每逢家里遇到大事便站在窗边,将自己的情绪亮堂堂地展示给家人,就像展示战利品。餐厅里摆着国王沙发和国王座椅,另有一两件在温德姆拍卖行买下的物件。只在特殊情况下,餐厅才会启用,比如有客来访,比如圣诞大餐,比如迎接新年午夜后第一位访客[4],再比如宣布家国天下之大事。

屋后紧靠餐厅的是厨房,里面立着煤炉和煤箱,箱子就摆在火边,权当凳子用。厨房再过去是后卧室,墙上贴着粉色小玫瑰图案的壁纸,爷爷睡那儿,如今他跟我们住。厨房另有一个门,通向带洗碗槽(以及其下的蟑螂)的洗碗间。出了洗碗间,下五六级木台阶,就到了后院,右边是洗衣房,窗户是破的,内有煮衣用的大铜锅及炉灶,还有几个洗衣盆。洗衣间的一头,靠近储煤间,就是我家的厕所。洗衣间没电灯,所以里面有个木架子放蜡烛,厕所门对着蜘蛛出没的“房子下面”,里面黑乎乎的。

餐厅另一扇门通向前走廊。走廊一头是洗澡间,另一头是前门。洗澡间里有个货真价实的浴缸,还可以洗淋浴,只要拧开水龙头,冷水热水尽有。走廊通向三间卧室,一间离洗澡间最近,里面有张带黄铜床头的宽大双人床,我跟默特尔、伊莎贝尔、琼就睡那儿;最靠前门的那间是布鲁迪的;餐厅门正对的那间卧室是爸妈的,放着另一张双人床,此外还有那张梳妆台以及带镜子的衣柜。

来到屋后,可以看见“房子下面”的另一个入口。爸妈说那叫地下室,下雨时我们就在那里玩,到“房子下面”探索一番。后院有不少果木:一棵既结冬梨也结蜜梨的梨树,一棵爱尔兰桃树,一棵结烹饪用果实的青苹果树,一棵杏树,还有鹅莓和黑醋栗,邻家的李子树也来凑趣,枝条探进我家院落来。房前,草坪挨着花园,草坪的一角是一架玫瑰花拱门,就掩在高大的非洲荆棘篱墙后。花园近爸妈卧室一侧,挨着大果柏木篱笆,有一座凉亭,将我们与隔壁的麦克默特里家隔开。覆满奶油色木香花(我们叫它班克什玫瑰)的凉亭,后来给我们当作剧场,常在那儿演出。前院另一侧植的是冬青树篱,而后院将我们跟公牛围场隔开的,是非洲荆棘树篱。

在奥马鲁伊甸园街五十六号刚安顿好,我们这些孩子便迫不及待,到处攀上爬下,红铁皮屋顶的每一寸都没放过,屋底下一堆堆物什间的空隙都一一探索。我们发现了很多同居者:各类昆虫,比如蜜蜂、壁蜂、夜蜂、蝴蝶、大飞蛾、蜘蛛、红蜘蛛、毛蜘蛛、地把门儿蜘蛛;各种鸟类,比如一群群金翅雀、蜡眼鸟、乌鸫、麻雀和椋鸟。在房屋下我们发现一具猫的骸骨,在公牛围场高高的草丛中,发现了绵羊和牛的遗骸。围场早已没有公牛的踪迹,只偶尔有群年轻的骟牛风一样掠过。无论是树篱、树木还是凉亭,但有可攀爬之处,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新鲜经历像财富般累积着,很快,左邻右舍,乃至街对面,都纳入我们探索的范围,还有公牛围场那边的小山以及山上的座座洞穴、化石贝壳、之字形沟壑里的本地植物、山顶贴着“奥马鲁美化协会捐赠”铭牌的座位;还有一座座松树种植园,人们称之为“园子”,你遇到的第一座看似无害,一眼便可看到林子尽头的日光;第二座便令你胆寒,树木密密匝匝,刚穿过一半,便自觉陷入棕色松针织就的黑暗中,心知断无回头的可能;第三座“园子”不大,阳光通透;到了第四座,循着年纪尚幼的桉树走进松林,一路下山,便去到格兰街峡谷的尽头。离那儿不远有一座“果园”,孤立在那里,周围没有人家,我们觉得它是无主的,因此,依照“谁找到归谁”的老规矩,它便是我们的了。

没用多久,我们也把那条小溪摸了个清楚,其水流大小是依水库蓄水情况而变的。我们识得了岸边的植物,也熟悉了溪中的物什:岩石、钝鼻小鱼、鳗鱼以及淹杀猫用的、装了石头的麻袋。麻袋在水下日久了,已经腐烂,一缕一缕地飘动着。我们一大早出发,去获取新体验,下午回来分享,父母手头的事儿忙都忙不完,也不太管我们。现在想想,他们的事儿怎么讲都是“苦差”:遭遇各种陷阱或圈套,拼斗,挣扎,时不时拼命劳作,疲惫不堪;而我们对此却一无所知。爸爸上班,一天忙到晚,有时上夜班,天亮才回家睡觉;我们这些铁路上的孩子则消失在松树“园子”里,或是沿着格兰街峡谷去我们的果园,有时在凉亭周围蹑手蹑脚地玩耍,“嘘,老爸在睡觉……”

除了琼(大家叫她小鸡),我们都在奥马鲁北区学校上学,我读一年级,班主任是卡萝小姐。这位老师我不大想得起,只记得有次我说小话,给她打了手板;再就是她的脸,那弧度几乎包不住牙,似乎即使闭上嘴,牙齿也突出在外,随时会飞出来。记忆中,我更在乎的是上下学那两趟,一路走去,一条条街道,一栋栋房舍,一个个花园,行道树繁花盛开,时不时会遇到动物。我正在熟悉这镇子,它的布局让我激动,镇上的钟每一刻便鸣响一次,上学路上,站在里德街和伊甸园街的交会处,就在亨特家红色波纹铁皮篱笆旁,便能瞧见那座钟塔。每天早上,近九点钟光景,我们就在那儿抬头看时间,估摸着会不会迟到,也会再看看另一个参照物,那个矮小的瘸女人,她那条短腿穿着一只厚重的黑靴子,每天早上八点五十整,必会走过那个街角。我们叫她迟到女士,因为只要看到她,就意味着若不想迟到,就得赶紧朝学校跑。不过,通常情况下,早上上学,下午放学,我们都不慌不忙的,只有中午回家吃饭才发足狂奔,大约是因为午饭时间短,而且即便到了伊甸园街口,离家还有老长一段路。那时我已满七岁,接受这样的日常毫无问题,奥马鲁北区学校的一切规矩我都能接受。每天我都跑回家吃中饭,途中只在街角费瑟太太的店子稍做停留,去取新鲜出炉的三明治,小心翼翼地咬掉凸出来的菜肉。伊甸园街的大男孩儿们比我跑得快,家也比我远,他们身子倾斜着旋风般掠过亨特家的拐角,掠过我身边时,有一个还不忘在我耳边低语道:“我追你啊!”我很快就知道了,但凡听到这种话,你得表现得既害怕又自豪,而且要带着一丝“夸耀”的口吻跟人讲:“有个大男孩儿在追我。”

生活在奥马鲁,新体验纷至沓来,这真是一场绝妙的冒险。此时我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生活在这世界里,能感觉到与其他生灵的亲近;周围的声色令我满心喜悦,想到可以尽情玩耍便目眩神迷,而玩耍似乎从未停歇,放学后便玩啊玩啊,直到夜色深沉。即便如此,上床后依旧有游戏可玩,有需要做动作的游戏,譬如“推推车”和“配配对”,每人蜷曲身体,紧贴另一人,听到命令,便同时转动;也有动脑筋的游戏,要靠猜和想象,去解释卧室窗帘上各种颜色与形状组合;还有密码游戏,就是将有字的纸条藏在黄铜床头的圆球里。我们吵嘴,我们打闹,我们憧憬未来,我们做着白日梦,梦想长大后成为舞蹈家、小提琴家、钢琴家和艺术家。

那年我发现了Island(岛屿)一词,尽管老师一再纠正,我依旧固执地读作“Is-land”[5]。有一次,学校默读课上,我们选了惠特科姆学生读本中的一本,就是那种浅棕色小册子,封面上有粗糙的图画,书页上有泛黄的斑点。在书中,我读到一个冒险故事,叫作《到海岛去》,精彩极了,回家后对它赞不绝口。

“我读了个故事,叫作《到实岛去》,讲的是几个孩子到一个‘实岛’去。”

“是‘海岛’。”默特尔纠正道。

“不是的,”我说,“就叫‘实岛’,是这样,”我把这个词拼出来,“I-s-l-a-n-d,实岛。”

“‘s’是不发音的,就像knee中的‘k’。”默特尔说。

末了,我极不情愿地服了输,可心底里依旧认为,就该读成“Is-land”。

打那儿开始,我一本接一本地阅读“冒险”故事,明白了若想冒险,不必要坐上那辆卖掉了的福特车,驶向海滩与河流,一路上给颠得晕晕乎乎,我完全可以通过读书,去体验冒险的乐趣。像往常一样,我急于分享这个发现,于是跟家人大谈我崭新的冒险方式,不过转眼间便为自己的轻率感到后悔,因为每见我弓身坐在煤箱上埋头读书,爸妈便会煞有介事地问:“还没开始冒险吗?”令我好不尴尬。

我本就痴迷于冒险,单纯地痴迷于虎口脱险、绝境救援、失而复得、战胜灾难。加上老师再三要求,要我们以《我的冒险》为题作文,便益发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此前怎么都没想到,我竟然可以编造一次冒险经历,就像编一个故事。其他孩子的作文给当众朗读,写的是去遥远的市镇、博物馆、动物园,而我显然不曾有类似冒险,只能在旁哀叹。我的冒险大多是穿过公牛围场,那里公牛杳无踪迹,唯有零星几头骟牛;接下来,摸索着穿越第二个“园子”,进入荫翳的密林深处时,心猛地狂跳起来,绿色世界为黑暗所吞没,为地下厚厚的松针所吞没,松针下几英尺的地方,是废弃的兔穴入口;然而我耻于讲述自己的冒险,它跟班上其他人的迥然不同,人家的故事始终围绕着逃跑、骨折、脱缰烈马展开……

我的阅读面比较窄,除了教科书和校园杂志外,就是新一期的漫画报[6],有时家人允许我们去亚当斯先生那里买,比如《我的最爱》《彩虹》《老虎蒂姆》《小鸡自己的》等。我和默特尔最喜欢看《我的最爱》和《彩虹》,前者字号小,所以故事多。布鲁迪钟爱《老虎蒂姆》,点点和小鸡喜欢《小鸡自己的》。《我的最爱》中有个精彩的故事,叫作《马戏团的特里和翠西》,它点燃了我们的理想,立志要成为空中飞人,更别说《秋千上勇敢的年轻人》那首歌当时正红得发紫。

校园杂志主要在为大英帝国唱赞歌,以文章和图片介绍皇室,尤其是两位小公主,伊丽莎白和玛格丽特·罗斯。有篇文章描绘了她们真人般大小的洋娃娃住的别墅,附有多幅照片。该杂志重在述实,文笔无华,对英帝国、国王、总督、加利波利之战中的澳新联军、南极探险家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大加颂扬;然而,它刊载的诗歌却别有洞天,充满神秘与惊奇,编辑的最爱是沃尔特·德拉梅尔[7]、约翰·德林克沃特[8]、克里斯蒂娜·罗塞蒂,接下来,为了给杂志增添些欢快气氛,又选了阿尔弗雷德·诺伊斯[9]和约翰·梅斯菲尔德[10]的诗作。有首题为《梅格·梅瑞里斯》[11]的诗,令我一见倾心,读过之后,那些也许是天使假扮的惨遭厄运的弃儿,如吉卜赛人、乞丐、强盗、流浪汉、奴隶、窃贼,常常光顾我的梦境,成为心目中外部世界的一部分。我把这首诗牢记于心,“梅格是个吉卜赛老妇……”而且,为了分享这一发现,把它背诵给家人听,其结果再次是,家人催促我一遍遍重复,我也如其所愿,可每次背到“她只要紧紧地盯着月亮/就可以不吃晚饭”[12]时,大家都会笑出声来,显然是给我那副认真样儿逗乐了;不过另有一种可能:我是个出了名的“大胃王”,“涂了金色糖浆的面包”向来是一片接一片,哪里会有死盯着月亮不享受晚餐的时候。

每次想到老梅格,我便感到,词语如此这般带着忧伤潜入诗行,一如它们潜入歌曲,咏唱格拉斯哥,咏唱纽约的人行道,咏唱都柏林的街巷,“都柏林这美丽的城”。[13]我依照玛·斯帕克斯的样子想象老梅格,觉得她们或许是同一人。人家都说斯帕克斯是吉卜赛人,她常常蹲在格兰街她家门前小道的最顶头,死盯着下方的街道以及街对过儿那个违章的小垃圾堆,不时抬眼望向公牛围场,目光扫过小山上空,看到暮色中,格兰街几家的鸽子绕着山,绕着松树园,绕着小镇飞翔,掠过我家屋子时,翅膀呼呼作响。

玛抽烟斗。有人说她不穿裤子,你若不信,就去格兰街走一趟,到她蹲着的地方,抬头瞧瞧便见分晓。

除“冒险”一词外,我们的学习和书面表达中,其他词汇也开始频繁出现。虽然我不觉得它们很吸引人,但用起来时,也能有惊人的效果。我记得学会了拼写和运用“决定”(decide)、“目的地”(destination)和“观察”(observation)这三个与“冒险”关系甚近的词。它们的意思令我着迷,似乎只要编故事,就不可或缺:每个人都得做“决定”吧,都得有个“目的地”,而且要确定和描述目的地,要知道如何应对一路上会冒的“险”,总得要去“观察”吧?也许是因为家里亲戚不断来去,我们自己也时常搬家,对移动和变化我异常敏感。当我发现,若想创造或者观察冒险经历,对移动的敏感必不可少时,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我们班老师每堂课一上来,便要我们学习观察,养成上下学路上“观察”的习惯,而正是这上下学的两趟,再一次给了我丰富的实践指导。上下学的路有几种选择,可由我自己决定,我也的确学会了不时更换。通常,我会走伊甸园街,拐过亨特家的街角,经过凯恩家的阿尔萨斯犬,进入里德街,沿着这条樱花缤纷的街道,一直走到北区学校。里德街是“医生”街,我们的家庭医生欧贝尔就住在离街角不远的一栋二层住宅里。他是个老头子,总爱开玩笑逗我们,吓得我们不轻。沿街走下去,就是史密斯—莫顿家,占了整整一个街区,外加一个起了围墙的大花园,颇像白金汉宫。再有就是菲兹杰拉德家,整整好几栋复式住宅。医生家的小姐们名字不一般,都叫阿黛尔、杰拉尔丁什么的,也不上我们那间学校,而是上北岛(实岛)一座城市的寄宿学校。她们也有娃娃屋,还有小马,是设得兰小马,而且她们“学”东西,譬如舞蹈、音乐、演说。(“学”东西可是我们想都不敢想的。)

我还可以换条路,走艾尔恩街。这条狭窄的土路终年荫翳,一侧是高高的黏土堤,令人望而生畏,有水常年自堤上流下,淌过路面。那一大片黄色黏土就那样倚着山,不像是土,倒像是怪物,没有形状,令人浮想联翩。我常常呆立着抬头看它,既感到兴味盎然,又感到恐慌惊惧。有一天,我正站在艾尔恩街上呆看着,一个女人打旁边经过,冲我说:“嗨,小姑娘,给你两先令,拿着。”我接过钱,心中大感莫名。那天我没去上学,而是转身回到费瑟太太的小店,买了一先令的酸酸糖、一先令的咳嗽糖(一种含有氯仿、缓解咳嗽的硬糖,虽然我当时对此一无所知),然后含着咳嗽糖在街上逛来逛去,放学时间到了才回到家,一头栽倒,昏睡了十八个小时,醒来时恶心得很厉害。妈妈问我:“你这是怎么了?”我答道:“有位太太给了我两先令。”

有时候我乍着胆子,从伊甸园街这头走到那头,经过街角处的耶稣堂时,瞅见路边立着“每周布道沉思录”,便逐字逐句地阅读其上关于牧羊人、羊群和罪人的缩减版道德小故事,且每每信以为真。若是偏离了正道,我便会走到弗雷泽火腿厂跟前。沿着伊甸园街一路走下去,总会穿过马路,到街对面的德沃—麦肯齐汽修厂(这名字令我想到朱厄尔·麦肯齐[14]),闻闻汽油味儿,问他们有没有免费的吸墨纸,因为人家都说他们屯了些免费的,不是有句野火般散布的话嘛,“朱厄尔·麦肯齐家有免费的吸墨纸”。

若是选了亨伯街(我以为它叫“谦逊”街),便会沿着铁路线、机车和货棚朝前走,在另一个令人恐惧的地方停下来,那是栋老旧石屋,倚着间废弃的店铺。石屋很普通,花园野草繁茂,蒲公英、酸模草、野雏菊欣欣向荣,奥马鲁式矮石墙中间有扇大门,其后,一条悠长小径通向屋子前门。听人说,住这里的是伊冯娜·贝克尔。房如其人:她身材矮小、皮肤潮润、头发纤直,似乎她也生活在街道潮湿的一侧,像那栋房子一样变得冰冷潮湿。那里从无生命迹象,黑洞洞的窗口没挂窗帘,然而,那石屋就像是艾尔恩街的黏土堤,块块石头,片片青苔,赋予了它生命感,它是我最钟爱的“观察”与冒险。

还有一条路线,就是走泰晤士街。在我们家,每每谈到声与光,它便成为参考点。爸爸会说:“声音小点儿,泰晤士街上都听得见你说话。”或者“你觉得我们是谁啊,家里的灯全亮着,泰晤士街上都看得见。”在泰晤士街上,我最常光顾的,是那家挂着“高级糖果”(High Class Confectionary)招牌的糖果店,那招牌给我看成了“高玻璃糖果”(High Glass Confectionary)。店主是毕小姐和她妹妹,另一位毕小姐。她们的名字,她们的身世,“高玻璃”的意思,还有那块招牌的样子,都令我迷惑不解!

注释

[1]达尼丁市西南郊区。

[2]Aunty Han与Aunty Ham读音近似,容易混淆。

[3]Aunty Mima与Aunty Miner读音只是略微近似,但孩子还是容易混淆。

[4]first-footing:按照英格兰北部及苏格兰习俗,新年午夜十二点过后,家中的第一位客人,称作first foot或first footer。此习俗如今依然流行。

[5]Island一词中,“s”是不发音的,而弗雷姆坚持要将其发出来,虽然是个错误,却带有象征意义:一方面,“is”(是)代表了现实,比喻作者逐渐脱离了儿时虚幻的梦想,进入现实领域;另一方面,作者坚持字面发音,表明她的个性,即对事实的执着,但这种执着也是她一生痛苦遭际及成就的原因。

[6]Comic Cuts是英国最早的一份漫画报刊,此处指的是各类漫画报刊。

[7]Walter de la Mare(1873—1956):英国诗人、小说家。

[8]John Drinkwater(1882—1937):英国诗人、剧作家。

[9]Alfred Noyes(1880—1958):英国作家及演员。

[10]John Masefield(1878—1967):英国诗人、小说家及剧作家,1930年获封“桂冠诗人”。夏济安先生曾盛赞其文笔。

[11]济慈的民谣式诗作,描写一位吉卜赛孤老太的生活。

[12]这两行及其所在诗节为“No breakfast had she many a morn,/No dinner many a noon,/And 'stead of supper she would stare/Full hard against the moon.”

[13]爱尔兰民歌《莫莉·马隆》的第一句。歌中唱道:“In Dublin's fairy city,where the girls are so pretty,I first set my eyes on sweet Molly Malone.”

[14]应该是一家卖文具的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