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堂弃子的我马甲不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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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有趣的人

雪中行三日,粒米未进,只吃得白雪数捧罢了。

北域地广人稀,尤其是最北边,因为北蛮游兵常来袭扰,故而早已荒无人烟,加之条件恶劣,连强盗都不愿呆,自然也就没有客栈和酒肆。

饥饿感很强烈,但是因为《龙象金身诀》已然修行圆满,饿上几天倒也无妨。

只是天地白茫,雪中独行,身后只有自己踩出的一串脚印,有些无趣。

秦勤不怕孤独,只怕无趣。人到了一定年纪就会习惯孤独,但永远无法适应无趣,偏偏年纪越大世界就无趣。

可能是经历得太多了,尤其对于他这个老妖而言。

一万次穿越,从市井之鄙到商贾之靡,从江湖之远到庙堂之高,从逐鹿天下到大道争锋,再漂亮的美人肚皮他都翻滚过,再热血喷张的战斗他都亲历过,再荒诞不经的乐子他都尝试过。

他试过扛着皇后往宫外跑,皇帝在后面追,试过在街头和泼妇打架,对方挠他一脸血他也薅人一大把头发,还试过在渡劫期大能头上放鞭炮,放完以后跪地认错,然后在他脚下再放一个......反正人死鸟朝天,死了再穿越,没什么他不敢干的。

可以说穿越一万次,除了头几次他是老老实实地活过,后面都是往掀桌子烧房子不过了地活,想干的事情全干了遍。现在问他还想干点啥,这问题就跟一夜七次以后问他还想干点啥,他只想收腹缩身躺好当个皮皮虾。

这种情绪当然很讨厌,毕竟他还活着,也不想死,所以总得找点乐子。只是能让他看上的乐子不多,因为前提是得碰到有趣的人。老头本来算一个,可惜死了。

于是他决定送老头回家,顺便帮他报个仇。报仇算不上什么乐子,可是别人杀了他的朋友,他总得找那人要个说法。他努力地保持着睚眦必报的性格,这样才能让自己看上去还像个正常人。

至于以后该做些什么?

从原主那里继承的记忆显示,大乾是个物产丰饶的繁华国家。但有时候繁华不等于有趣,人类总是在匮乏时团结一致互相依靠,而在丰饶时勾心斗角彼此撕咬,为那些多余的、其实无关生死的物产归属权而生死相斗,这就很难有趣起来了。

可他到底还是心存希冀,期待能碰上几个有趣的人。有这样的人陪伴,再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朝花做玉露,烹茶逗走狗,闲来无事去人间,离安静很近,离热闹不远,这样过完一生大抵是极好的。

这日中午,大雪终于停了,冬阳在薄薄的云层后头,散发出白色的光晕。

一辆马车从后头赶了上来。

“阁下是三日未睡么?”一个清冷的声音,从车厢里传了出来。

北荒之地遇到人不容易,秦勤循声看去,只见马车车厢的帘子已经掀开,从里头探出一张白脸。

那人穿着白色的蜀锦长衣,披着青色带貂绒的大氅,一尘不染干净至极。

一张白脸也干净至极,如羊脂玉一般洁白无暇,五官立体而精致,配上一双清澈略带清冷的眸子,好看得如同从画里出来的人儿一般。

对方发髻高束,玉冠在顶,是男人打扮,但是秦勤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女子。

穿越万世,对于女人,他总比一般人看得多,也了解得多。

但漂亮的女人不一定有趣,相对于这个女人,其实他更感兴趣的倒是马车前头,那两匹马中的其中一匹。

那匹马毛色乌黑发亮,个头较另一匹略高,四肢粗壮有力,步伐稳健而有节奏。

那是北蛮独有的乌骓马。

这种马即便在北蛮都极其稀少,故而只专供给狼骑军使用,就连北蛮贵族,非皇帝钦赏亦不得骑乘,否则就是杀头的重罪。

这么一来,他就觉得这女子有点意思了,于是终于开了本不愿意开的口。

“你杀了一个狼骑?”

白脸点点头,又淡淡道,“遇到一个落单的,就顺手杀了。”

她说得轻描淡写,仿若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但要知道即便是落单狼骑,整个北域边境,也没几个人能说杀就杀。这等壮举若是上报朝廷,换个七品武官绰绰有余。

秦勤便又多打量了她一眼,正好女人现在也在好奇地打量他。

她记得自己曾超过他三次,但第二天又总能在前方遇见他,所以她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这个怪人晚上没睡觉,一直在赶路。

什么人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又可以连走三天三夜而不觉累?他甚至连行速都和三天前一样,没有慢一分,也没有快一分。

这样的人,没人可以不好奇。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女人提醒道。

“我睡了。”秦勤道。

“每晚睡一个时辰?还是半个时辰?”

“四个时辰。”

“不可能。”

“我一边走一边睡。”

“不会撞树上吗?”

“偶尔也撞。”

“你还挺老实。”

女人水黛般的眉毛轻轻舒展了下,嘴角勾起一丝小小的弧度,宛若山间清潭突然倒映出皓月的影子,略微冲淡了些清冷,可能是觉得他有趣,也可能是赞赏他的诚实。

但怎么看都有一种恩赐的感觉,这个女人显然高高在上惯了。

她又淡淡道,“从你的气息来看,你没有真元,自然无法以神息探路,撞树也不稀奇。不过,你似乎修了一种很特别的煅体之法?”

“还行。”

“能支撑你走那么多路,想来还是不错的。可是,你不该来这里。”女人又道。

“我不该来这里。”秦勤点了点头。

他其实也不想来大乾,在北蛮他开了一座酒楼,北蛮的王公贵族们对那趋之若鹜。他也是北蛮权贵们的座上宾,他的婢女都是贵族赏赐的,个个年轻美貌,能歌善舞,也很奔放,随时可以陪他睡觉。

甚至,如果在街上,他碰到觉得有趣的女子,也可以随时提出来让她陪自己睡觉,那些女子会以此为荣。

陪“云仓先生”睡觉,大多数北蛮女子都会以此为荣,未出嫁的甚至能以此提升结婚的门槛。北蛮男人看待女子的角度和大乾不同,这方面他们有着很优秀的传统文化——云仓先生秦勤对此一贯赞赏。

如果不是某人将乾清司在北蛮的所有间谍,包括他在内,都透露给北蛮,从而引发了一场血腥的屠杀,他可能也不会来大乾。

那人还将卖国之名,扣在了他和老头身上,以致满腔热血一心报国的老头,不但死在北蛮东厂的刀下,家人亦被乾国皇帝满门抄斩。而他自己,也被北蛮和乾国高手双重追杀。

所以他要找那人讨个说法。

女人却不知道这些,只当他是明白自己的意思。

于是又道,“前方临近武威城,强盗就多了。无论你修的是何等高明的煅体功法,都无非让你强壮点罢了。若遇到有真元的修者,你必死。”

不能说女人是错的。毕竟在这个世界,一切修行的根基都是真元。煅体固然好,可以让真元的爆发更强劲,但如果光煅体没有真元,就像无根之木,就算躯体再强壮,也打不过一个练气期的修者。

女人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个银色的钱币,丢给秦勤。

秦勤接住瞧了一眼,见这枚银钱跟铜钱无异,天圆地方的造型,只是上面写的不是“隆武通宝”,而是“承乾商会”。

承乾商会,大乾天字第一号商会,买卖遍及全国,旗下银号甚至承担了朝廷税银的兑换和押运,据传背后是皇家势力,当然也只能是皇家势力。

近几年乾国和北蛮的贸易中断,秦勤很久没有见过承乾商会的人了,不过对于这个商会,他还是很熟的。

女人说道,“拿好这枚银钱。若是遇到强盗,与他们看一下便能保命。只不过......”

她停顿了下,清潭般幽冷的眸子又轻轻扫过秦勤的脸庞,居高临下地说,“只要用了这枚银钱,你的命就是我的了。进了武威城你来凤来客栈找我,我会给你事情做的。”

她的表情很笃定,就像是在菜市场买咸鱼。或许在她眼里,这个一身布衣没有修为的年轻人,跟咸鱼也没区别,只不过她现在正好有用。

可是秦勤认为自己不是咸鱼,这些年他一直在努力蹦跶,希望活得像个正常人,最近他甚至感觉自己有点像活了才二十年的小伙子,清纯无邪,宛若处子。

于是问,“若是没用上呢?”

“没用上,就算我送你的。”

“若是我用了,但又不承认呢?”

“一个在风雪中赶路三天不吃不喝,还依旧能挺直脊背的人,当不会在这种事上突然卑劣起来,令自己痛苦。这就是我欣赏你的地方,也是我想用你的原因。”

女人孤傲地说完,又扔过来一锭银子,说,“记住,进城后买身干净的衣裳穿,我讨厌身上脏的人。”

清冷的声音被北风卷起,飘散在空中。坐在马车前头的年长马夫面无表情地扬起马鞭,在空中甩了一个炸响,那两匹马就加快了步子,小跑起来。

秦勤目送着马车远去,摸了摸银锭和银币,嗅到了上头一丝若有似无的馨香。

那锭银子有足足十两,她好像很喜欢拿钱砸人。

但秦勤扬手扔了银子,因为他只接受等价交换,从不接受无故馈赠。不过那枚银币,却是保留了下来。

他觉得那女人或许也是个有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