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宣贯辅导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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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油工艺及设施

6.1 油罐

6.1.1 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釆用卧式钢制油罐。油罐所釆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5mm。钢制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

钢制卧式油罐直径较小,有较大的刚度,能承受一定的内、外压力,有利于油罐的防静电,便于埋地设置,且能在工厂制做,批量生产,易于运输。规定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小于5mm的出发点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加油站用的卧式油罐直径一般都是2.5m左右,我国各行业制定的埋地卧式罐的系列,其壁厚均为5mm以上。如果油罐的壁厚小于5mm是不能满足埋地强度和需附加的腐蚀裕量要求的。即使不会塌瘪,但罐壁也常常处于临界屈服状态,会加速油罐的自然腐蚀,影响油罐的使用寿命和加油站的安全。二是有些用户为了省钱、省事,往往不注重所采用的油罐是否适用于地下埋设,只要暂时不漏,是卧罐拿来就用,而且,这类事例也相当不少。这些都是不少加油站没建多久,就出现油罐损坏和渗漏问题的原因之一,故本规范规定卧式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5mm。

加油站的埋地油罐所受内压基本上是常压,设计油罐强度主要应考虑所承受的土壤外压,由于土壤外压是不均匀的,所以没有适用的国家或行业油罐设计和制造标准,加油站埋地油罐的设计和制造可参照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 150执行。

6.1.2 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取消:建在郊区的加油站,当油罐直埋有困难时可设在地上。)

本条是强制条文。加油站的卧式油罐埋地设置比较安全。从国内外的有关调査资料统计来看,油罐埋地设置还没有发生过油罐自身爆炸事故。油罐埋地设置,发生火灾的机率很少,即使油罐发生着火,也通常是在油罐的敞口部位,也容易扑救。例如,1987年2月4日,北京市和平里加油站油罐进油口着火,用干粉灭火器很快被扑灭,没有影响其它设施;1986年5月2日,郑州市人民路加油站的油罐人孔处着火,用干粉灭火器及时扑灭;广州、天津也增发生过加油站埋地罐口着火情况,也都用干粉灭火器很快被扑灭,均未造成灾害。英国石油学会《销售安全规范》讲到,Ⅰ类石油(即汽油类)只要液体储存在埋地罐内,就没有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事实上,国内、国外目前也没有发现加油站有大的埋地罐火灾。

另外,埋地油罐与地上油罐比较,占地面积较小。因为它不需要设置防火堤,省去了防火堤的占地面积。必要时还可将油罐埋设在加油场地及车道之下,不占或少量占地。加上因埋地罐较安全,与其它建构物的要求距离也小,也可减少加油站的占地面积。这对于用地紧张的城市建设意义很大。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地面罐必须设置冷却水,以及油罐受紫外线照射、气温变化大,带来的油品蒸发和损耗大等不安全问题。

油罐设在室内发生的爆炸火灾事例较多,造成的损失也较大。其主要原因是室内必须要安装一些阀门等附件,它们是产生爆炸危险气体的释放源。泄漏挥发出的油气,由于通风不良而积聚在室内,易于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例如,开封市宋门加油站的油罐安装在地下罐室内,1983年10月18日下午发生一次爆炸;陕西省户县宁西林场汽车队加油站的地上罐室,1976年6月7日也因油气积聚而发生爆炸起火;贵阳铁路分局工务段大修队的地上罐间,起火后无法扑救,烧了4小时;唐山某加油站的地下罐室,1970年7月9日因雷击,引起罐室爆炸,将上部的房子炸塌;石家庄某企业附属加油站,也是汽油罐室,发生一次跑油着火事故,烧死16人,烧伤39人;西安有两个加油站的地下罐室,因室内油气浓度太高,操作人员曾中毒昏倒。近些年也曾有过同类事故的发生。其次,罐室还有造价高、占地面积大和不利于安全操作与管埋等缺点。故本规范除强调油罐应地下直埋外,还特别提出严禁将油罐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6.1.3 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釆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埋地油罐的防腐好坏,直接影响到油罐的使用寿命,故本条做如此规定。

6.1.4 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原为:当油罐埋设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釆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当油罐埋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带时,在空罐情况下,会有漂浮的危险。有可能将与其连接的管道拉断,造成跑油甚至发生火灾事故。故规定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6.1.5 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油罐的出油接合管、量油孔、液位计、潜油泵等一般都设在人孔盖上,这些附件需要经常操作和维护,故需设人孔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规定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主要是为防止加油不慎可能出现的溢油进入井内,引发火灾事故。另外,人孔操作井设在行车道以外,也便于油罐人孔井内附件的管理与维修。

6.1.6 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本条规定油罐顶部覆土厚度不小于0.5m,是油罐的最小保护厚度。特别是有栽植一般花卉和草坪的要求时,如果深度太小,不但不能满足栽植要求,而且花草的根部容易破坏罐外防腐层,降低油罐使用寿命。规定油罐的周围应回填不小于0.3m的干净砂子或细土,主要是为避免采用石块、冻土块等硬物回填,造成油罐防腐层被破伤,影响防腐效果。同时也要防止回填含酸碱的废渣,对油罐加剧腐蚀。

6.1.7 对建在水源保护区内以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釆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渗漏检测设施。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防止加油站油罐对地下水源和附近江河海岸的污染,是我国治理和保护环境的一部分。加油站对地下的主要污染源是油罐。目前各个国家对加油站的油罐所采取的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要求和做法各异。例如,美国等西方国家目前多采用复合式双壁罐,并自身带有能够发现渗漏油的检测装置。我国现也在着手进行这方面的技术探索。目前,对油罐常采用防水混凝土箱式内填土(砂)埋设方法,箱底及内壁一定高度范围内贴做玻璃防渗层,并在箱内设置供人工或仪器能够发现油罐是否渗漏油的检测装置。此种做法已在北京市强制推行。

6.1.8 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原为:直埋地下油罐的进油管、出油管、量油孔、通气管等的结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规定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即是功能上的常规要求,也是安全上的基本要求,目的是不损伤装油部分的罐身,便于平时的检修与管理,避免现场安装开孔可能出现焊接不良和接管受力大,容易发生断裂而造成的跑油渗油等不安全事故。规定油罐的出油接合管应设在人孔盖上,主要是为了使该接合管上的底阀或潜油泵拆卸检修方便。

6.1.9 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油品出现喷溅产生静电,发生火花,引起着火。由于喷溅卸油产生静电,引起的着火事例很多。例如:北京市和平里加油站、郑州市人民路加油站都曾在卸油时,进油管未插到罐底,造成油品喷溅,产生静电火花,引起卸油口部起火。

6.1.10 当釆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底阀入油口距离罐底宜为0.15~0.2m(原为:不宜小于0.15m)。

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的油品要靠加油机自身吸出油品加油。要求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装设底阀的目的,是为了使每次加油停止时,不使油品倒流到油罐内和管道进气,以免下次加油时还要再抽真空才能加油,影响加油精度。底阀入油口距罐底的距离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太高会有大量的油品不能被抽出,降低了油罐的使用容积,太低又容易将罐底的积水和污物吸入加油机而加给汽车油箱。故规定底阀入油口距罐底宜为0.15~0.20m。

6.1.11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量油帽带锁,有利于加油站的防盗和安全管理。其接合管伸至罐内距罐底0.2m的高度,一般情况下,接合管的底端口部都会被罐内余油浸没形成液封,使罐内空间与量油接合管内空间没有直接联系,可使平时或卸油时,罐内空间的油气不会由于量油孔关闭不严或打开,而从量油孔释放。这样规定,有利于加油站的正常安全管理,也可避免人工量油时发生由静电引发的着火事故。

6.1.12 一、二级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油罐溢油,增强油罐的安全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