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文集(第2卷):论法的精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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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天主教宜于君主政体,新教宜于共和政体

在一个国家中产生和成长的宗教,通常总是紧跟那个国家的政体走向的,因为,无论是信奉这种宗教的人或是传播这种宗教的人,除去他们生活在其中的那种政体之外,他们对于其他政体所知甚少。

两个世纪之前,基督教不幸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北方民族皈依了新教,而南方民族则依然信奉天主教。

这是因为,北方民族不但现在具有而且将永远具备一种独立和自由的精神,而南方民族则不具备这种精神;再者,领袖地位不突出的宗教,比较适合因气候条件而养成的独立精神,而对于领袖地位突出的宗教来说,独立精神就不那么合适。

建立了新教的那些国家,在国家政治层面上也进行了一些变革。路德虽然获得了一些君主的支持,可是,新的宗教倘若没有堂皇的外表,他也很难让这些君主接受教会的权威。不过,支持卡尔文的是共和国中的民众或是君主国中默默无闻的小市民,所以,他大可不必搞那些堂皇的外表和显赫的职位。

这两个宗教派别都可以自诩尽善尽美,卡尔文派认为自己最符合耶稣基督的教诲,而路德派则认为自己最符合使徒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