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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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东盟国家交往和文明互鉴发展脉络

第一节 东盟各国基本概况

一 东盟由来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简称东盟(ASEAN),其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泰国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马来西亚副总理和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五国外长发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即东盟成立。东盟除了上述五个创始国外,相继有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五国先后加入,使东盟由刚组建时的五个成员国壮大到目前的十国。同时还吸纳了十个区域外国家作为对话伙伴: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欧美、日本、新西兰、俄罗斯、美国和韩国。另外还有一个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1976年起)。

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为首脑会议,会议每年举行两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东盟各成员国轮流担任。现任主席国越南,自2020年1月1日开始,任期一年。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几十年来,已经发展成为东南亚地区全方位、多领域的区域合作组织,并相继从维护各成员国利益出发,建立起了一系列合作机制。

二 东盟发展阶段

(一)初步建立期(1967—1975年)

1967—1975年:东盟一体化进程起步阶段,该阶段东盟各国问题与利益共存。由于历史原因、文化分歧,社会发展等领域都存在诸多明显的差距和分歧,甚至彼此间还夹杂着很多冲突和矛盾,如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两国关于彼此沙巴领土主权争端,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领海边界冲突,马六甲沿线三国围绕马六甲海峡的航海权益争端等。同时有关经贸合作,各国又同时心存芥蒂。如印度尼西亚担忧新加坡挤占市场,使该国工业蒙受损失。可见,该期间东盟各国间并没有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区域利益只能让步于民族利益。该阶段除了在吉隆坡会议发表的《东南亚和平、自由和中立区宣言》外,并没有多少实质成果。

(二)形成发展期(1976—1991年)

1976年起东盟开始全面发展,其标志是该年在巴厘岛举行的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此次会议主要成果是通过了两项重要文件精神,即《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盟协调一致宣言》,即《巴厘第一协约》。巴厘岛首脑会议确定了东盟宗旨与原则,并成为东盟各国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标志着东盟各国在加强政治协商与经济合作上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另外,此次首脑会议还对组织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使之更符合东盟发展。该年成立的东盟秘书处承担发起、建议、协调、执行东盟政府间的计划和行动,争取更大效率,以加强各领域间合作。东盟秘书长由东盟十国轮流择优提名部长级人物,且依照国名首字母顺序从各成员国中轮流产生,每届秘书长任期五年,不得连任。

该阶段为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及政治互信的加强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实现一体化进程的同时,东盟国家在政治互信上也有了一定发展。1984年1月8日,独立后的文莱加入东盟,这是东盟成立以来的首次扩容。该时期从维护东南亚地区和平出发,以解决柬埔寨战乱问题为出发点,东盟各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第一次以一个声音说话,推动了东南亚意识的形成。这种东盟意识的逐渐加强,有力地促进了其内部团结,增强了国际影响力,是区域政治一体化形成的重要标志。同时,该阶段发展也充满着坎坷,如东盟联营企业计划一出台便遭受反对,在新加坡建造联合发电机厂的计划因印度尼西亚的极力反对而流产。总体上看,该阶段对东盟各方都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

(三)成熟巩固期(1992年至今)

1990年开始东盟在上一阶段基础上继续推进一体化进程,并取得了巨大成绩。其间虽然发生了东南亚金融危机,但东盟各国在一体化方面没有懈怠。20世纪末,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主题,区域一体化迅速发展并成为全球趋势(如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等)。东盟也加速了一体化进程。1992年1月23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上正式签署了《新加坡宣言》《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文件,决定从1993年1月1日起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通过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取消商品在东盟各国范围内流通数量限制,加快关税体制改革,把东盟各国平均关税尽可能降为0,在区域内彻底实现自由贸易。为此,东盟采取分阶段实施,各国签署了《有效普惠关税协定》,将实施有效普惠关税制作为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保障。为了保障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第四次首脑会议又一次对东盟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是首脑会议制度化,提升了东盟秘书处权威,简化了一些工作机构,建立东盟高级经济官员委员会等。通过这些改革举措,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东盟一体化进程。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的成功实施,使东盟内部社会经济合作真正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 东盟发展宗旨与目标

(一)发展宗旨

东盟在刚成立时只是一个维护自身安全,和与西方保持战略关系的单一联盟,其主要工作领域仅包括经济、文化、安全交流等方面的合作。1967年8月所发布的《曼谷宣言》中所确定东盟发展的宗旨是:(1)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2)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3)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4)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5)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6)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7)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1976年2月在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各国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巴厘宣言》,强调东盟各国要统一步调。该宣言具体阐述了各成员国间加强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以期促进各成员国间民众的和平和繁荣进步。在此基础上,东盟各国加强了政治、经贸和军事领域的合作,并制定了符合客观情况的经济发展规划,推动了经济迅速发展,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在全球有一定地位的区域性组织。期间,东盟积极开展多方外交。1994年7月,成立东盟地区论坛。1997年12月15日,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10+3)首次在马来西亚举行。东盟各国和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就21世纪东亚地区前景、发展与合作问题进行了密切交流,并取得了广泛共识。在10+3的合作过程中,相继建立外交、财政、经济、劳动、旅游和农林等部长级会议机制,行之有效地推动了上述领域的合作。

1999年9月,成立了东亚—拉美合作论坛,诸如10+3和10+1的合作机制也应运而生,2002年1月启动东盟自由贸易区。2007年11月20日,东盟十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了第13届首脑会议,并签署了《东盟宪章》,这是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对各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核心文件,该文件在东盟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二)发展目标

2008年12月正式生效的《东盟宪章》中确定的目标包括:(1)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并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2)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3)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4)确保东盟国家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5)建立一个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6)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7)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律,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8)根据全面安全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做出有效反应;(9)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10)通过加强教育、终生学习以及科学技术领域的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意识;(11)为东盟人民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社会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其福利和生活水平;(12)加强合作,为东盟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没有毒品的环境;(13)建设一个以人为本的东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并从中受益;(14)增强对本地区丰富文化和遗产的认识,促进东盟意识;(15)在一个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内,发展与域外伙伴的关系与合作,维护东盟的主导力量、中心地位和积极作用。[1]

随着2015年12月31日以经济、社会文化和军政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东盟共同体正式成立,标志着东盟一体化进程取得了重大进展。作为亚洲地区第一个次区域共同体,其建成使东盟踏上了一个迈向未来的新起点,也意味着东盟国家在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领域的一体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总之,东盟本着各成员国之间平等互信的原则,共同推进发展本地区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文化进步;同国际和地区组织进行紧密和互利合作,为建立一个不断增强影响力、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