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开发到城市GDP:传导机理与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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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国有土地开始从“无偿、无期限、无流动”向“有偿、有期限、有流动”转变,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开始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实现从传统的生产和生活功能向资本功能扩展。90年代以来,随着分税制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价值不断攀升,土地资本属性日益显现。在土地资本化背景下,地方政府通过开发和经营土地获得了大量的收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以地谋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在各地普遍流行,显著推动了辖区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发展。

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学者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中国土地开发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分析。一是从土地资源的属性出发,研究土地开发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与城市经济增长的关系;二是在土地资本化背景下,研究土地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所获得的土地收入与城市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从土地资源的角度来看,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来看,土地在经济增长理论中的重要性逐渐下降。国内外学者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但仍有深化研究的空间。一是相关研究并没有揭示地方政府土地开发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和影响机制,不能够解释中国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土地开发—土地出让收入和融资收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济增长—土地开发”的发展模式。二是相关研究并没有考虑地方政府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所进行的土地融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另外,仅仅通过计量模型并不能揭示地方政府土地开发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和影响机制,不能够解释中国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土地开发—土地出让收入和融资收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济增长—土地开发”的发展模式。三是鲜有研究从微观视角探讨征地拆迁补偿对家庭消费行为的影响,尤其是较少研究征地拆迁补偿对居民家庭消费行为影响的空间差异。

首先,本书系统分析了“以地谋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作用机理。土地开发对城市经济的影响主要分为宏观和微观两方面:从宏观来看,地方政府的“土地开发—土地收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Fan et al.,2016;石敏俊等,2017);从微观来看,居民家庭的“土地开发—征地拆迁补偿—家庭消费行为”的传导路径,均对我国城市经济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土地资本化背景下,地方政府在土地开发中所获得的土地收入对城市经济的宏观影响和居民家庭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所获得的征地拆迁补偿收入对城市经济的微观影响共同构成了狭义的“以地谋发展”模式。从广义来看,地方政府“以地谋发展”模式除了“土地开发—土地收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经济增长”外,还应包括两部分:一是土地开发过程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城市经济增长的贡献。二是低成本的工业用地促使产业集聚推动城市经济增长。

其次,梳理和总结了“以地谋发展”模式形成的基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及其土地储备和征收制度改革为“以地谋发展”模式的形成奠定了根本性制度基础;财税、住房等制度改革是“以地谋发展”模式形成的助推器;地方政府凭借对国有土地的垄断权力在土地开发和出让过程中获得的较大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融资收入为“以地谋发展”模式的形成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最后,基于中介效应模型和结构方程模型及计量经济模型,对土地资本化背景下土地开发过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地方政府和居民家庭)所获得的土地收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宏观和微观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一方面,土地开发显著推动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的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在土地开发影响城市经济增长的机制中发挥着中介效应,且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中介效应为部分中介。另一方面,土地收入极大地推动了城市经济增长。2000—2010年,土地出让收入每增长1个标准单位,城区GDP将增长3.09标准单位,其中土地收入通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直接影响为0.35标准单位,间接影响为2.74标准单位,通过产业集聚和常住人口变动的间接效应远大于直接效应,且在间接效应中,产业集聚的影响大于常住人口变动的影响。另外,被征地拆迁家庭所获得的一次性数额不菲的补偿收入提升了家庭消费水平,对耐用消费品和非耐用消费品支出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征地拆迁补偿的空间差异使得居民家庭消费的变化也存在明显的空间差异。城区以及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和高房价城市的征地拆迁补偿对耐用消费品支出的影响更加显著,但不同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对家庭非耐用消费品支出影响不同。

总的来看,本书系统分析了“以地谋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作用机理,梳理和总结了“以地谋发展”模式形成的基础,实证检验了土地开发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所获得的土地收入(地方政府和居民家庭)对城市经济增长宏观和微观影响。具体来看,本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章,提出了本书主要探讨的问题,即在土地资本化的背景下,系统分析“以地谋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作用机理。

第二章,从土地资本、土地开发等相关概念内涵进行了界定,对土地开发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简要梳理,并对已有研究做了评述。

第三章,系统分析了“以地谋发展”模式的运行机制和作用机理。从广义和狭义,从地方政府和居民两个不同视角,对土地开发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所获得的土地收入(地方政府和居民家庭)对城市经济增长宏观和微观影响机制进行了详细阐述。

第四章,梳理和总结土地资本化背景下土地开发过程中“以地谋发展”模式形成的基础,即对“以地谋发展”模式形成的制度基础和融资模式及征地拆迁补偿等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

第五章,从地方政府的视角出发,实证检验地方政府在土地开发过程中获得的土地收入用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采用中介效应分析方法,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在土地开发影响城市经济增长的中介效应进行实证验证。

第六章,从地方政府的视角出发,进一步实证分析地方政府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所获得的土地收入用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对经济增长的直接和间接影响。采用结构方程方法,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在土地开发影响城市经济增长的直接和间接效应进行实证验证。

第七章,从居民家庭的视角出发,实证检验居民家庭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所获得的征地拆迁补偿收入对城市经济的微观影响。基于微观调查数据,通过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实证检验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补偿对家庭消费行为的影响,重点分析征地拆迁补偿对居民家庭消费行为影响的空间差异。

第八章,分析了“以地谋发展”模式对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人—地—业”联动发展失衡,欠发达地区中小城市发展动力明显不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严重依赖,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不断积累;房地产投机炒作日益严重,潜在金融风险明显加大;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引发社会矛盾和风险等。

第九章,总结了本书的主要结论,提出了从“以地谋发展”模式转向“人—地—业”三元联动发展的对策建议。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以地谋发展”模式极大推动了城市经济增长,土地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居民家庭的土地收入对城市宏观和微观经济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随着国家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地方政府应改变以往“以地谋发展”的模式,走土地—产业—人口三元联动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同时,从深化研究的角度来看,关于“以地谋发展”模式的研究还有进一步深入的空间,但是正如郑思齐等(2014)所指出的,土地开发、土地收入以及城市经济增长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土地收入与城市经济增长之间或许存在自我强化机制和循环累积作用。因此,在本书的基础上尝试探讨土地收入与城市经济增长间的自我强化机制以及分析土地开发、土地收入以及城市经济增长间的循环累积效应也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