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花夕拾》
陈漱渝
《朝花夕拾》是一部回忆散文,原计划写 11 篇,后完成 10 篇。前 5 篇写于北京,后 5 篇写于厦门,时间都在 1926年。这组文章在《莽原》半月刊连载时总题为《旧事重提》。“旧事”表现出作者的反顾,“重提”表现出作者对现实的执着。本书于 1927 年 7 月由作者亲自编定,1928 年 9 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1929 年 2 月再版,1932 年 8 月由上海北新书局出版第三版。书中除收文章 10 篇之外,另有《小引》《后记》各一篇。
《朝花夕拾》的文体特征是“史”与“诗”的结合。“史”指作品的文献性质;“诗”指作品的文学价值。
鲁迅是一位十分自谦的作家。他仅在作品的外文译本之前写过极其简短的自传。而《朝花夕拾》用叙事、抒情、议论相结合的手法,展现了作者的童年生活、求学生涯、教学经历,是撰写鲁迅传记、年谱的必读资料。文中还通过作者个人的生活轨迹再现了近代中国的时代风云。其中关于迎神赛会、无常女吊的描写,是生动的乡风民俗史料;关于绍兴中西学堂和南京水师学堂、矿路学堂的描写,是变法维新之后重要的教育史料。
所谓“诗”是指作品中的某些事件或细节只具有象征性意义,不宜一一考证坐实。因为所收诸篇的内容经过了记忆的筛选,正如作者在《小引》中所言,“与实际容或有些不同”。其中哪些是艺术虚构,哪些是无意失真,无法予以准确判断。比如,《藤野先生》一文中关于“幻灯事件”的描写,就跟鲁迅当年日本同窗的回忆或有出入。最典型的例子是对“百草园”的描写。在周作人笔下,百草园是一处“荒园”,有“一座大的瓦屑堆”,“靠门是垃圾堆,再往北放着四五只粪缸”,“无生物”,“长着一株皂荚树”,“最为儿童所注意的,是黄瓜和萝卜”(《鲁迅的故家·百草园》)。以上是一个老年人的纪实性描写。而在鲁迅笔下,百草园内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幅生机盎然的画卷,是童心世界中的“百草园”,跟枯燥乏味的三味书屋形成了两个天地。周作人笔下展现的是生活的真实,亦即“史”;鲁迅笔下呈现的是艺术的真实,亦即“诗”。这也相当于鲁迅记忆中儿时吃过的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那滋味会胜过成年后吃过的所有美味佳肴。
只有把握了“史”与“诗”的结合这一根本特征,才能读懂《朝花夕拾》这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