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间歌曲历史沿革
(一)春秋、战国至汉代的民间歌曲
我国的民歌有悠久的历史。从文献记载上看,春秋战国时期孔子编的《诗经》,是我国第一部乐歌总集。其中的《国风》,记录了周初至春秋中期(公元前11世纪~前6世纪)近五百年间15 国的民歌,地域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黄河流域的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四省,以及长江流域的湖北北部和四川东部。这些民歌的内容,涉及到劳动、生活、阶级压迫、爱国情绪及乐观精神等方面。在古代文献中,还有这一时期我国南方江苏、浙江地区民歌的零散记录。而楚国(今湖南一带)的民歌,有一部分经楚国政治家、诗人屈原系统集中地加工整理,存留于《楚辞》的《九歌》中。《楚辞》中的其他作品,也多是屈原及其他文人依据楚国民间乐舞的形式而作。
汉代(公元前206~公元220年)的“相和歌”,既包括北方各地流传的原始民歌,也有根据民歌加工改编的艺术歌曲,还有在民歌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大型舞曲《大曲》。
(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民间歌曲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20~589年),随着政治、文化中心的迁移与扩散,南方的民歌受到重视和喜爱,并传到北方。这时特别受到关注的是湖北一带的西曲和江苏一带的吴歌。二者皆为民间徒歌(即无伴奏)形式,内容多表现男女之间的感情。所不同的是,西曲多反映水边船上的离情,吴歌多表现家庭儿女的意趣。这时,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南、北方民歌所表现出的风格各异的地域特点:南方民歌柔婉清秀,多表现儿女情长的内容;北方民歌则勇武刚健,慷慨激昂。
(三)唐、宋时期的民间歌曲
唐代(公元618~907年),随着民歌的广泛流传和应用,人们开始从中选择出特别受到喜爱的曲调,进行更多的加工和改编,填入多种唱词,并在演唱上精心处理,这就是唐代的“曲子”。唐代曲子虽然仍出于民歌,但已脱离了民歌最初的形式。
宋代(公元960~1279年),民间曲子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多种民间音乐形式如说唱、戏曲等的构成基础。文人们竞相模仿民间曲子的形式写作歌词,成为词牌。
(四)明、清时期的民间歌曲
明、清时期(公元1368~1911年),我国城市日渐繁荣,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带来了许多农村中产生的新民歌。城市艺人对其进行加工,将其作为自己卖唱谋生的手段,促成了这些民歌的广泛传播。这时,开始有著录民歌小曲的刊本出现。至清代,见于著录的小曲计有208首,如〔倒扳桨〕、〔叠断桥〕、〔一剪梅〕、〔刮地风〕、〔剪靛花〕、〔绣荷包〕、〔满江红〕、〔太平年〕等等。许多曲调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它们的产生距今已有三四百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