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线电缆光缆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4.2 基本工序与生产协作

4.2.1 工艺设计应根据原料类型、结构和常规处理工艺确定,也可根据本标准附录A、附录B典型处理工艺确定。

4.2.2 基本工序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处理产物及不可利用废物不得露天堆放;

2 原料处理前宜进行分类,可按照本标准附录C执行;

3 采用剥线机进行剥离加工时,应设预处理工序;选用的剥线机刃口尺寸应适应处理原料的线径需求;

4 采用铜米机进行破碎加工时,应设金属与塑料分选工序,且宜将各类金属进行精细分类;

5 采用水力摇床等分选工艺时,应保证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6 废弃光缆处理可采用剥线机与破碎分选系统相结合的处理方式。

4.2.3 下列生产工序可采用外部协作方式实现:

1 原辅材料的厂外运输;

2 产成品的厂外运输;

3 不可利用废物的处置。

4.2.4 工艺设计应满足废弃电线电缆光缆处理、管理和运营、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