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线缆管槽敷设
Ⅰ 主控项目
4.2.1 线缆管槽预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导管不应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或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2 镀锌的线缆管槽、可挠性导管不应熔焊跨接接地线,当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时,铜芯软导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4.2.2 金属线缆管槽、分向盒、接线盒应有可靠电气连接并接地。金属线缆管槽、分向盒、接线盒的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抽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4.2.3 当线缆管槽经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采用伸缩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4.2.4 预埋在地面下的线缆管槽、接线盒、分向盒及其防护盖板机械强度应能承受4kN/m2及以上的压力。
检验数量:抽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5 线缆管槽、接线盒和分向盒以及全部线缆导管内应无积水、无杂物。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4.2.6 线缆管槽、接线盒和分向盒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缆管槽、接线盒和分向盒应平整、内部光洁、无毛刺、无锈蚀、加工尺寸准确;
2 线缆管槽、接线盒和分向盒的连接应紧密牢固,连接后应无扭曲变形。
检验数量:抽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7 预制金属弯管弯成的角度不应小于90°,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弯管处不应有裂缝和变形。
检验数量:抽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8 金属线缆管槽的填埋深度与建筑物或构建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金属管槽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安装应牢固。在距离金属线缆管槽的接头、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屏、台、箱或盘等边缘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表4.2.8 直线段管卡间最大距离
检验数量:抽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9 当线缆管槽拐弯角度小于135°时,应设置分向盒,线缆管槽管路设置分向盒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两个分向盒之间无弯时,应小于30m;
2 当两个分向盒之间有1个弯时,应小于20m;
3 当两个分向盒之间有2个弯时,应小于15m;
4 当两个分向盒之间有3个弯时,应小于8m。
检验数量:抽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10 可挠性导管与线缆管槽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可挠性导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防水覆盖层应完整无损。可挠性导管与线缆管槽或电气设备、器具间连接时安装的最大允许长度不应大于2m,可挠性导管不得当作接地的接续导体。
检验数量:抽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11 当可挠性导管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应采用钢制护套保护。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随工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