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大、中型矿山企业宜建立生产信息管理系统。
3.2.2 矿山企业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宜包括矿山实时调度监控子系统、质量检验化验子系统、矿山设备管理子系统、矿山能源管理子系统、矿山安全和环境监控子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