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之间::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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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书的创新点

本书围绕公共生活空间行为失范问题,为了回应社会结构和功能转型期道德失灵和法律失灵的双重失灵挑战,专门研究了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期望能够回答公共生活空间行为失范的结构性原因,并为重构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寻求可行性路径。研究过程中在如下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具体是:

第一,提炼了社会哲学意义上公共生活空间的结构性分析思路。通过对国内外学术界诸多学者关于公共生活空间及其行为规范研究的梳理,发现已有成果主要集中在公共生活空间政治功能方面。本书对公共生活空间进行了社会历史考察,划分出了自发型、操纵型和自主型公共生活空间三种类型并总结了它们的共同要素和各自特点,确证了公共生活空间结构对功能的决定性作用。

第二,构建了中国化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的理论分析框架。国内外学术界有关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方面,把行为失范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都归结为道德教育和法治建设上,忽视了处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具有公共性的伦理(或伦常)。本书努力汲取西方多种思想理论和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有益成分,克服西方思想观点的抽象性缺陷和中国传统思想观点的历史性局限,以唯物史观为基础,尝试运用社群主义理论、规训理论、社会分工理论、交往行为理论和家本伦理理论等各种不同学科的理论方法对公共生活空间伦理行为规范相关问题进行综合研究,论证了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主要指伦理)发生作用的条件。

第三,发现了决定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的五个要素及其构成性关系。国内外学术界主要是从行为规范的功能层面进行研究。本书阐发了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包括元规范、进出门槛、组织化、身份可见性和主体的自我身份认同五个要素及其功能不同又互补,还共同决定了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的有效与否和强弱。同时,揭示了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的失范、生成或建构、解构和重构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是公共生活空间要素及其结构的客观性和行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相统一的矛盾演化发展过程。

第四,考察了中国家庭家族、学校和单位社区等公共生活空间功能及其结构的变迁。国内外学术界主要是对具体类型的公共生活空间进行经验总结。本书分析了中国人生活世界历史遗产和现代因素对公共生活空间要素如中国人公共生活空间的功能转变、主体身份认同内涵的变化、公共危机事件对原有行为规范的改变、公共资源分配方式的变化等的影响,回应了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主体建构的重要性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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