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1980年我借中国社科院招考科研人员之机,离开已工作10年的中学,进入辽宁社科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我本人的亲身经历以及长期的读书积累,加之社科院如鱼得水的科研环境,使我多年集中思考研究了唯物辩证法问题,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心得,到1992年底,我写出了《毛泽东之后的矛盾论》一书,这部专著突出呈现了我对唯物辩证法的认识和研究所得。业内人士认为,我的著作对哲学辩证法作出了独特、重大的贡献。更有学者认为,我的研究在学术上对唯物辩证法有着多方面、多层次与系统的突破意义,就辩证法的理论体现创新而言,在国内可谓独树一帜。诸多评论对我的研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本书第一部分收录了我的一些论文,集中反映了我对唯物辩证法问题的研究思路,这就是对唯物辩证法的研究既要继承经典作家(黑格尔、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传统正确思想,又要加以发扬光大。本书收录的研究成果也突出体现了我对辩证法研究的创新。首先,对辩证法一些基本范畴的认识具有深度发展。例如,对“斗争”与“和谐”两大哲学范畴的本质认识具有自己的原创性(不同于以往的研究),并将二者与“分离”“合结”等范畴加以区别(以往的研究都是将“斗争”与“分离”、“和谐”与“合结”混淆);其次,对辩证法的一些基本矛盾进行了理论梳理和厘清。例如,将辩证法的“差别”与“同一”、“特殊”与“普遍”、“个别”与“一般”三对矛盾层次加以明确深度区分(以往的研究多是将三者混同);再次,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进行了理论整合研究。例如,把“质量互变”与“否定之否定”规律合并纳入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之中,从而使辩证法规律一元化、简要化;最后,提出唯物辩证法矛盾的系统性划分。例如,将矛盾进行了层次化、结构化、规范化、准确化、深刻化、系统化、完整化(这也是前人所未有)的划分和研究。
本书的第二部分:“认识论方面”收入的论文,说明认识是分为层次的,从而将客体与主体、认识与意识等范畴加以区分,是我对认识论的层次性特点的体悟和研究的结果;此书的第三部分:“其他方面”收入的几篇学术论文,除了谈一名真正学者的治学修身素质外,主要讲了自己对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与看法。其突破创新之意,集中反映在《对“艾本”哲学教科书的评价与撰写新版哲学教科书之我见——为纪念艾思奇同志诞辰101周年而发》一文中。
本书收录的本人的一些学术论文,体现了我个人的学术观点,如有不当、值得商榷之处,望学界方家海涵指点。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