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自由:帕森斯社会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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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帕森斯社会理论的发展逻辑

一、帕森斯理论发展中的统一性

从1920年代到1970年代末,帕森斯的学术生涯长达半个多世纪。在此期间,帕森斯笔耕不辍,著作等身,并构建了社会理论史上一个极为浩繁的理论体系。不过,迄今为止,依然缺乏对帕森斯的整个著述史及其理论发展的完整论述。而且,关于帕森斯的理论发展问题,也存在着诸多争议。例如,帕森斯整个社会理论的发展是否具有统一性?帕森斯社会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帕森斯理论发展是否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或者说,如何对帕森斯社会理论发展进行恰当分期?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准确和完整理解帕森斯社会理论所必须面对和予以解答的基本问题。

作为一个“不可救药的理论家”,帕森斯对其理论发展可以说具有明确的自觉意识和反思精神,帕森斯的著述特征即可充分说明这一点。综览帕森斯的著述,从基于其博士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近期德国文献中的‘资本主义’”(Parsons, 1928; 1929)到1978年出版的论述其最终理论形态的压卷长文“人类境况范式”(Parsons, 1978c),1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些比较鲜明和独特的特征。比如在出版《系统》之后,帕森斯的理论发展就不再主要通过此前的《结构》和《系统》那样大部头的综合性论著来推进,而是以某些领域的专论或不定期地推出的论文集的方式来总结和推进理论发展(Parsons, 1954; 1960; 1964a; 1967a; 1969; 1977b; 1978b)。另外,帕森斯的很多论著都是与他人合作完成的。这些特征,一方面和帕森斯对“理论”的性质和发展的看法相关,另一方面正如他在《系统》的“序言”中指出的,在一个诸“理论观念”迅速发展(数月甚至数周都可能发生重要变化)的时代,没有必要对论著进行精雕细琢、反复修订(Parsons, 1951b: x),因此,对帕森斯来说,理论本身的发展和推进才是最重要的,而著述和出版的形式则是次要的。不过,帕森斯的这种著述风格并非没有招致非议,他在晚期的一篇回顾其理论发展的文章(Parsons, 1970b)中,就专门针对这种批评2给予了回应。比较有意思的是,帕森斯在这种回应中试图对某种“智识机会主义”(intellectual opportunism)3与其理论发展中的某种“一致性和连续性模式”之间的关系予以澄清,阐明其理论发展中存在着“连续性和机会主义之间的某种平衡”(Parsons, 1970b: 76)。基于这种考虑,帕森斯提出了代表其理论发展之连续性和一致性的若干“模式”,诸如秩序问题、会通问题、合理性问题以及宗教问题等主题(Parsons, 1970b: 69ff),以此说明其数十年的学术生涯存在“某种基本的连续性”。

虽然帕森斯不时地以各种方式来总结、澄清其理论发展问题,譬如他在不同时期就自己的理论发展写过几篇回顾、总结性的文章(例如Parsons, 1959b; 1970b),但在帕森斯理论的研究者之间,关于帕森斯的理论发展是否具有统一性或连续性,依然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行动与秩序”一章做进一步讨论。下面通过澄清帕森斯理论发展的逻辑问题,从另一个方面对上述问题给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