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的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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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组成特性与污染特性

1.1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需求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生活、消费等活动和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我国生活垃圾总量逐年增长(表1-1),截至2013年已高达1.7×108t/a左右。生活垃圾总量大、成分复杂、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和易产生次生环境风险等,其处理处置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表1-1 我国历年生活垃圾产生总量及焚烧处理现状  

目前,城市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堆肥和焚烧。填埋需占用大量土地,同时造成地下水、土壤和大气等污染;堆肥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且处理周期长,处理量小。焚烧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无害化、稳定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总体目标,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处理城市垃圾的主要方式。

我国垃圾焚烧技术的实施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特别是2003年以来,垃圾焚烧厂数量快速增加,焚烧处理能力急剧提升。至2013年,垃圾焚烧处理量较2003年增长8倍以上,垃圾焚烧量所占垃圾处理量的比重由2003年3.69%发展至2013年的26.8%。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在“十三五”期间将以“半壁江山”的占有率,成为我国垃圾末端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预期到2020年我国垃圾焚烧处理率将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