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进入21世纪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政府的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分配矛盾逐渐显现;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增多。过去习以为常的统治和管理的传统、手段、能力,越来越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治理水平和能力成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下,维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2004年9月1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75]就是旨在解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难度增加情况下,中国共产党自身如何具备最低限度的管理经济、政治、社会及其他方面问题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该《决定》提出“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的“两大历史性课题”,“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以及“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等重要论断,将党的执政能力问题提高到关系中共前途和命运的高度,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了统一部署。
按照《决定》的表述,执政能力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包括“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主要体现在是否能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及“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等方面。具体而言,党应当有“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的能力;地方党委要有“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的能力;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要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主要包括:第一,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制度,以及“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的能力;“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力,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能力,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能力,以及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能力。第二,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能力,以及领导干部要有法制观念、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第三,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能力。第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能力。第五,改革和完善中共领导方式的能力,主要包括:党委、各类组织中党组一方面要发挥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另一方面要能够“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能力,以及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中共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领导的能力。
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主要包括: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的能力,改进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地位,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的能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公众的理想信念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能力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包括:第一,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的能力。第二,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方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能力。第三,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能够“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能力。第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的能力,即组织、宣传、教育、服务群众,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的能力。
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包括: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进行战略思维的能力,掌握处理国际事务主动权的能力,同国际社会交往的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防范和应对来自国际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能力,以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加强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全面建设的能力。
在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问题上,《决定》提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即只有“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才能够提高执政能力。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方面,《决定》给出的具体建设策略包括:
第一,在思想建设方面,要“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增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提高全党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
第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提高中共执政能力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决定》认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搞好基础组织的建设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在农村,应以“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机制”为目标进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在高校,党组织要“着力做好学生和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在社区,党组织要“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重点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发展党员,同时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第三,在党的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决定》提出通过“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方式实现执政能力的提高,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全党全国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保持高度一致”,以及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反腐败”等方式和途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有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命题和实践路径的提出,不仅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增多情况下,对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宏观形势的考虑,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自身政治和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成为一直延续到中共十八大之前的自身建设和发展的战略性目标。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比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任务的提出,进一步提高了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认识和解决方案的层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一个包含了执政能力,但又比单纯的能力提升更全面、更深入、更系统的概念;这一概念将关注的视角从中国共产党自身扩展至国家治理层面,从能力建设提升至体系完善和现代化层面,从而为中国共产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提供了一个顶层性、系统性、综合性的概念和总体解决方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命题自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后[276],很快成为统括性的概念和术语,吸收、包容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概念,“成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执政的重要理念”[277]。
习近平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27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79],尽管目前“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但“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280],因此“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281],而“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因此需要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上下更大的气力[282]。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式方法上,习近平强调:首先“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认识和理解“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283]。其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284]。再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因此需要形成“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