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孔氏家族宗族法的罪名设置
孔氏家族宗族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了奖与惩两个方面的内容。但我们在这里主要探讨后者。
孔氏家族宗族法与中国近代社会国家法律相比较,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稳定当时的中国近代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国家法律维持地方秩序与孔氏家族宗族法维持宗族秩序方面更是一致的。因此,国家法律的某些内容就成为孔氏家族宗族法的直接渊源,并被部分采纳,如“以义子承祧”、“子孙违反教令”、“不孝”、“干犯名义”、“不敬”、“盗窃”、“赌博”、“延课”等罪名的设置。
但是,孔氏家族宗族法毕竟不同于国家法律,它在制定主体、制定原则、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强制手段和效力诸方面,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下文将根据前文介绍的祖训箴规、家规、谱规等内容,总结、分析其中所设置的各种罪名:
1.有关违背尊祖规定之罪名
主要有陈设仪物不备不洁、失礼,侵吞、挪移祭产,私收祭租,盗砍祠墓树木,侵占或隐占祠墓基地,盗葬祖山,祠上堆塞薪秆、农具及一切凶秽之物,墓间纵放牛马践踏,充衙门皂卒及学戏营生,妇女朝神拜庙,负养螟蛉,流入下贱,流入僧道尼姑,以赘婿奉祀,以义子承祧,不以行辈取名,等等。
2.有关违背伦理规定的罪名
主要有不守家法,不尊宗教,淹死婴儿,借死诈害,卑幼犯尊长,妇人撒泼干犯长辈,男女混杂、嬉笑、隙窥,不忠,至大反常,不孝(具体包括游惰、博奕、好酒、私爱妻子、货财、好勇斗狠、纵欲等行为),忤逆,得罪族长、叔伯、兄长,淫乱(乱伦),欺祖好讼,收留外姓之人,以大欺小,等等。
3.有关家谱的罪名
如污谱或毁谱、遗失家谱,流入外姓,收录外姓,伪刻外鬻,等等。
4.有关妨碍持家立业的罪名
主要有不如数交文(指私塾老师布置之作业),面课无故不到,纵容妻妾辱骂祖父母、父母,有子不教,违农时,等等。
5.有关一般公共性犯罪的罪名
主要有赌博,窃盗,小窃及拐骗,奸淫,偷盗菜薪鸡犬、衣服五谷,窝藏盗物,浪费,好讼,结交恶党,等等。
6.有关损害国家利益的罪名
主要有误期完纳“正供国课”(拖欠钱粮),穿构衙蠹,结交恶党,信从邪教,诡寄田粮,拖欠租课,等等。
总之,从总体上分析,孔氏祖训家规在罪名的设置上,起到了补充国家法律的作用。一方面,对其族人社会生活的各种细节乃至妇女的一生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注76,惩罚所有危害宗族秩序的行为,包括尚未被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微愆小过”行为;另一方面,又以维护宗族自身利益及宗族秩序为出发点,舍弃了国家法律所确定的某些罪名与原则,使其某些内容与国家法律的内容之间又存在一定的冲突。但这两个方面都是从实际出发的,也达到了维持国家统治秩序这一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