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现象学哲学意涵说起
一 现象学中的“地点”渊源
地点理论的哲学思想基础来自现象学。现象学(phenomenology)原词来自古希腊文,意涵为一门研究表象、外观意象的学科。代表人物有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ly)、布兰坦诺(Franz Brentano)、舍勒(Max Sheler)、英伽顿(Roman Ingraden)、马西尔(G. Marcel)、萨特(Jean-Paul Sartre)。现象学研究发源于德国。著名的德国哲学家、现象学之父胡塞尔在19~20世纪发明了一种“意识性”的描述研究方法,抛弃科学的理性建构,将意识放在哲学的思考中心,用意识来解构世界现象,提出“生活世界”(lived world)是世界科学和哲学的开端,任何关于世界的研究都可建立在“生活世界”的基础上(塞尔日·莫斯科维奇著,庄晨燕译,2005)。只有当客观物质世界转变成“生活世界”的时候,世界才是真实的和可感知的。海德格尔是胡塞尔的学生,他发扬并改良了胡塞尔的生活世界观,提出了“存在主义”世界观,认为世界存在于自身,强调人的“在世存有”功能(张祥龙,1996)。海德格尔被研究者称为“绿色的海德格尔”。在中国,海德格尔关于“天、地、人、神”的观念以及“诗意地栖居”的说法更是成为当代地点理论研究最直接的理论根源(海德格尔著,陈嘉映译,1987)。此后,法国现象学代表人物梅洛·庞蒂提出了“知觉现象学”的理念,认为世界来自身体知觉的呈现,人们在观察和体验世界的时候,不应强加任何科学理性的成分,现象学的目的就是表现人类如何知觉世界表象,以及世界表象如何反映在人类的知觉世界当中。因此,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试图探讨的是科学解释之前的世界之体验的基础层次,人们需要感知世界,需要将知觉研究建立在文化的世界之上,从文化的世界还原到人们直接经验的世界,还原到从“自我”到“主体性”的建构上。如果对现象学进行总结,大致可以把现象学划分为存在主义现象学和知觉现象学两种范式。受这两种范式的影响,在人文地理学领域、建筑学领域人们较早开展了对现象学理论的应用研究探索,在人文地理学领域更是显著。
(一)意向性理论
哲学现象学家胡塞尔认为,经验对象和对经验对象的显现是两种不同的事情,所有的经验对象都应该在意向性活动中体现出来,当从各类景观现象中概括出经验成分之后,我们发现剩下的便是经验之后的意向结构,所有的现象经验都是在意向结构中建构的。意向结构就是各种经验现象显现的基础,在意向结构中显现就是各种意义的“现象”,意向性理论就是要表明经验对象是如何通过意识的本质结构来进行显现的(余虹,1991)。现象学质疑人们在认知世界时不加反省、自然素朴的直观态度,在这种自然观点中,世界对我们来说是自明存在的实体的总体,它始终被认为是一种无疑的显存(王茜,2014)。所以这个世界作为我们的实践和理论活动的普遍领域,“对我不仅仅是作为事实世界,而且在相同的直接性中作为价值世界,财产世界,实践世界而存在”(胡塞尔著,倪梁康译,2005)。也就是说,在现象学的世界当中,所有事物及其所构成的现象永远是和人对事物的感知、经验联系在一起的,只有深入了解或者洞察各种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才能对我们的生存世界有真正的了解。中国的地理环境当中充满丰富的意向知识,如中国名山众多,为何偏偏华山、恒山、嵩山、泰山、衡山被称为五岳?其所反映的正是中国人的宇宙意向观。古代帝王在选定都城时往往认为都城周围如果有可以撑起天空的高山环绕分布,就能够保证都城的稳固和安全,所以被选定的五岳往往和都城的位置有关,而由于历代都城位置有所变动,因此历史上被认定为五岳的山是不确定的。因此,在都城选址的地理性空间格局当中,五岳不仅是一个地理事物,而且是承载着区位价值、布局规律、社会文化内涵的一种经验后的现象或者景观。人与存在的世界相互关联,并不断建构及影响着周围的世界。类似的这种地理意向现象在长安城(今西安)的布局当中体现得是非常明显的(见图2-1)。汉长安城位于渭河以南的关中平原上,居于关中平原的中部,东有崤函天险、南有武关、西有散关、北有萧关,易守难攻,一旦东方出现变乱,便可以坐镇长安,进可攻、退可守。而且当时关中地区的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大禹曾经把天下的土壤分为九等,称雍州的土地为上上等。《汉书》中如此描述:“始皇之初,郑国穿渠,引泾水溉田,沃野千里,民以富饶。汉兴,立都长安,徙齐诸田,楚昭、屈、景及诸功臣家于长陵。”
图2-1 长安(西安)附近都城位置变迁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正如胡塞尔所言,以往我们更多讨论的是先有的自然世界,一旦我们放弃了这种自然观点,并朝向意识生活的时候,便处于一种新的认识境界,这种境界包含不确定的一般意义、个体差别意义等,这种意义是我们自己能够感知并评价的生活意义(胡塞尔著,倪梁康译,2005)。另外,在批判现代科学实证主义时,胡塞尔认为,实证主义的问题在于看不到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统一关系,因而是错误的。他认为,客观世界(日常的经验的世界和高层次的知识的概念世界)是在它们本身中发展起来的它们自己的生活构造,一旦注视到这种生活,朴素的自然观就不再可能站住脚了(胡塞尔著,张庆熊译,1998)。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意向性理论是现象学当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其内涵就是一个意识活动的主体必然联系着一个意识活动的对象,即各种主体对客观自然世界经过感知、认知、经验后的一种意识性活动,或者说意向性理论主要是探讨在思维、意识层面认知主体与对象之间关系的理论。现象学正是关于“所有那些在相关的意向构造中汲取其存在的空间价值和意义的一门科学”。现象中的客观世界不只是生物机体的存活,还与生命的意义、目的、善与恶、幸福感、耻辱感、尊严感等价值判断的问题相结合。
(二)生活世界理论
在直接经验的存在层面上展现的现实就是“生活世界”。胡塞尔认为,生活世界是指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体验到的世界,一个“在我们的具体的世界生活中不断作为实际的东西给予我们的世界”(胡塞尔著,张庆熊译,1998)。梅勒(2004)认为生活世界包含两重含义:一个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或者称为文化世界;另一个则是作为纯粹感性经验的生活世界。第二个含义是生活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结构,是一个拆除了价值、情感之后的产物。在这种拆除之后还遗留下来的东西便是一个感性知觉的世界,感受快乐和不快乐的世界,感受身体需要的世界,是一个非历史的、抽象的边界概念,是先于所有行动的、理智的、情感的和意愿的立场选择之前的人的世界,是纯粹感觉经验的世界,是被动接受的肉体享受、忍受和本能趋避的世界。王茜(2014)认为先验层面的生活世界与物质现实性不能分离。作为一个关于现实的原初逻辑结构,它之所以能够被理解是因为它在具体的时空维度中显现自身,展现为一个个具体的历史文化世界。人只能在具体历史文化语境中生存,感知经验不可能是抽象的生理经验,而是渗透着文化属性。倪梁康(2007)认为,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始终具有发生—历史的特征。它是由人所建构、实践的周围世界,这个周围世界作为许多周围世界中的一个处在历史及其传统的视界之中。现实只有作为生活世界才能被恰当地理解。具有物质属性特征的城市抑或乡村中的各个事物自身(比如建筑、广场、公园、绿地等)不是现实,它们只有在一个主体性存在世界(诸如不同人的感知、认知、体验)的统摄下显现为一个整体时才是真实的现实。人对城市世界的原初感知也不是现实的景观,只有这种景观被赋予了具体的历史文化内涵或者地点价值属性的时候才能形成生活的世界。
(三)“诗意地栖居”理论
海德格尔曾经说,世界是凡人居住的房子,并且提出了“诗意地栖居”的命题。当前城市化快速发展,人们为居住环境的恶化所困扰,气候变暖、森林减少、水土流失、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使得地球变成一个越来越不适合居住的家园。怎样才能获得一种理想的人居环境呢?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打出诱人的广告标语,以营造一种居住于自然之中的美好幻觉。“诗意地栖居”真是房子建筑在林间水畔吗?仅仅意味着在楼房的周围广植花木使小区环境更优美一些吗?或者意味着主动远离尘嚣到乡村去过一种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吗?海德格尔对栖居的理解既不是首先从物质层面发生、为了安置身体而发生的居住,也不是纯粹对某种精神理想的追求。在他看来,栖居应当建基于存在之本质的显现,或者说栖居行为同时也是存在者的存在行为,存在者的存在正是通过栖居行为而实现的。
海德格尔对“栖居”进行了词源学的追溯,根据他的考察,“是”和“栖居”这两个动词在古高地德语中是一致的。英语里面说“I am”“you are”“he is”, “am”“is”“are”都是系动词be,德语里说“ich bin”“du bist”, “bin” “bist”也是系动词,如果从词源学的角度来追溯,“bin”来自古高地德语中的“buan”这个词,“buan”则是筑造的意思,所以“ich bin”“du bist”,在古代德语中是表示筑造的词,即“buan”意味着栖居。动词“筑造”即栖居的真正意义对我们来说已经失落了。“buan”这个古词不仅告诉我们筑造就是栖居,同时暗示我们必须如何来思考由此词所指示的栖居,它同时道出了栖居的本质所及的范围。在古高地德语中,“我是”“你是”意味着“我居住”“你居住”。“我是”和“你是”的方式,即我们人在大地上存在的方式,那是buan,即居住(王茜,2014)。海德格尔认为,“诗意”意味着人和自然事物处于一个共同享有的意义网络中(马尔霍尔著,校盛译,2007), “存在”则意味着对由天、地、人、神四要素构成的完整意义世界的守护,并且在此守护行为中成就存在者的自生。“大地扮演着孕育者的角色,开花、结果,在岩石、河流中蔓延,植物和动物耸立在其上……”“苍穹是太阳的路径,月亮变换的轨道,闪烁的星辰,一年的季节,白昼的光亮和尘埃,夜晚的阴郁和泛红,温和的和恶劣的气候,漂浮的云,蓝色的大气深渊。”在海德格尔看来,居住便是将自己安置在大地之上、天空之下。天空和大地既是自然界的客观物质具象,同时也对应着人类的行为情感,包含人类的行为空间。当人类劳作的时候,仰视天空能够获得时空流动的观念,能够洞悉世界之无限;当手捧黄土、睡卧大地的时候,能够获得生命孕育和土地承载的意涵,正是大地和天空承载与建构着对空间与时间、存在与居住的最深刻的理解。海德格尔认为大地和天空本身就充满诗意,仰望天空和俯瞰大地能够唤起人对空间辽阔的感慨、对宇宙的崇拜、对无限的知觉、对神秘的渴望,最终经由天空、大地以及对神的感知,建构起人的存在,也就是所谓的“诗意地栖居”(王茜,2014)。
挪威建筑现象学家诺伯格·舒尔兹认为,除了修建建筑物之外,“保护自然事物”也是一种重要的栖居行为(诺伯格·舒尔兹著,施植明译,2010)。许多村庄里都会有一棵大树,作为人们休闲、乘凉、聚会的地点,大树庇护树下的人们,仰头望见星辰,享受阳光的照耀而又不会有暴晒的疼痛,给他们的想象力以无限宽广的空间,围绕这棵大树所形成的空间则是一处栖居的地点,其中包含一个自然与人类共同参与的完整生命世界(王茜,2014)。人们不砍伐大树是因为要维护这种有意义的生活经验,不破坏包含生命经验的地点。环境生态美学专家艾伦·卡尔松(Allen Arvid Carlson)认为,“诗意地栖居”还应体现在“功能适合”原则上,并充分彰显在地形、领地、地点三个层面。从地形上看,建筑应该和它所处的地形及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和谐共生,就如同从自然中生长出来的一样。比如坡地上的覆土建筑,舒缓的建筑屋顶、低矮的体量与地形坡度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从领地上看,一处符合功能适合原则的环境必然是“某些人”的环境,是人们共生存的社区及家园,带有人们谋生活动的印记,从中能够看出人类的精神成长。从地点角度看,一处融入了人的情感和记忆,能够作为情感价值中心而存在的环境也是符合功能适合原则的表现(艾伦·卡尔松著,陈季波译,2006)。因此,“诗意地栖居”并不是简单地居住在某一个地点,而是强调对这个地点产生长久的生活经验,并对这个地点及周围环境形成一种深度的意义认知,形成一种特定的领地经验或生活方式,不仅意味着居住的房子本身,还意味着能够通过居住的生存方式感知周围的天空、大地等自然环境状态,并能够与周围事物形成一种功能上的协调,并将它们完整地保存在生存世界的意义网络里,使人们能够通过自然而感悟生命的神圣与地点的深度意义。
(四)“无根感”与乡愁
海德格尔认为,当人们谈论自己家乡的时候,总是充满浓浓的深情,我们可以称之为“乡愁”。很多人在迁居城市之后对所居住之处没有任何归属感,这种现象可以称为“无根感”。这说明在人类的生活世界当中,家是一个可以“诗意地栖居”的空间,不仅是童年的成长空间,更是一个和个体的生活经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地点。故乡的风土人情就渗透在每一个人的语言行为、思考方式、兴趣爱好以及生活习惯中,故乡是一个人内心最深处的地点情怀。
伴随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发展的规模与尺度日益庞大,城市群、超大城市、国际化大都市等字眼充斥在我们耳边。随着传统城乡户籍制度藩篱逐渐被破解,城乡人口流动的趋势将更加明显,现代都市人的“无根感”日益显现。各类城市在快速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也面临地域文化特色缺失、城市景观同质化的危机,使得现代人普遍为家园失落感到焦虑。“乡愁”与“城愁”话题成为近年来网络媒体热聊的话题,以至于思乡和怀旧也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诸如城市社会学、城乡规划学、人文地理学、城市经济学等领域)。2014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还专门提到新型城镇化建设应体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发展要义。乡愁是人们对故乡的一种思念和怀念之情,因为故乡是出生成长的地方,但是“记得住乡愁”是否就意味着我们要重返故乡生活呢?是否意味着为了乡愁,我们要固守家园呢?是否意味着离开家园的人们就一定要经历失去家园的焦虑呢?缓解“无根感”有没有好的办法?那些优质的人居环境是不是能够缓解“无根感”?故乡作为一种充满情感和价值的地点究竟具有什么样的魅力?
梅洛·庞蒂是知觉现象学的代表人物,他从身体现象学角度来考虑,乡愁其实是一种基于身体知觉经验的情感焦虑,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体验。故乡一直在塑造并影响着人们感知世界的方式,人与生存环境长期互动和亲密接触,能够形成一种亲密的感觉、喜悦的感觉,故乡的生活世界塑造了人的内心情感和价值认同。所以对人来说,故乡不是一个空荡的地方,而是一处能够让人产生恋地情结的地点,是出生成长在此处的人与客观物质环境空间交融后的产物,是能被生活在这里的人感知到的空间,能够让人感觉到个体的生命与这一块环境是亲密在一起的,故乡的所有景物都会让每一个成长在这里的人产生一种依托感(梅洛·庞蒂著,姜志辉译,2001)。王茜(2014)认为,在乡村城市化过程中,众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但是他们首先感受到的是自己对故乡之外城市的一种陌生感,是身体与所熟悉的客观物质世界的一种脱离,其自然会对陌生的景物、异己的环境产生一种焦虑感。个人主体性的身体离开家乡适宜的生活世界而产生乏味感,就像植物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土壤很容易枯竭一样,这些知觉性的体验会让身体产生一种“无家可归”的焦虑。另外,城市规划与建设所导致的城市景观的同质化现象也是“无根感”的重要产生原因。由于激进式的建设,城市的地域文化传统被消弭了,造成了“千城一面”的景观,这样很容易让生存在城市中的人在身体知觉层面,由于缺乏象征性的价值意义而出现单调乏味的焦虑感。因此,在现代城市规划当中,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应体现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意识,不能一味地追求空间的使用效率,而忽略广大市民的身体知觉体验情感,应对一些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遗产空间、绿地开敞空间、公共休闲空间等进行特色的表达与凸显,从而让广大市民获得一种深层次的知觉体验,进而弥补远离故乡的心灵匮乏感。不仅是城市,当前大规模推动的所谓标准化的新农村抑或美丽乡村建设也容易导致乡村特色的缺失,进而使广大乡土聚落的特质逐渐消弭,对生活在里面的人而言,也容易产生一种“无根感”。生态批评家乔纳森·贝特说:“人的心灵的秩序不能脱离我们栖居的环境空间,人之心态健康与否取决于栖居的地点,我们的身份是记忆与环境共同建构的。”(胡志红,2006)当环境的某些固有特质被破坏时,人就很难获得舒适感。
是不是除了故乡之外,其他所有的地点都不能让人感受到乡愁呢?像家一样的空间环境并非只有故乡。当人在某个地点找到了他所熟悉、所感知、所向往的生活时,那么该处地点就能够塑造出一种类似“家”的“第二故乡”。诸如有很多人来到桂林阳朔西街,便选择在那里永久居住,是因为他在那里找到了心灵栖居的场所。因此,对某一处地点的依恋之情并不意味着我们一旦离开那个熟悉的地点就会产生一种“无家”般的焦虑感,相反,应当努力使我们目前所居住的地点成为一个能够承载自己的生命理想、价值体验和精神愉悦的地方,使这个地点成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场所,自身的理想和价值能够通过该地点的气味、氛围、景观、建筑、色彩和声音等充分表达,身体能够和外部的地点环境融为一体,当人与地点之间能够形成这种互为融合的感觉时,那么这个地点就变成了我们生活中的“第二故乡”。
近年来,全球化的快速推进,使乡愁成为热门的话题。乡愁更像是一种隐喻,被想念的并不只是故乡,而且是任何一个充满诗意及情感的地点。一方面,全球化使同质化现象泛滥,造成地点性消弭;另一方面,人们更渴望获得真实性的家园和栖居场所,虽然乡土性变得越来越少,但是人们对理想的、充满灵魂认同的栖居之地(人居环境)的寻觅永远没有消失。正如米切尔·汤玛斯豪(Mitchell Thomashow, 1995)所认为的,全球化开放所带来的新奇、意想不到的一些感受也会使日常生活中的人能够有机会接触其他地方的家园文化风貌,能够使我们通过其他方式认知自己的家园。
总之,在今天的城乡规划建设当中,追寻乡愁已是人们面对日益同质化的危机所坚持的永恒人居价值,故乡则是被永远追寻的地方,是诗意人居环境的理想。在城乡规划建设当中,无论是规划师还是当地政府及居民,都应把对“第一故乡”的永恒信念和理想融贯到我们目前所生活的城市或乡村人居环境的营建当中去。所以,城乡规划建设意味着尽量在我们的城市或乡村努力营造一个可以被感知的自然环境,尊重城乡空间发展的历史文化脉络,并且致力于塑造其中新的文化情感价值,增加空间的经验性、感知性、情感性与价值属性等特质,应力图进行“地点重构”,使我们的城市或乡村成为一个能够承载记忆、想象、认知、情感、精神与价值的“地点”,并使人们重新建构一种“地点”意识。正如人文地理学家萨克所言:“我们不能离开地点而生活,地点意识有助于解释我们生活的各个环节是如何配合的,它还说明了我们如何既是文化的,又是自然的,独立自主的。最重要的是,作为地理环境的媒介,这种意识把我们的一致集中于我们共同的目的——把地球变成一个家。”(格伦·A.洛夫著,胡志红等译,2010)
二 现象学的发展
人文地理学开展及实践现象学的研究主要植根于对人地关系的关注上,人地关系理论是地理学研究的核心。人地关系是指人与空间(地理环境)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机制(陆大道、郭来喜,1998)。人地关系不仅属于自然关系的研究范畴,也是人与各类社会环境(居住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建筑环境、景观环境等)关系的研究范畴。作为哲学方法论层面上的人地关系,“人”一般是各种社会性的人,指在一定生产方式下从事各种社会活动或生产活动的人,指在一定环境当中或地域空间上活动着的各类人;“地”则是指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有机自然界、无机自然界等诸要素有规律组织或结合的各类环境。这类环境一般具有地域差异性、社会多样性、文化多元性、景观异质性等特征,是在人类作用下已经改变了的地理环境,即经济、社会与文化环境的综合。人地关系理论是地理学、建筑学、环境科学、城乡规划学等诸空间(环境)学科研究的高度概括,具有空间哲学和地点哲学的意义。
人文地理学派代表性的研究学者主要有爱德华·拉尔夫和段义孚,前者的代表作是《地点和无地点性》(1976)、《地理经验和存在于世:地理学的现象学根源》(1989),后者的代表作是《地点倾向、环境知觉的研究》(1974)和《地点与空间》(1977)等。拉尔夫和段义孚后来又发表了论文《有关现象学与地理学关系之探究》和《地理学、现象学和人类性质的研究》。在将人文地理和环境研究中的现象学方法引进建筑研究的过程中,西蒙(David Seamon)起了一定的作用。西蒙是堪萨斯州立大学建筑系教授,也是《环境和建筑现象学通讯》的主编,主要致力于行为地点学研究,并与其他人合编了《住所、地点与环境》,在其著作中主要运用地理环境和环境心理学来分析建筑空间布局的地点规律性。在建筑现象学研究领域,另外一个代表人物是诺伯格·舒尔兹,其代表作《场所精神——走向建筑的现象学》《居住的概念》《存在、建筑、空间》等深刻分析了建筑现象学及地点的构成。此后,美国著名城市设计学家凯文·林奇(Kevin Lynch)在其《城市意象》一书中也提出了运用感知、感官体验、环境心理的方式来研究城市环境,所涉及的范畴也是建筑现象学所要探讨的核心内容。地点意象观强调人对环境的心理意象或心智地图。凯文·林奇认为:“一个城市的可读性,应该有容易识别的客观事物,如道路、边界、区域、节点和标志物等空间形态要素,通过人的认知,将其转换为能够为人们所认同或依附的情感元素。”(凯文·林奇著,方益萍、何晓军译,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