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关系:现有研究路径及主要结论
目前,国内外研究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互动关系的文献可以归为两个类别,分别为单向关系(城镇化对服务业的促进或服务业对城镇化的促进)和双向关系(二者相互影响)。在单向关系研究方面,多数研究者把城镇化作为影响服务业发展的解释变量,通过模型估计得出城镇化对服务业发展或服务业占比的影响系数,如江小涓(2004)、李辉(2004)、倪鹏飞(2004)等;在双向关系研究方面,许多研究选取我国及省际服务业和城镇化进程的时间序列或面板数据,采用协整检验、向量自回归分析或联立方程的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如郭文杰(2007)、曾贵珍等(2012)、曾国平等(2008)。此外,还有一些学者对我国服务业发展和城镇化双重滞后的原因进行了探讨。
(一)基于单向关系的研究
在城镇化率变动或城市经济特点对服务业的影响方面,对于美国大、中、小城市服务业增长规律的研究显示,城镇化促进了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本地市场是服务业发展的基础(Daniels, 1993)。Araki(1997)的研究也证明了,城镇化与服务业就业占城市人口的比重呈正相关,城镇化将有效促进服务业就业增长。然而,Riddle(1986)在分析1977年和1985年共81个经济体(包括18个工业经济体、18个中上收入经济体、28个中低收入经济体和17个低收入经济体)截面数据的基础上,却得到了城镇化与服务业之间联系不显著的结论。从国内来看,江小涓(2004)对2001年世界各收入水平国家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从长期看,收入水平是解释服务业比重的重要因素,但是在各个收入组别内部,这种相关性明显减弱,特别是在中低收入组内这种对应关系更不明显;而城镇化对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正向作用,且这种正向作用非常稳定,对服务业就业的影响则尤为显著。“中国经济增长与宏观稳定”课题组(2009)的实证研究表明,城镇化与服务业竞争力的相关系数为0.0389,城镇化对服务业竞争力具有正向提升作用。李勇坚和夏杰长(2008)认为,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将使得服务业占GDP的比例提高0.96个百分点。马鹏等(2010)构造了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的计量模型,考察了城镇化对服务业及其内部各行业就业的影响。结果表明,城镇化虽然对服务业的发展影响显著,但对内部各行业的影响则需要具体分析,总体上看,城镇化的发展阶段及各服务业的类型特点是主要影响因素。曾淑婉等(2012)通过建立静态与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利用1978~2010年省际数据,从东、中、西部的区域层面和城镇化的不同阶段分别对模型进行FGLS和GMM估计。结果显示,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城镇化进程对服务业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存在区域差异,相对于东部和中部地区,城镇化对西部地区服务业的发展影响更为明显,且边际作用递减。王向(2013)利用上海1949~2010年长时期城镇化率与服务业占比数据,基于误差修正模型和向量自回归模型检验了城镇化与服务业之间的动态互动关系,得出城镇化进程在长期和短期两个层面影响服务业比重、短期影响更为显著的结论,并指出城镇化进程对服务业作用从长期看可能存在先升后降的拐点。雷钦礼(2006)指出,服务业的产出比重与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城镇化进程之间的关系呈非线性;据此,他用逆三次函数来近似,构建起城镇化影响服务业发展的非线性模型。对世界40个国土面积较大国家和中国的计量分析表明,服务业产出比重的上升具有非线性的S形阶段性的特征,增加值比重与人均收入水平和城镇化水平之间呈现出非线性的逆三次函数关系。
在服务业对城镇化的影响方面,一些文献分析了已完成城镇化国家的城市规模与其城市主导产业类型之间的关系,指出城市规模侧面反映出制造业及服务业对城镇化的影响(如Black & Henderson, 1997)。Davis和Henderson(2003)的研究则表明,服务业对城镇化的影响在经济发展的较高阶段表现较为明显,城市规模会对服务业发展水平产生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课题组(2002)也指出,工业化中期阶段,产业结构变动与消费结构升级对城镇化所起的作用更大,这时城镇化就不仅由工业发展来推动,更重要的是与服务业双轮驱动;服务业会通过提高城市的吸纳能力加速城镇化进程(俞国琴,2004)。张自然(2008)发现,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与城镇化之间呈长期均衡关系,城镇化对人均服务业增加值的影响显著强于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对城镇化的影响;与城镇化和工业化之间的阶段性特征不同,各国(地区)的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之间均显示出了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城镇化水平将随着服务业的发展越来越高。
(二)基于双向关系的研究
Tiffen(2003)通过建立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三部门模型对撒哈拉地区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服务业将随着农业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而得到较快发展,同时服务业的发展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也具有反向促进作用。郭文杰(2007)利用1978~2004年全国数据构建的变量自回归模型表明,城镇化对服务业的影响为正向递增,反之则是正向收敛的。王向(2013)利用误差修正模型和向量自回归模型,揭示出城镇化对服务业的影响强于服务业对城镇化的影响,且彼此的影响都具有持久性。曾贵珍(2012)基于我国1978~2010年省际面板数据,利用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及基于面板数据的误差修正模型,对城镇化与服务业之间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化与服务业之间均存在协整关系;长期看,东、西部地区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而中部仅存在城镇化对服务业的单向因果关系;短期看,东、中部地区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西部地区则只存在城镇化对服务业的单向因果联系。陈立泰等(2012)则运用1997~2009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通过构建联立方程模型并采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3SLS)的方法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服务业集聚对城镇化的促进作用,较之反方向影响更大,本地市场效应和开放型经济都会对服务业集聚产生正向影响,而城镇化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显示工业化在城镇化进程中依然具有重要作用。
(三)关于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双重滞后的研究
张松林等(2010)依据新兴古典经济学关于城镇化模型的研究指出,中国城镇化和服务业发展双重滞后的根源,在于交易效率长期处于低水平演进状态。在这种结构中,“亦工亦农”的农民工难以向完全分工、“全职非农”的市民转变,制造企业自我服务倾向限制了服务业的专业化发展;与此相对应的是,农民工的流入促进了城市中工业的分工及制造企业间的分工,从而使得工业化顺利进行。也就是说,固有的分工结构意味着长期只存在工业化,而无农民工市民化和服务业专业化发展,这成为城镇化和服务业发展“双重滞后”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