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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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富分配和消费差距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的深刻变化,我们在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也发生了变化,对此需要有清醒认识。

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经济社会之间发展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这些不协调的最直接最突出的表现,是国民财富分配和资源配置的差距。

1.人均年收入差距:基尼系数至少达到0.496

根据调查结果,在排除少数极端值(极高极低)后,2005年的城乡居民户均可支配收入(纯收入)19971元,人均5525.3元。按家庭人均收入进行五等分计算,最低20%的人占有的收入份额为3.0%,中下20%的人占有7.0%,中间20%的人占有11.8%,中上20%的人占有19.8%,最高20%的人占有58.4%。

从表2-11可以看出,中国收入分配的差距是巨大的。就总体而言,在未对收入数据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基尼系数高达0.536,在舍弃一些极高极低收入的样本后,经过调整的基尼系数为0.496。最高20%收入组占有的收入份额,是最低20%收入组占有份额的18.2倍。各地区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最大达到2倍多,但各地区内部的差距也很突出,并且呈现一种倒马鞍形,即西部和东部的内部差距都大于中部地区的内部差距。地级市以上城市、县级市以下城镇与农村住户人均收入差距比地区间差距更大,而农村住户内部的差距更大。根据住户收入中务农收入所占比重,我们把务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的住户归类为农业户、务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59%以下的归类为兼业户,而把没有任何务农收入的住户归类为非农户。结果表明,非农户人均收入均值是农业户人均收入均值的3.38倍以上,他们内部的差距也同样较大。而这里的分析结果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真正务农农户的收入增长问题,这些以务农收入为主的农户的人均收入水平是很低的。

表2-11 人均收入及其分布

2.财产分配差距远超过收入差距

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个人和家庭财产登记制度,关于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也很难掌握,这次调查特意设计有关指标,以便反映目前的财产分配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城乡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分配的差距已经远远超过当年家庭人均收入差距。

关于家庭财产,本次调查覆盖了房产、金融资产(股票、证券、存款、手持现金、借出去的款项等)、耐用消费品(包括非生产用小汽车等)、生产性固定资产、生产性流动资产、其他资产以及债务等方面。不考虑债务,被调查者家庭人均财产量为35781元,中位数为12393元。

从表2-12可以看到,被调查者家庭人均财产的分布呈现高度集中的趋势。就调查总体而言,基尼系数在数据未经调整时为0.686,即使做了必要和可能的调整,基尼系数也达到0.661;最高20%收入组的收入份额是最低20%收入组的收入份额的73倍多。地区之间的家庭财产分配差距,可以用人均财产量的比值来衡量,东部、中部与西部相比的结果为2.91∶1.04∶1。可见,中部与西部的人均财产分配差距同它们2005年的人均收入差距相当,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财产分配差距更大。城市、县镇和农村住户之间的人均家庭财产均值之比为5.77∶2.92∶1;而三种住户之间的财产分配差距,同样用人均财产量来衡量,其比值关系为6.07∶1.49∶1。可见,按收入结构划分的三种住户之间的财产差距大于城乡之间的差距,城乡间财产差距又大于区域间的相应差距。与年度收入差距相比,家庭财产差距更具有社会标志意义和差距累积意义,因此,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居民户的生活和发展的影响也更大。

表2-12 人均家庭财产分布

另外,根据调查,2005年户均拥有金融资产7340元,人均2488元,中位数为100元。其分布高度集中,基尼系数高达0.883,最高20%组占有其中的93.6%,最高10%组占有81.5%,最高1%组占有31.2%。34.6%的被调查者家中没有金融资产,35.4%的被调查者家庭人均资产在500元以下(含500元),两者合计占70%。

3.消费差距小于收入和财产差距

根据调查,全国城乡家庭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6103元,中位数为4000元。比较而言,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差距的基尼系数相对较低,但也超过0.4,最高消费组与最低消费组的消费份额之比为11.6∶1(表2-13)。

表2-13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布

观察表2-13可以看到,在收入和财富分配方面存在的各种主要差距,在生活消费支出中同样存在,只是没有那么大。无论是地区间、城乡间和三种住户间的平均消费支出的倍比,最高消费组与最低消费组的消费份额倍数,还是基尼系数,都比收入差距尤其是家庭财产差距小很多。这可能主要反映了生活消费本身的一个基本特征,即人们的基本生活消费总量总是有一定限度的,也反映了消费支出随收入增加而边际递减的规律。

被调查者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结构特点是,除了食品支出比重较大居于首位之外,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比重也普遍较高(表2-14),分别居于第二位和第三位;但两个比重之间相差不大,表明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医疗支出和教育支出的压力普遍同时较大。

表2-14 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结构

不过,并不是所有家庭都有同样的支出内容。例如,在此次调查中,2005年,86.0%的家庭没有购房分期付款或房租支出,41.2%的家庭没有教育支出,7.2%的家庭无衣着消费支出,6.9%的家庭无医疗支出,6.4%的家庭无人情支出,6.1%的家庭无其他支出,5%的家庭没有交通通讯支出,0.3%的家庭没有电费支出。这样,对调查总体的人均消费支出结构影响较大的因素就是教育支出与房贷偿付或房租支出,有必要分别在排除没有教育支出的家庭与没有住房支出的家庭的情况下考察被调查者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结构。分析结果也体现在表2-14中。可以看到,在这两种情况下,教育支出比重与房贷偿付或房租支出比重分别发生了显著变化。当然,医疗支出在这两种情况下始终稳居第三位。对于那些有房贷偿付或房租支出负担的被调查者家庭来说,这项支出的负担尤其大一些。我国房产市场价格一直高企的趋势,显然已经对相关人民群众的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

总之,被调查者的生活消费支出的结构特征,就像收入和财产分配状况一样,从一个重要侧面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协调的深层次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