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任何一种传播现象总是不可避免地成为当时当地社会背景在某个视角上的映射。芝加哥学派的学者们切入传播研究的首要视角,就是将传播关系视为社会关系的基础,提出包括自我传播在内的人类所有的传播形式都是建立在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来反映某种社会关系。本书立足于风险社会视阈下的网络传播,标题本身已经将时代特色和社会语境鲜明地标注出来,网络时代的传播,除了在传播形式上具有鲜明特色之外,其搭载的风险社会的时代背景也将与网络传播的媒介形式特征交织在一起,共同组成本书研究需要面临的社会语境。
风险社会理论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贝克在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贝克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扩展,人类社会已经开始进入了一个“风险社会”时代,“风险”代替了“危险”成为时代的重要特征。根据贝克的理论,我们正处在从古典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或者说,我们正处在从传统(工业)现代性向反思现代性的转型过程中,而且,这种转型正在以全球规模悄悄地发生。换句话说,我们正处在一个全球风险社会的背景之下。
一方面就我国的现状来看,暂且抛开那些频频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爆发频率已经清晰地表明我们已经迈入一个社会风险常态存在的风险社会。据2005年“社会蓝皮书”记载,从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数量由每年1万起增加到每年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起初的73万增加到307万。而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2005年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有7万余起。到2007年,突发群体性事件已超过8万起。“风险社会”的概念使我们认识到,人为的风险只有有限的可控性,因而当下的主要问题是在人为因素不确定的背景下,如何采取行动来防范风险。
另一方面,随着媒介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代社会成为一个“媒介化社会”。所谓媒介化社会,是一个全部社会生活、社会事件和社会关系可以在媒介上展露的社会。媒介化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媒介影响力对于社会的全方位渗透。从本质上来讲也就是人的媒介化、人与人关系的媒介化。每个人都是媒介影响下的“媒介人”,不仅对于世界的想象主要由媒介来建构,其思维方式、个体意识也都带上了媒介化的烙印。媒介化社会理论是对拟态环境理论的拓展。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媒介凭借自身及时充分、无所不包、图文并茂、栩栩如生的信息呈现方式,成为现代拟态环境的制造者。通过改变人们对世界的认知途径和体验方式,媒介还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模式,构建新的社会权利结构。如果说当今社会从权力结构上看是知识化的,在深层结构上是网络化的,那么在社会表现上则是媒介化的,媒介化社会中,媒介实现了对社会的全方位渗透。
当风险社会和媒介化社会的特征在现代社会并存和叠加的时候,媒介化风险就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在媒介化风险社会中,由于媒介对社会的渗透和社会对媒介的依赖,一方面社会有赖于媒介来获得风险认知、实现风险沟通并组织风险决策;另一方面,媒介又是风险的夸大者和制造者。
具体来看,媒介化风险社会中,媒介是风险告知、风险沟通以及风险决策的重要平台。风险社会中,媒介的这些正面功能主要来自于媒介信息传播的元功能。风险应对中,信息是否畅达、沟通是否顺利、决策是否公开,决定着风险应对的实效,而这些环节的实现过程中,媒介都凭借其专业化的信息传播功能成为首选。突发公共事件的治理,是全社会风险应对的一个具体内容,因此也需要媒介发挥其正面功能,营造通畅的沟通环境和健康积极的舆论环境来实现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治理。
媒介化风险社会带给我们更具深刻性的思考是,媒介在发挥正面功能应对风险的同时,又成为制造和放大风险的源头。我们认为风险具有不可见性和不可预见性,因此在媒介化社会中,风险的呈现和想象,就特别地依赖于传媒。而媒介无论是从技术的层面,还是从社会政治的层面,本身也都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性。
从技术层面来看,媒介对于真实世界的呈现是符号化的,只能无限接近于真实世界而永远不能完全等同于真实世界,这是由符号的技术特性决定的。符号是静止的、片面的,而真实世界是变化的、立体的,符号在技术上无法完全突破自身的局限,达到对客观真实的完整再现。
媒介蕴含风险更深层的原因来自于社会政治层面。虽然媒介标榜和追求客观中立的立场,但是媒介也不可避免地处于社会的权力结构之下,受到来自政治、经济、文化等其他社会结构的多重干扰甚至牵制,因而媒介常常会偏离中立的立场而沦为利益和权力的工具。风险的背后,其实是各种社会利益错综复杂的交锋,风险问题实际上就是政治问题。而媒介参与了风险的建构或形塑,主要是因为各种风险无论是物质性的还是非物质性的,也无论是可见的还是不可见的,所有关于风险的知识都是媒介性(Mediated)的,都依赖于媒介的解释,而所有的解释从本质上说都内嵌着一个立场与视角的问题,因而媒介对风险的解释,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多重利益的交锋和博弈的外化。在由推理、隐喻、象征符号所组成的媒介表征系统中,媒介完成对风险的生产、操纵、协商和置换。固然,风险是实际存在的,但是研究者越来越重视风险的媒介性,并从中推导出风险的虚拟性。“虚拟风险”这个术语凸显风险从来不是“真实的”、而总是“变得真实的”。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媒介化风险社会的背景下,风险作为一个社会常态现象,其治理有赖于媒介实现告知、沟通和组织参与的功能,媒介成为社会风险治理的一个关键性工具。与此同时,我们又不能忽视媒介在事件中的夸大、扭曲甚至是直接制造事件的作用。我们在运用媒介实现风险治理时,应当充分了解和重视媒介的双刃剑式影响模式,正确地运用媒介,使之趋利避害,最终实现对社会风险的有效治理。
互联网作为新兴传播技术的代表,首先对旧有媒介生态提出了挑战,伴随着传统媒介生产和传播惯例的打破,媒介系统内部的既有利益框架格局也面临解构和重组。在风险传播和风险沟通的媒介格局中,互联网的加入,必然会带来整个社会风险应对和风险决策的重要变革。本书的主旨即是在传媒引发和解构社会风险的双重框架下,专门探讨互联网作为新的传媒成员,将带来哪些变化。本书还特别关注到风险解构过程中对技术本身的依赖带来的下一轮风险隐患,对这些由网络传播技术自身带来的风险隐患,本书也将做出方向性的治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