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评论·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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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与地方干部晋升到底是什么关系?

——基于浙江省市县党政负责人问卷调查的研究与发现

郁建兴 蔡尔津 高翔郁建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长、“长江学者”;蔡尔津,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高翔(通讯作者),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阅读提示】“依绩效提拔”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是解释中国纵向政府间关系,乃至地方政府行为和地方治理绩效的一种重要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依绩效提拔”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赋予了上级政府自上而下落实政令的权力。但对浙江省55名市县党政负责人的问卷调查显示,目前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是上级政府调控和引导地方政府行为的有限工具。第一,绩效的激励范围有限,表现为地方干部并不都认同“依绩效提拔”的判断,且有较稳定晋升预期的干部更不认同这一说法。第二,绩效的激励效果有限。一方面,“一票否决”指标的约束力不强,只有少数干部认为触犯“一票否决”指标会终止晋升之路。另一方面,其他类型绩效的激励效果差异显著,受访者认为重点工作比综合性考核排名、经济绩效更有助于晋升,而创新则被认为是展示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依绩效提拔”赋予了上级政府下达具体政策任务推进某些重点工作的较强权威,但并未给予上级政府设立绩效标准引导地方政府转变行为模式的有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