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金鸡街上的三只麻雀旅馆
早上七点,巴黎,金鸡街。街上传来一阵怒吼,这人一声连着一声,吼个不停,都快让人窒息了。这是莫斯太太在街上跟住在三楼的一个房客说话。莫斯太太经营的一家小旅馆,就在我对面。她穿着一双木底鞋,没穿袜子,灰色的头发披散着。
莫斯太太说话了:“该死的贱人!跟你说过多少回了,别在墙纸上挤臭虫,你怎么就是不听?你不会以为自个儿把这旅馆买下来了吧,嗯?你怎么就不能像别人那样把它们从窗户扔出去?真是个烂女人!”
三楼的女士回话了:“呸!你这头臭母牛!”
这时,周围的窗户“砰”的一声都打开了,半条街的房客都跟着吼起来,什么样的怪声都有。过了十分钟,这些人突然都不作声了,原来走过来一支骑兵中队,大伙儿不叫了,转而去看这些兵。
我简单描述了一下这种情景,只是为了让读者对金鸡街的脾气有点儿了解。在这儿,可不是只有争吵,不过要是每天早上不这么吵上一两回,这个早上就过不去。争吵声,街上流动摊贩寂寞的叫卖声,孩子们在砾石路上追抢橘子皮时发出的吵闹声,晚上闹哄哄的唱歌声以及垃圾车散发出的恶臭就让这条街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这条街很窄,像是一条深谷,它两旁都是高高的房子。房子个个像患了麻风病一样,站姿都是那么奇怪,东倒西歪,像是在倒塌的过程中突然凝固了似的。这条街上到处都是旅馆。租客挤满了旅馆,大多是波兰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馆下面有些小酒馆,只须花上一先令就能喝个大醉。每个星期六的晚上,这儿的男人有三分之一都会喝醉。有的为了女人大打出手,干粗活儿的阿拉伯人住得最便宜,为了解决长期积攒的恩怨和纷争,他们常常聚在一起密谋,想方设法干掉对方,多数时候用椅子,有时也用转轮手枪。到了晚上,警察来巡街,只能两个一起来。这地方很吵,不过在这吵闹和肮脏中却住着很多开商店、面包店、洗衣店等等此类店铺的法国人,他们话不多,不动声色地攒钱。这地方可以说是巴黎贫民窟最好的写照了。
我住在三只麻雀旅馆。旅馆共五层,又黑又脏,还很拥挤,房东用木板隔出40间屋子。屋子很小,历来就没有打扫过,脏得不行,房东F太太很忙,没时间干这种活儿。墙面很薄,薄得像做火柴梗的木片,为了隔音,房东让人在墙上贴了一层又一层粉红色的纸,年头儿多了,纸都变得松松垮垮的,里头藏着不少臭虫。靠近房顶的地方,有一长排臭虫在行军,像一队士兵那么威武。到了晚上,这些饿疯了的家伙就都下来找食吃了,没办法,房客们过几个小时就得起来一回,对它们进行一番大屠杀。有时臭虫太多了,房客们采用的办法便是用硫黄熏它们,把这些家伙赶到隔壁的房间;而住在隔壁的人呢,又用同样的办法把它们赶回来。这地方真是脏透了,却很温馨,有点儿家的感觉,F太太和她的丈夫人不错,每周的房租从30法郎到50法郎不等。
这儿的房客都是流动性的,属于“漂一族”,外国人居多,来的时候行李也不带,待上一周就又不见了踪影。干什么的都有,补鞋匠、泥瓦匠、石匠、卖苦力的、学生、妓女、捡破烂儿的……有些穷得简直不可思议。一间阁楼里住着一个来自保加利亚的学生,做一些很漂亮的鞋子,然后由雇用他的老板拿到美国市场上去卖。从早上6点到中午12点,他得一直坐在床上做鞋子,半天做十几双,挣上35法郎,下午还要去索邦学院上课。他学的是神学,神学书的书面朝下摊开散放在堆满皮子的地板上。另一间屋子里住着一位俄国女士和被她称为艺术家的儿子。这位女士每天工作16个小时,在一家织袜厂织袜子,每双能赚四分之一法郎,可她的儿子,每天却穿得体体面面的,在蒙帕纳斯街上的咖啡馆里晃荡。另外一间屋子里住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房客,一个上白班,一个上夜班。还有一间屋子,住着一个寡妇和她的两个成年女儿,她们正是花钱的时候。
我住的这家旅馆里有些很古怪的人。这些怪人掉进了生活孤寂的沟壑中,齐聚在巴黎的贫民窟,拒绝过正常、体面的生活,让自己一直处于半疯癫状态。贫困让他们获得了解放,让他们放荡不羁、无所拘束,正如钱把人们从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一样。还有些房客的怪诞举止已经到了用语言无法描述的程度。
比方说罗基尔夫妇吧,这两个衣衫褴褛、长得像侏儒一样的老人干的行当可不一般。他们过去常在圣米歇尔街上卖明信片。奇怪的是,这两个家伙卖明信片的时候并不光明正大地卖,而是把明信片密封起来卖,就好像卖的是裸体照一样。其实呢,明信片上无非是卢瓦尔河的风景画。买家当时并不知道这事,事后才知道,不过也不会有什么抱怨。罗基尔夫妇每周差不多能赚100法郎,却生性吝啬,想尽办法节衣缩食,一分钱掰成两半花,让自己时刻处于半饥饿、半醉酒的状态。他们的屋子臭气熏天,别人站在一楼就能闻见臭味,据F太太说,四年来这两个老家伙就没脱过衣服。
还有一个叫亨利的家伙,是个管子工,个子很高,留着一头鬈发,总是一副忧郁的模样,穿上他那双长筒工装靴,那是相当罗曼蒂克。亨利的特别之处在于他可以连续几天一句话也不说,除非为了工作不得不说。就在一年前,他还是一个司机,待遇不错,攒了些钱。一天,他恋爱了,可那姑娘拒绝了他。亨利一气之下踢了她几脚,没想到的是,这么一来那姑娘竟爱上了他,而且还爱得死去活来。他们在一起住了两个礼拜,把亨利辛辛苦苦攒的1000法郎花了个一干二净。然后这姑娘在外面有了人。亨利拿起一把刀,把她胳膊的上半部分扎伤了,为此蹲了六个月的监狱。谁承想,这姑娘被扎伤以后,就变得比以前更爱亨利了。接着,两个人重归于好,并商定等亨利刑满出狱后买辆出租车,然后就结婚,安定下来。但只过了两个礼拜,这姑娘又红杏出墙了。亨利出狱后竟发现她已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这次亨利没有用刀子扎她,而是取出所有的积蓄,喝了个烂醉,并因为酗酒滋事又蹲了一个月的监狱。出狱后,亨利就成了一名管子工。从那儿以后,再也没有什么事能勾起亨利说话的兴趣。要是有人问他为什么干这行,他就会闭口不答,只是把两个腕子交叉到一块,那意思是说腕子被手铐锁住了,然后脑袋猛地向南边一伸,指向监狱的方向。亨利的运气真背,似乎一天的工夫他就变成傻蛋了。
下面我要说的这个怪家伙叫R先生,是个英国人。他一年中有六个月跟父母住在普特尼,剩下的六个月住在法国。在法国,这家伙每天都要喝四升酒,星期六则要喝六升。有一回,R先生不辞劳苦,一路奔波到亚速尔群岛,就因为在整个欧洲那儿的酒最便宜。这家伙挺绅士的,很有教养,从不对人动粗,从不吵闹,人也从来没清醒过。他会一直在床上躺到中午,然后从下午一直到晚上,就坐在小酒馆的某个角落里,一个人默默地、不紧不慢地喝个没完。这家伙喝酒的时候总喜欢没完没了地谈论古家具,声音听上去倒是挺文雅,只是有点儿娘娘腔。在这一片儿,除了我之外,R先生就是唯一的英国人了。
在这一片儿,这样的怪人还有很多:比如来自罗马尼亚的朱尔斯先生,明明戴着一副假眼却从不承认;来自利穆赞的石匠弗雷克斯先生;出了名的守财奴罗克尔先生(这人在我来之前死掉了);还有捡破烂儿的老劳伦,常常在随身携带的一张小纸条上不停地写自己的名字。要是有时间,写下这些人的故事倒是蛮有趣的。我想写这些人的故事,可不是仅仅出于好奇。他们可是下面我要讲的这个故事的全部。我要写贫穷,还有我在这个贫民窟第一次和贫穷接触的过程。这个地方,连同它的肮脏和古怪的生活,首先是一堂关于贫穷的生动的实物教学课,其次才是我的经历所依托的一个背景。正是因为这些,我才想写写自己对这儿的生活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