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孝:缇萦救父
从呱呱坠地到咿呀学语,从幼年时期的简单模仿到长大后的独立行为,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从小便在学校、家庭、社会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传统文化的熏陶。我们在《三字经》、《千字文》、《弟子规》等蒙书里初识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在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领略到了“真、善、美”,在处世行为和制度规范中以“仁”、“德”为指导,积极践行中华传统美德,并将其融入到当下的社会中,努力发挥其正面的作用。
这正是中国古代“欲明明德于天下”的圣贤积极提倡的“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正心”、“修身”是做人的根本,也是华天“先做人,后做事,做好人,做好事”座右铭彰显的精髓和魅力所在。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华传统美德故事,细细咀嚼,慢慢欣赏《华天三字经》中所蕴含的德行之美,让美德之花在你我心中绽放!
汉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一位医生淳于意,说他是错治了病害死了人。按照当时的律法便判他“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被押送长安离开家的时候,他最小的女儿缇萦认为,父亲受人诬告,并且“肉刑”太残忍了,她决心陪父亲一起前往长安,希望能找到办法解救他。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奏章的大意是:“父亲淳于意犯法处以肉刑,这种刑罚太残忍,砍去人的四肢,犯人就再也没法改过自新了。缇萦愿意入官府作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文章言辞恳切,饱含着对父亲的爱,汉文帝看了信,为缇萦的孝心和勇气所感动。因此,汉文帝免除了淳于意的“肉刑”,并正式下令废除此刑罚。
点评
人们常说“百善孝为先”,一个善良的人最先做到的应该是遵行孝道,儒家语录里也有“儒以孝为百行之本,人以诚为善德之宗”的说法。在《华天三字经》里也重点提到了“孝父母”,可见,中国人对孝道是十分重视的。
母亲十月怀胎辛苦生下孩子,更为辛苦的是数十年含辛茹苦的教养,孝敬父母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做到的。如何去遵行孝道,从细节做起,父母的生日、爱好,都要用心记着,最重要的是心怀感恩,并身体力行的去关爱他们。
这样的“孝”局限于一个小家庭之内,则家庭和睦友爱,把它延伸到一个大环境中去,比如我们所处的团队、企业,如果你也是满怀感恩地用心记住同事、顾客对你的帮助和友好,再充满感恩地用友爱去回馈他们,就如“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一样,这样的行为所带来的快乐是无法估量的。
名人名言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孝经》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桓宽
夫孝,德之本也。——《孝经》
百善孝为先。——王永彬《围炉夜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