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减缓气候变化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在联合国政府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中,可持续发展被具体描述为应对十大挑战,包括洁净的大气、交通运输、清洁水源、住房、食品、就业、能源、土地利用、废物处理、卫生健康等。上述挑战,均与气候变化直接相关。首先,气候变化影响自然生态环境,对食物生产、土地利用、水循环、人类健康等产生直接影响。其次,气候变化也受到部分因子的强化作用。例如,交通运输、能源消费所排放的大量温室气体,以及土地利用变化使陆地植物碳库的变化。这些因子不仅是可持续发展社会经济方面的挑战,而且是气候变化的重要决定因子。第三,气候变化是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成分。气候变化尤其是人为活动引发的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气候变化,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第四,任何防范或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或活动,必然要影响到可持续发展的方方面面。可见,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密切联系,需要将其纳入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构架。
一、减缓气候变化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减缓气候变化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现实公平的角度看,贫困人群是脆弱人群,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最大;从年代际公平考虑,气候变化对后代的影响最大。可见,减缓气候变化,有利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和后代的利益。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减缓气候变化有助于污染控制,改善人体健康。从资源可持续利用角度看,减缓气候变化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强度、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更重要的是,减缓气候变化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使人类迈向可持续的社会。
从另一方面看,减缓气候变化需要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对当前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发达国家的减排会有一定的成本,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的排放,在当前的技术和资金水平下,会影响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但是,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减缓气候变化从长远看,是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吻合的。在国家层面,需要将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通过可持续发展实践,来促进减缓气候变化。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可能并没有列入可持续发展的优先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可持续发展与减缓气候变化必然相矛盾。在国际层次,根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应率先减排温室气体,并通过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发达国家在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承诺增加官方发展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改善供水和卫生条件,保护环境。
二、中国的气候保护实践与可持续发展
中国目前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位居世界第二。据联合国政府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排放情景分析,未来30~50年内中国可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按《京都议定书》规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承诺温室气体减排的义务。然而,中国面临着来自国际社会日益增长的要求参与减排的压力。面对科学与国际政治压力,中国政府认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当前的优先目标是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国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尽管中国没有气候变化的专项政策,通过经济改革、燃料转换和人口计划,以及在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洁净煤、污染控制、造林等方面,奉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客观上降低了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长的速度。“九五”时期,中国累计节能4亿吨标煤。
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在许多方面是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当前国际社会提出的减缓二氧化碳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主要集中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这些不仅符合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根本转变的需要,而且其直接结果是促进高效能源技术和节能产品更加迅速地向全球扩展和传播,这一趋势将有利于促进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能源结构的优化,保护环境。把挑战和压力变为商业机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既为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作出贡献,又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